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
2009-07-20雪小禅
雪小禅
少年时看世俗,一定是俗的。谁家娶了新妇,谁家盖了新房,又有谁家国外有亲戚,当时一定是讨厌的。我宁愿素衣布衫捧一本线装书看,想着一个人远行,带有行为艺术的味道。那时,我想:特立独行的女子,怎么可以沦为世俗品相?怎么可以结婚生子过着一日三叹的生活?
认识一个女子,年纪轻轻便得了很多大奖,文字算是烈火烹油一般火辣辣,热到人炽。有记者采访她,她说,宁愿青灯枯坐,或做欢场女子,连朝语不歇。这样的话真是惊人,她的文字与她的人,都如达利的画,步步紧逼,让人没有退路,连带觉得她孤单而薄凉。
大家趋之若鹜地喜欢着她,好似喜欢另类的王菲。王菲也那样势孤,太特立独行,不管不顾的张扬。但我更喜欢她后来嫁作人妇的姿态,更接近于世俗的团圆和喜悦。她亦和李亚鹏的母亲有口角,亦有委屈就流眼泪、喜悦了就撒娇。世俗真的是俗吗?我已经不这样感觉了。因为看了多年风雨中的花开花落,觉得牡丹有牡丹的俗,但也有它的好,个个如莲花,那倒真是俗了。
萨特和波娃不世俗,两个大哲学家,不认同婚姻,要做永远的情人、一生的情人。我年少时无限向往,决心要做这样的女子、找这样的男子,定期去威尼斯的小咖啡馆中约会,没有孩子没有柴米油盐只有爱情。原以为只有爱情是多么美妙的蓝图,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波娃的苦她自己吞下去,那并不是哲学的过错,却一定是男人的过错。
西岭雪在《西望张爱玲》中说如果张爱玲有个一男半女,在以后寡居的几年中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欣慰快乐!读到此,我的眼睛发酸,因为养不起孩子,张爱玲唯一一次怀孕流产了!如果她嫁给桑弧,或者再低一点,嫁给一个只会烧菜的平凡男子,或许不会孤寂到死都无人知晓。虽然是最孤绝的行为艺术,但以生命为代价未免太奢侈。
前面提到的美才女今年结了婚。我真为她祝福,希望她在现实生活中花好月圆,过着酱油是酱油、醋是醋的生活。她抱怨自己比从前俗了很多,居然研究鸡翅有多少种做法,说如果用可乐来炖会非常美味。我在她博客上留言说:你呀,算真正懂得了生活。
从前只觉得母亲俗,每天不厌其烦地做饭。饭后要仔细化妆,然后去打打麻将弹弹琴,参加老年合唱团。我曾经说母亲过得太俗气,但年龄越长,我越喜欢这种俗气了,要有什么样的心态才有这样的俗气?
我真喜欢这样的生活。
就像年少迷恋那过分自恋的三毛,到后来在土豆网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视频,那声音空灵幽素不似人间,我反倒开始彻底厌倦了她,她多么空虚自恋、多么自私——只为图着自己的痛快选择了一双丝袜,而置年高的父母于不顾!她如此孤芳自赏又如此让人不能原谅。
我宁愿世俗地活到老,陪着世俗的父母一起买菜、打打小牌儿、听听小曲儿;逗逗隔壁邻居家的小囡囡;亲手煮一锅银耳红枣莲子羹,坐在满是花香的阳台上,边听评书边喝下去。我不嫌俗气,真正的世俗,是佛家的一枝花,有着不可触摸的禅意。就像我家17楼上的那只蝉,它张开红色的透明羽翼,与我对视。我轻轻地笑,然后轻轻地说:嗨,你也在这里?
(摘自《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