母爱无痕 润物无声
2009-07-20陶其明
陶其明
作者介绍
胡适,安徽绩溪人,1891年出生于上海。原名嗣糜,字适之。幼时就读于家塾,习四书五经。1904年赴上海,入梅溪学堂、中国公学等校。1910年赴美国留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1962年在台湾病逝。他早年积极提倡白话文,对新文化运动、新文学革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17年1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文学上的“八不主义”。后又发表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作品,在当时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主要著作还有《胡适文存》、《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戴东原的哲学》等。
创作背景
关于胡适的母亲: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绩溪县中屯人。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最得父母钟爱。16岁时,别人给顺弟说媒,嫁给胡适的父亲胡传。当时,胡传已经48岁。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顺弟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彩礼应陔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于是,顺弟晴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是顺弟唯一的骨血。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传病死在厦门。胡适的母亲巡到这般沉重的打击时也不过才22岁!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是她的亲生骨肉——她唯一的儿子胡适。为了胡适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奉献一切,并挣扎着苦苦熬过了23年!
为了孩子的将来,她管教儿子很严格。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送儿子去读书。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只能靠抵当首饰过年。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世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这是儿子非常想得到的一部书,便借钱买了下来。她宁肯自己遭受闲窘,也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教育的开明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不够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吧。1918年11月,46岁的她离开了人世。唯一让她感到遗憾的事,可能就是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人物形象
母亲的形象:
1母亲是一位慈母。选文一开始即写到“我小州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母亲不准“我”和其他孩子一块儿玩,一方面是基于“我”身体弱,另一方面是担心“我”和这些“野蛮”的孩子一起会学“坏”,母亲对。“我”的爱可见一斑。更让人感动的是,“我”害了眼病,医来医去总医不好,当母亲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她竞真用舌头舔“我”的眼睛,可见其母爱的伟大!
2母亲更是严师。母亲时时关注着“我”的学习、生活,教育“我”成长。“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她看我清醒了,才对我说昨天我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母亲对“我”的教育是那样的细致,小错误也要说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大错误了。“犯的事大她等到晚上人静时,关了房门先责备我,然后行罚,或罚跪,或拧我的肉,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对于学习,母亲“要我用功读书”,催“我”早起上早学,“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书,才回家吃早饭”,母亲是严师。
3言传身教。在对孩子的教育上,母亲不仅有言教,同时还以自己做人处事的实际行动影响着、教育着“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一生承受了许多苦楚。除夕时,不仅要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发压岁饯等等,最为烦难的是还要打发大哥因吸鸦片、赌博而招致的一大群债主。因为是新年,母亲“从不骂他一句”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大嫂、二嫂生气摆脸色,打骂孩子出气,母亲只装作没听见。母亲一味的“忍”和“让”,“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就不起床,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母亲宽容隐忍、仁慈温和的性格,深深地感染着、影响着、教育着“我”。
4人格不受一点儿侮辱。当五叔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母亲“家中有事总让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时”,母亲“气得大哭”,“当面质问”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母亲的“刚气”给“我”上了难忘的一课。
总之,母亲对“我”的爱和言传身教给了“我”极深的影响。“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文中字里行间处处体现着母亲所给予的关爱及严格教育对“我”的深刻影响,彰显了母亲的伟大。
写作特点
1结构严谨,脉络清楚
文章篇幅较长,内容很多,但结构严谨,脉络清楚。开篇从“我”儿时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和童年往事切入文章。儿时“我身体虚弱,不能跟野蛮的孩子一块儿玩。我的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童年的往事,作者能够忆及的、体现儿童游戏特点的是“我十二岁时和一群同学组织了一个戏剧班”和“常常用竹纸蒙在小说的石印绘像上,摹画书上的英雄美人”这两件事情。仔细揣摩之后,我们不难看出作者构思上的缜密和匠心独运。作者存这部分谈到的他个人情况的诸多方面,正是我们从各个角度了解母亲的着眼点,或者说作者是把这部分内容当做。一个平台,为刻画母亲的形象做了一个充实而丰厚的铺垫。有了作者对自己性格。生活情景的翔实介绍,才把母亲既严格又仁慈、宽容、善良的性格特点衬托得形象鲜明。全文围绕着突出母亲严格、慈爱和刚性的特点组织材料的,丝毫不显冗长、杂乱,即使开篇的三段内容只集中叙述了作者的情况,也一样在结构上起到铺垫的作用,使文章内容紧凑、结构严谨。
2平实的语言,浓厚的感情
平实的语言,朴素明净,把母亲的性格刻画得入术三分:“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催我去上早学”。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旧中国,女性的地位极低。更何况胡适的母亲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主妇,她身为寡妇又兼后母,除了巴望亲生儿子“踏上”他“老子”的路途外,还能企盼什么呢?所以“我母亲管束我最严,她是慈母兼任严父”。对于非己所生的儿子、媳妇,母亲则“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她实存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母亲忍辱负重的痛苦形象仅仅通过这平淡的叙述,便跃然纸上,在读者心中碰出同情的回响。没有华丽词藻的堆砌,作者对母亲的爱显得深沉而质朴。
其实,平实的风格来源于作者的真情实感。因为任何虚情假意、矫揉造作都不会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通读全篇,我们能够感到胡适对母亲的深深情意。胡适作为书香门第的后代,在幼年时期接受的便是传统儒家忠孝仁爱的伦理教育,以后又从朱子《小学》中学会了“勤谨合缓”,因而对于母亲的不易理解得更深,更切。因此说出了“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便是我的慈母”,“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这样的话。爱母之悄,敬母之意,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强烈地涌现出来,感情之真、之纯,动人心弦。
总之,本文无论是在刻画人物方面,还是在整合材料方面都有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和借鉴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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