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流程改革与事后监督应对
2009-07-15周千钧
周千钧
摘 要:人民银行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对会计机构设置、核算人员管理、会计核算方式、资金风险防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文章以人民银行某中心支行为例,通过对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的影响分析,提出事后监督中心的监督应对策略,以达到风险防控、有效监督的目的。
关键词:会计流程改革 事后监督 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6-165-02
近两年来,浙江省内人民银行陆续实施了县级支行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改革。这一改革既是对传统核算体系的一次颠覆,也是金融服务创新的一大举措,在对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前台产生巨大影响的同时,也对会计事后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的模式
人民银行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即通过业务上收、集中等形式,上移县级法人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开立的各类账户,集中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财务核算,建立由中心支行办理全辖金融机构跨行支付清算业务的会计集中核算体系。
经过多方论证,形成并提出了三种会计核算流程改革模式。
模式一:已撤销发行库、辖内金融机构已参加大同城票据交换或已具备参加条件的县级支行。通过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参加大同城票据交换、法人金融机构准备金业务上移、财政存款集中缴存、财务集中报账等形式,将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到中心支行。
模式二:已撤销发行库,但因交通条件所限未参加大同城票据交换的县级支行。保留县级同城票据交换所,使用新版浙江省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相关功能,实施“票据当地交换、信息集中处理、资金管辖行清算”的业务处理方式。
模式三:尚存在发行库的县级支行。发行业务依据“先记账后付款,先收款后记账”的原则,采用“现金存取在当地办理,资金通过管辖行清算,账务处理由中心支行完成”的处理方式。
各中心支行可依据本地实际,进行模式选择和自由组织。无论采取何种模式,改革期间的账户上移、余额划转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步骤。改革后,基层人民银行形成了县级法人金融机构在市中心支行营业部门开立相关账户并办理支付清算业务;县级非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其上级管辖行办理支付清算业务;县级支行的业务周转金、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基金、表外固定资产折旧等内部账户,在市中心支行相应科目下开设分户进行核算的会计核算模式。
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的作用
1.核算业务缩减,人员紧张状况缓解。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后,中心支行作为全辖会计核算机构,办理人民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县级支行不再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会计岗位不再有网点柜主管、录入、复核三分离的设置限制,会计人员的紧张状况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基本符合当前县级支行会计人员配备实际。
2.核算环节减少,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后,除保留发行库的县级支行外,不再需要通过邮政专递传送会计资料,减少了资料传递风险;县级支行不再办理核算业务,减少了业务操作风险;准备金调整上收到市级管辖行,减少了金融机构账户透支风险;财务核算上收到中心支行,减少了费用超标风险。相比较之下,改革后县级支行会计风险点得到了有效控制。
3.管理能力加强,服务质量得到保障。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后,县级支行得以更多的人员与精力,来强化支行尚存的会计管理、准备金检查、反洗钱、账户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同城票据交换等职能。还有部分核算人员充实到货币信贷、外汇、国库等部门,在增强这些部门人员力量的同时,也带去了认真细致、优质服务的会计传统作风,有利于增强县级支行的管理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的影响
1.核算理念发生变化,核算问题增多。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特别是保留发行库的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从一定层面上颠覆了传统的核算业务在一个核算实体内办理的理念,分隔了县级支行的发行现金流与中心支行的清算资金,需要核算人员对业务流程进行重新认识与再理解。同时,改革期间涉及到大量的金融机构财政存款、准备金存款、农村信用社特种存款、再贷款等账户的开立、撤销、上移及余额划转,人民银行内部固定资产类、损益类、表外核算账户也要全额上移。处理工作量大、核算要求高,部分业务还是平时操作中从未涉及的,相应的核算问题也较平时容易出现,无论核算部门还是监督部门对此都不容忽视。
2.核算依据相对不足,易发业务分歧。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的操作处理,直接依据为上级人民银行下发的《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改革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改革期间的核算处理有较明确的规定,但对改革后中心支行的核算操作与监督审核,规定得尚不够全面系统。从另一个角度讲,《指导意见》作为制度规定的补充,法律效力等级较低,还需要从核算制度上对改革后的业务处理加以规范。核算依据相对不足,直接导致核算部门与事后监督中心认识分歧的发生。
3.核算风险点转移,核算重心变化。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后,县级支行核算业务上收中心支行,核算风险点也相应发生变化:业务集中导致中心支行网点柜受理凭证剧增,临柜审核风险加大;金融机构准备金账户的增多也直接导致对账风险的增加;同城票据交换业务采用全辖汇总记账,凸显核算系统同城业务清单与交换系统同城清算资金汇总表的核对重要性;支付系统核算风险集中到县级支行业务周转金划拨、国库交换资金清算和县级支行发行库出库来账等环节;财务集中核算加大了固定资产和费用科目核算的差错风险。中心支行核算重心已由传统的临柜审查、交换清算、联行汇划,扩大到发行往来、费用核算等环节,相应地事后监督重心也随之发生变化。
4.岗位工作量变化,素质要求提高。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直接导致核算业务量分布的变化。据某中心支行统计,2007年进行无发行库的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改革后一个月的全辖会计业务量比改革前下降了20.41%,相应地中心支行网点柜业务却上升了42.16%;2008年进行保留发行库的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改革后一个月的全辖会计业务量又比改革前下降了17.56%,相应地中心支行网点柜业务则上升了21.18%,同时中心支行联行柜业务也上升了9.43%。可见,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直接增加了中心支行的业务量,对核算人员的素质要求也相应提高。间接地,影响到事后监督中心会计监督岗位的设置、监督工作量的调整,以及对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
四、事后监督工作的应对策略
事后监督是会计核算的延续,基本职责是把好会计核算质量关,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防范资金风险和其他风险。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带来的不仅是业务流程的变化,还有更高的核算与监督要求。应对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事后监督中心应立足发展的核算理念、科学的岗位设置、规范的监督依据、严格的监督审核、有效的监督培训,全方位做好事后监督工作。
1.转变观念,以发展的眼光理解改革。事后监督中心人员要及时转变传统的核算理念,摒弃事后监督照章办事、“事后”为主的观点,以科学发展的眼光去理解改革,以积极参与的态度去应对改革。对会计流程改革所涉及的制度变化、流程改变、操作要求,要充分理解其合理性,认真关注其合规性,在事前对其可能产生的资金风险加以分析和评估,确保事后监督工作跟上改革的步伐。
2.调整人员,以科学的角度设置岗位。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间接导致事后监督中心县级支行网点柜监督员富余,中心支行网点柜监督员工作量激增。如何科学地设置监督岗位,做到人员衔接、监督量均衡,是事后监督中心必须考虑的问题。及时修订《事后监督中心岗位责任制》,适时取消县级支行网点柜监督岗,增设综合报表监督岗和增加国库业务监督人员,调整各监督岗位的代班人员名单等,都是事后监督中心的应对策略。
3.完善制度,以规范的高度提出标准。《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规定:“实施事后监督必须依据人民银行会计财务、支付结算、联行、国库、货币发行等业务规章制度。”鉴于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的实际,事后监督中心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着重于规范流程改革后发行往来、费用核算等业务的监督操作,及时修订事后监督业务制度。如某中心支行在全辖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完成后的次月就全面修订了《集中事后监督审核标准》,完善了一系列监督记录格式,确保了监督过程的规范性、监督处理的准确性。
4.严格审核,以认真的态度实施监督。应对会计核算流程改革,事后监督中心在做好人员、制度准备的基础上,更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突出支付往来、发行往来、内部账务等监督重点,关注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汇划等风险环节,认真做好会计资料交接、凭证配对审核等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再监督和内控检查,确保业务监督工作及时、连续、全面开展。
5.强化培训,以优质的服务反映交流。县级支行会计核算流程改革后,中心支行业务无论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相应地对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的要求也大大提升。一方面,上级行和业务部门的针对性业务培训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事后监督中心和监督人员的自觉学习和掌握理解必不可少。此外,事后监督中心要从优质服务出发,加强与核算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互通业务信息、及时反映监督情况、积极解决业务分歧,从而达到提高核算质量、保障资金安全的双赢目标。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浙江绍兴 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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