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探讨
2009-07-05戴厚帅任高攀
戴厚帅 任高攀
摘要本文着重探讨了生物安全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涵、意义和内容。
关键词生物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中图分类号:X2文献标识码: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见于美国1969年公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称之为环境报告书制度。此制度被认为是预见性环境政策的支柱,它对转变环境管理思想起着关键作用,实施预防为主方针的基石。从而构成了环境风险预防原则和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后被日本、德国等国家所吸收,并在国际环境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风险预防原则的具体体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生物工程、外来物种入侵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应用,符合生物安全立法风险预防原则的设立宗旨和基本要求。生物技术发展的风险的不可预知性和滞后性等特点决定了在生物风险评估制度之外,需要准确地评价其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从而作为国家管理生物技术风险的一项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转基因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秉承着风险预防原则基本精神,将预防原则主旨、要求等贯彻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中。生物安全立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是指为了保障自然人、国家、社会的安全利益,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与安全,在发展生物技术以及生物技术及其产品产业化过程中所普遍适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于防范和控制生物风险的原则性规定。生物安全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应当在其合目的性、对象特定以及法律性等方面与生物风险原则相统一。一方面保护人类的生命健康,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安全利益,保护国内乃至国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安全,为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设定良好的条件,符合生物安全的规定性和目的性。另一方面将生物安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上升为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性规定,从而保障其法律效力及其权威性和约束性。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涵及意义
一般意义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环境的开发、利用之前,对该开发或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和建成后将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最终不可避免的影响所进行的调查、预测和评价,并制定防止和减少环境损害的最佳方案,他是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法律后果等事项的法律规则系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生物安全领域中的应用,是指对拟议中的重要决策和科学开发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物理性、化学性或生物性的作用及其造成的环境变化和生态演化以及对人类健康和福利(包括涉及后代子孙利益)的可能影响,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全面评估,并提出造成减少这些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物安全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针对在发展生物技术过程中,以及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过程中,生物技术、生物实验、生物产品以及有害生物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从维护和保障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的角度来看,综合生物技术的发展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生物安全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应当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其根本意义就在于将生物技术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的环境风险通过科学评价的方式予以明示,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降低、防范和控制,从而与风险预防原则相协调,与生物安全的立法理念、立法价值相统一。
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容
生物安全领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项必要的生物安全法的制度内容,应当在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程序、评价要求等方面予以原则性规定,从而满足生物安全法指导一般性生物安全行为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的作用和意义。
3.1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
与一般的环境影响评价主体有所不同的是,生物安全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集中在生物工程以及外来物种入侵等方面,有关生物安全的生物体、基因、技术、背景、发展状况、研究程度与范围、实验目标等信息均由实施生物工程的单位或机构所享有,因此,根据信息占有的强弱,生物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由实施生物工程的单位或机构,以及进行有害物种或新物种进出境的单位承担。在实践中应当由生物工程项目的承受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包括研发机构。如在日本,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按照“谁开发谁评价”的原则,由大学研究机构或独立的行政法人承担。
3.2 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还不能完全精确地预测一个基因在一定的新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什么样的相互作用,特别是转基因生物可能出现的基因漂移或逃逸引发的基因污染,进而引起基因变异或遗传质变,其后果和影响很难估计,给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所带来的风险不可预测。因此环境影响的价值就在于将上述难以估计的后果或损害以一种较为客观的方式体现出来,从而作为风险预防的依据和参考。其重要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生物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就该项目的科学价值、实验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和分析,成为该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和依据。
(2)项目拟采用的技术及其发展现状。主要是指转基因技术,特别是重组DNA核转基因技术的发展,使基因可以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跨界相互转移,甚至可以将人工设计合成的基因导入受体中进行表达。
(3)项目对环境的要求及外在环境承载能力。主要目的在于说明生物工程项目对于环境的内在要求,并同时根据该要求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其承载能力进行适当评估和分析,从而作为环境影响程度的判断基准。
(4)基因漂流与基因污染。鉴于当前技术、设备等水平的限制,以及项目的技术要求等,需要对拟进行项目的目标基因、载体等可能产生的基因变异、基因转移、基因污染等可能性判断,并根据该判断进一步说明基因漂流欲基因污染可能给当地环境以及人员健康所构成的影响。
(5)基因释放的环境影响评价。转基因工程一旦进入开放系统状态,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就更加紧密,由于基因释放的过程和结果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必须在评价内容之中。
(6)食品安全评价。如果生物工程的实验结果最终进入生产过程,产生转基因产品,就必须在三个方面考察其安全性问题:①基因被破坏或其不稳定性将会带来新的毒素;②外来基因产生的新蛋白质可能会带来过敏性或毒性;③作为标记基因的抗生素,可能在机体内导致对抗生素的抗性,对疾病防治产生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