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读者咨询一则

2009-07-16关晓媛

中国纤检 2009年6期
关键词:纤维制品务工人员隐患

◆广州读者史涤咨询

很想更多了解一下再加工纤维的问题,比如如何定义?可分哪些种类?存在哪些隐患?

关晓媛(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答:

关于定义,《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07)中规定:纤维制品或纤维制品下脚经开松等方式再加工而成的纤维。

常见种类有:1.化纤长丝的次品或废品(常见为涤纶低弹丝)与开松的废纱线(一般开松、退捻不彻底,残留有未开尽的小线头)相混合,主要用作被、褥的填充原料,产品为网纱裸胎;2.全部为废纱线,经开松后与棉纺企业的落棉、棉短绒(二、三类绒)或不孕籽回收棉相混合,主要用作被、褥的填充原料;产品为网纱裸胎或绗缝制品,冒充军用棉胎的情况也有;3.棉纺企业的废纱,或布厂的布边布条,将有色布边布条脱色斩断再开松,主要用作被、褥的填充原料;产品为网纱裸胎。未经染色的再加工纤维或成为气流纺加工低档牛仔布、劳保手套、低档毛巾等的主要原料;4.服装加工企业所裁剪的边角料、布碎,经斩断再开松,主要用作被、褥填充原料;白色纤维为网纱裸胎,有色纤维为绗缝制品;5.废、旧化纤低弹丝或其他回收纤维与回收海绵粉碎充分混合,用作软体家具的填充物;6.完全为回收废旧絮用纤维制品,经开松、翻新后再加工成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投入市场销售,产品为网纱裸胎或绗缝制品。7.废旧衣物、被单,生活废品(如:抹布、拖把头等)开松后再加工絮用纤维制品,产品为绗缝制品;冒充军用棉胎的情况较多;8.毛毯生产加工企业的废弃物,纤维长度不足10毫米,主要用作枕芯或毛绒玩具的填充原料。

各种不同污染程度的再加工纤维,被加工成生活用(或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其危害除了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外,还存在不可忽视的两大隐患:其一为安全隐患:回收低价的原料、仓储在简陋的厂房内(或暴露在空间)、使用被淘汰的开松设备、招用廉价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混乱的管理条件下,进行无照加工生产、经营、销售等违法行为,纤维属易燃物品,所以容易带来火灾隐患;其二,廉价的外来务工人员,所居住的环境、工作的环境及生活的环境都极为恶劣,且无任何生产、生活及卫生等安全保障,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其三,外来务工人员存在未登记居住的情况,存在影响社会安定的治安隐患;其四,再加工纤维收购、加工场所一般为秘密场所,无照加工情况极为普遍,不具备资质条件,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其五,收购、加工的场所一般处于脏、乱、差的环境,存在环保隐患。

健康隐患:废品的回收渠道较多,其污染程度较为复杂,因此再加工纤维的生产、加工、标识及使用,国家有严格规定,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再加工纤维,生产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给消费者轻则带来呼吸道、皮肤等疾病,重者则感染致病菌;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使消费者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针对再加工纤维所存在的隐患,如何加强对再加工纤维的监管显得尤其重要,根据再加工纤维的生产行为特点,监管工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动员市、镇、街进行排查,对每一个村的出租屋及简易厂棚进行地毯式清查;二是依靠各部门的力量,由当地政府组织,市、区整规办牵头,工商、质监配合,结合劳动、公安消防、治安等单位,对无证照生产窝点进行联合取缔;三是加大巡查回访力度,质监部门对“窝点”进行回查,各村(居委)不定期进行回访,且可将基层居委成员吸纳为质监部门业余协管员,将再加工纤维的回收、生产、加工及使用监管到位。

猜你喜欢

纤维制品务工人员隐患
隐患随手拍
隐患随手拍
互联网安全隐患知多少?
隐患随手拍
云南:800多名务工人员乘“务工专列”外出就业
我国进城务工人员总量增至 28171万人
广电媒体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关爱报道”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