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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中的权力私有化

2009-07-20丁学良

晚报文萃·开心版 2009年21期
关键词:免税店私有化鸟巢

丁学良

《人民日报》刊登了鸟巢生财有“盗”的故事。这个事情在国内在海外影响很大,因为类似的抱怨存在了很多年,但很少有媒体报道,有也是零零碎碎的。《人民日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批评鸟巢管理方面的问题,影响很不一样。

然而,生财有“盗”的故事远不止鸟巢才有。有些生财有“盗”的情形,存在时间长,面也广得多,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全局上的事情。比方说中国内地国际机场里免税店的情况。为什么说它是全局性的事情呢?因为它不仅生财有“盗”,而且它的“盗”付出的是中国形象窗口被污染的代价。

举凡国际机场的免税店,都承担着一个功能:给世界上尤其是本国最有名的产品一个展示。所以任何一个免税店的东西都不能是假的,而且应该比在别的地方卖得便宜。“免税”就是把这个税额扣掉了,为了推销本国或国际上的知名产品,价格上一定要有优势。可以说免税店的这种功能是品牌推销中的一个比较经典的操作,但是这个模式一到中国内地就变味了。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这个现象就比较严重了。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全世界的免税店里,最多的两样东西,一个是烟一个是酒,因为这两个东西税最高,人们又常拿来送礼,所以机场免税店里的烟酒可以说质量最好、价格最低。但在中国的国际机场里,情况正好相反,免税店里面的酒—定比这个城市里其他商店卖的酒要贵。

不仅贵,而且还有一个绝妙的法子,不让你从外面带进来:每个成年旅客只允许带两瓶酒,而且必须托运。这个理由开始大家觉得挺合理,因为酒带多了会有安全问题,但时间长了,发现这个理由其实经不起推敲。我试验过,不管是北京、成都还是南京的国际机场,只要你进了安检,无论你在机场里的免税店买多少酒,他们都让你带。如果托运行李里面有几瓶酒存在安全问题,在免税店里买的漕直接带上飞机客舱,不是更危险吗?可见,安全这个理由是伪装出来的。

所谓生财有“盗”,中国国际机场“盗”得很精巧,它有意设置一个门槛,把你在外面买到的酒挡住,然后迫使你在免税店里买比外面更贵的酒。这是与国际惯例相背离的。它实际上是用安检——法律上创造的手段,制造垄断和垄断高价,这在政治经济学上被称为“超经济强制手段”,或者“超经济掠夺手段”。这个对国家的经济是不利的,因为一个国家对于离开这个国家的旅客,不管是本地的公民还是外国游客,都希望他们多买一些本地的产品,既能增加本地收入,又可以推广品牌。其他国家的海关只是限制旅客从别的国家带酒进来,因为这可能减少旅客在落地国的消费,没有其他国家存在中国这种情况。

不光买东西如此,在机场里面吃饭喝茶的价格也高得离谱。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台湾,东方还是西方,机场商店里面的价格跟外面大抵持平,但内地却迥然不同。4年前,我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们一道从北京出发到沈阳,去调查老工业区产业复活的问题。到了机场,同行的人想喝茶,我建议说不要在这里喝,因为非常贵,他们说可以报销,我又说即使可以报销最好也不要在这里喝。他们不听我的劝告,结果三个人花了250块钱,只是喝了普通的乌龙茶。他们说中国机场大部分都是这样,可见这种强盗式的经营方式已经使消费者觉得这是正常的情况了。但如果有机会比较,就会知道我们的机场是多么的厚颜无理。

这反映出中国更深层次的问题,就是一旦谁手里有了权力,他都有可能把这个权力滥用,滥用到把这个权力所服务的对象变成被宰对象。公权力就这样变成了私有化的工具。

机场中生财有“盗”看似是小事,但是它却反映了将公权力私有化的现状。利用一种强制手段,它所带来的是公司和个人超经济的利益。如果《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都不能制裁这类行为,消费者的权益和权利公正的性质是不可能有保证的。

(摘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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