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调查分析
2009-07-06李翌
李 翌
摘 要: 通过两级工会摸底调查与对重新建立的困难职工档案进行重点调研和统计分析,在概述职工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引出了导致公司一些职工生活困难的原因与四种不同类型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的实施现状。最后,提出了四种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策略。
关键词: 企业困难职工;调研;金秋助学制度;帮扶工作
中图分类号: D57
1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及致困原因分析
1.1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概述
我公司现有职工20920人,困难职工2158人,占职工总数的10.32%。按不同标准分类,困难职工中,特困职工178人,重困职工642人,一般困难职工1338人;在岗困难职工959人,其中工人563人,占在岗困难职工的58.71%;45岁以上困难职工923人,占困难职工总数的42.77%;大专以下学历的困难职工2038人,占困难职工总数的94.44%
1.2 导致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的原因分析
(1)致困首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
最近几年,我公司职工中患病特别是患重大疾病的人数有所增加。调查显示,2158名困难职工中,有40.08%(865人)的职工或其家属患有慢性或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支付医药费。这部分困难职工中75%的属于特别困难或重大困难者。虽然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后,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但由于重大疾病派生出的附加负担和相关费用特别大,当职工家庭成员中有不幸罹患癌症、尿毒症、肝坏死等重大疾病时,就可能倾尽家财或陷入重困,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无能为力。疾病是导致我公司职工生活困难,尤其是特别困难和重大困难的首要原因。
(2)致困次因——家庭供养负担过重。
调查发现,因收入低无法维持生活和因家庭人口多、供养负担过重而发生贫困的有867人,占困难职工总数的40.18%。我公司是大型基建施工企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年龄偏大的职工多数来自农村,家庭成员中无业或务农者较多,家庭总体收入偏低,经济底子薄。一些从农村换工来到企业工作的青壮年职工,学历较低、技能较单一,目前正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爬坡阶段,且家属多无固定经济来源,个人收入要供养一家多口人生活,经济负担较大。另有部分年轻职工出生于困难、单亲、农村家庭,参加工作以前家庭已欠下债务,工作后较低的工资收入既要赡养父母,又要用于还清债务等。
(3)自然灾害也是致困原因之一。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公司大多数职工家庭地处四川、重庆、贵州境内,2007年川渝地区遭受的特大洪涝灾害,2008年震撼世界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给许多职工家庭带来了重大损失。2007年的特大洪涝灾害中,有98户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家庭遭受较为严重的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5.12”汶川特大地震给我公司职工造成很大财产损失,受灾职工1305人。职工个人住房损毁严重,倒塌271户,危房462户,其他损失672户,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意外灾害造成一些职工家庭固定财产完全损失,从而导致经济困难。
(4)下待岗致困现象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的重新整合、现代企业改制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主业辅业的深度分离等,下待岗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一些职工由于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只能承担简单劳动。当遇到企业劳动力资源调整与施工工序、工期变化等情况,便容易成为下待岗人员,经济收入减少的几率也随之增大。由于这部分人员职业竞争能力偏低,本来经济基础就较差,一旦下待岗失业,家庭经济的运转就出现困难。如果职工家庭成员中有长期生病或患大病的,就可能成为新的特、重困职工。目前,因下待岗失业导致困难的职工有259人,占困难职工总数的12%。
2 困难职工群体帮扶工作的现状分析
我公司现有的职工帮扶体系主要是从医疗救助、困难补助、“金秋助学”等三个方面开展的,除继续坚持抓好“两节”慰问和送温暖工作、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的干群“心连心”活动、困难职工临时补助等传统帮扶项目外,从2006年起,我们将把以职工互助补充保险为载体的“互助机制”、以政策向弱势群体倾斜为基本途径的“扶持机制”,以“两节”送温暖为基本渠道的“帮困机制”归并到“三不让”承诺的“救助机制”,在全集团范围内实施“三不让”(即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承诺工作。
2.1 针对患病职工开展的医疗救助制度
我公司职工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作始于1994年成立“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主要对患重大疾病、伤残、死亡的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开展互助救助工作。自该工作开展以来至2008年底,已为10935名会员办理赔付589.62万元。作为职工大病医疗的补充,我们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四川省总工会开展的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从2001年到2008年底累计参保6736份,已为15名患病女职工办理赔付21万元。从2006的6月起,我公司全面开展“三不让”承诺医疗救助工作,救助对象是公司的在职职工。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将对职工住院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资助,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还将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大额救助。至2008年底,已对1421人支付医疗救助金177.9万元,其中2008年度对858人支付医疗救助金84万元。
2.2 针对困难职工开展的困难补助制度
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是企业联系职工群众、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燃眉之急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我公司“两节”慰问和送温暖工作以困难、退休、劳模、一线职工以及农民工等为对象,每年在企业行政、党委的大力支持下筹集“两节”慰问和送温暖活动资金,2006 -2008年共筹集资金2198.23 万元,保证了“两节”慰问和送温暖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开展干群“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中,每年对特困、重困职工进行一次清查,根据情况变化,按照每一个特困、重困职工家庭都必须安排领导干部联系的原则,确定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会常委的联系对象。2008年,集团公司17名局职领导和8名工会常委联系特困、重困职工38户,各子(分)公司258名领导及工会常委联系292户困难户。2006年6月起开展“三不让”承诺困难救助工作,在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的基础上,对在册的特困、重困职工进行定期补助,对有其他困难的职工进行一次性补助。至2008年底,已对4155人次特困、重困职工发放困难救助金215.9万元,以为他们分担生活负重,减轻其经济压力。
2.3 针对困难职工子女开展的金秋助学制度
子女的健康成长是困难职工家庭的希望,我公司历来重视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金秋助学活动。2001 年——2005年,对568名困难职工子女资助学费32.18万元。2006年起实施“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的“三不让”承诺助学工作以来,更是扩大助学范围、加大助学力度,着力建设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希望工程”,为困难职工分忧解难。至2008年底,已对676人次支付助学救助金68.74万元,其中2008年共资助221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款31万元,助学范围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大专以上等教育阶段。
2.4 针对受灾职工开展的临时救助制度
小到职工家庭失火、被盗,大到水灾、旱灾、地震等,我们坚持对临时受灾、受困职工开展救助。2008年的“5.12”汶川特大地震对我公司居住在灾区的职工、离退职工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部分人身伤亡。“5.12”地震后,我们迅速开展职工受灾情况的调查与救助工作,除对受灾职工进行经济救助外,各单位工会还对房屋受损的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1305名职工、离退休职工和家属进行经济救助近160万元,妥善安置近300户,发生安置费用100多万元。除此,还对地震期间坚守在施工一线的268户职工家属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16.8万元。
3 进一步深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策略
3.1 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保证帮扶资金来源
我们用于慰问、送温暖、“三不让”承诺工作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行政的专项拨付和按职工工资总额1%计提的福利费,以及工会经费。占保障工作经费很大一部分的“三不让”资金,是各独立纳税单位按有关财务规定自行筹集和使用。由此看出,保障资金的筹集与企业经济效益有直接关系,只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得到正常开展,经济效益达到良性发展,才能使职工福利经费的筹集得到保障。一方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职工福利工作的检查督促,是企业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另一方面,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也是企业工会责无旁贷的义务。“两个维护”的工作职责,决定了企业工会在关怀关注职工生存状态、生活质量的同时,必须以企业生存发展的大局为重。目前,我公司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机制整体运转良好,也是得益于企业经济的正常发展。在保证现有资金来源的同时,企业工会要多方探索资金筹措途径,拓宽帮扶资金来源渠道,寻求政策支持和政府部门、企业行政的支持,多方为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筹备资金。要在企业内部构建“一人有难全体帮扶”的文化氛围,成立专门的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和企业内部爱心人士的专项捐赠,严格进行管理与使用。对由于人祸、天灾和疾病等造成的极其困难职工,更要动员全公司职工进行援助,合众人之力解少数人、少数家庭之难。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一些单位人员福利费用计提额度有限,一旦职工患重病、发生重大困难,就会出现“三不让”资金包不住的情况,对此,在要求该类单位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计提费用,拉长时间周期的同时,要积极与财务管理部门沟通,研究探索既符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又方便企业工会筹措帮扶资金的解决方案。同时,集团公司工会还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困难企业帮扶资金的不足,使身处困难企业的职工与全集团其他单位的职工享有同样的帮扶策略。
3.2 甄别不同困难程度,拉开困难职工救助级差
要建立、健全和建实困难职工档案,注意划分困难等级,对不同困难层次的职工要“区别对待”,不能“一视同仁”。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可以在给予一次性大额救助的同时,提高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目前我们给予所有住院治疗职工的医疗资助都是自付医疗费用的50%,对于患一般疾病的职工,特别是家庭经济较好的职工,生病住院并不会增加太大的生活负担,但重大疾病因治疗时间长、医疗费用高,依然可能会成为多数职工沉重的经济负担。“三不让”医疗救助虽然是一项全体职工的福利,但其宗旨是“不让一名职工生不起病”,从这个角度来说仍然是帮困性质的福利,应该向因患重大疾病而导致重大困难的职工倾斜。因此,对于患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60%到70%,并提高补助上限。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单位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时要特别注意真实性,要加大调研力度,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有根有据,保证我们的帮扶对象确实是亟需帮扶的特、重困职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此外,对特困、重困职工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以基层工会为单元指定专门的基层工会干部分户负责,即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和思想动态,以便各级工会和党政组织采取更为合理的帮扶策略,及时给予帮扶。
3.3 加大培训帮扶力度,提升困难职工职业竞争能力
加大培训帮扶力度,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符合职工实际的培训机制,借助岗位培训、工地夜校、职工书屋等载体,在施工空闲期和工序转换期有针对性、有区别地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培训,结合日常实践加强他们对技术的认知和熟练程度,不断提升岗位晋升的资本。同时,鼓励和支持困难职工参与各种技术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让他们有能力取得更高的技术职称和工作职位;另一方面要调查困难职工职业培训意向,获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向他们倾斜培训机会,设立专门基金,用于对青年困难职工的培训与自我提高,为青年职工的自我培训提供资金支持,可以用无息借款等方式,为困难职工开展提升技术技能的相关学习提供经济支持,为他们创造自我改变困难境况的条件。在支持企业生产发展,教育职工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与行政相关管理部门探索保证职工工作岗位,维护职工合法劳动权力的有效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非职工个人原因造成的下待岗,保证工者有其岗,劳者有其酬。要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3.4 协助政府社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经过近20年的艰苦探索,一个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已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各级工会要在社会保障工作中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协助政府和企业有关部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应保尽保,着力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了解、关心、支持社保工作的良好氛围。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困难职工来自农村,其家庭及其他成员基本没有加入当地的社保体系,生病住院等费用都由职工一人承担,这是导致职工经济和精神压力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企业工会要在帮助指导职工加入社会保险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首先,要提高工会干部社会保险业务知识,对各级工会干部进行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有能力动员、引导、帮助职工和其家属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督促企业为职工购买法定的保险,指导职工充分、高效、高质用好现有社会保险资源;其次,针对部分职工和职工家属参保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弱的问题,要发挥好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对职工群众进行系统的社保知识教育与培训。通过开展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让广大职工群众了解、熟悉有关政策,增强他们的保障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正确运用有关政策、法规和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在企业职工保障工作中既要保证现有工作机制继续发挥作用,又要大胆探索,寻求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管理途径。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重视机制建设,坚持群众监督,注重科学管理,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以增强保障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群众性、实效性,努力实现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运转高效化,为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