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家和儒家“无为而治”的管理之道
2009-07-03陈雷
陈 雷
[摘 要] “无为而治”是道家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但并非道家所独有。儒家思想中也包含着“无为而治”,只是两者的意义不尽相同,道家主张是“自然”的无为,而儒家主张是“德化”的无为。道、儒作为中国文化的典型代表,其思想精髓深深地影响着人们。因此,深入研究道家、儒家的“无为而治”的管理之道对当今管理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道家;儒家;无为而治;管理
道家和儒家是中国文化的两大支柱,两家思想都有着自己的独特特点,而且二者在学说上常常相互批评,从而使人们形成了道、儒两家是相互对立的两种学说的认识。比如:长期以来,人们认为道家主阴柔,儒家尚阳刚;道家贵无为、退让,儒家倡有为、进取;道家活得洒脱、淡泊,儒家者则热衷于功名。正因如此,中国传统管理思想中的“无为而治”,也在很长的时间里被人们认为是道家文化所独有的。其实则不然,儒家也有着自己独具特色的“无为而治”思想。本文就试图对道家和儒家思想中的“无为而治”进行比较分析。
一、道家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的核心词语是“无为”,而“无为”是道家哲学的核心范畴,在《老子》一书中,该词一共出现了十二次。现在人们所熟知的很多关于“无为”的命题都是在《老子》一书中提出的,如“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而无不为”等。同时,《老子》中的其它很多概念也都与“无为”有密切关系,像“自然”、“清静”、“不争”、“贵柔”、“守雌”等,它们都是对“无为”不同角度的解读。西汉司马谈在概括道家要旨时称“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1],而司马迁为老子作传,也以“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2]一语作为结语,可见“无为”确是道家思想的标志性观念。
1、道家“无为而治”的理论基础
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是道家的本体论发展的逻辑必然,是形上之“道”在形下的要求。老子用“道”来指称他所认为的世界本体。道家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这就是说,作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的“道”,是自然运行,无虚妄,无偏执,无妄为,无思念,这就是道的“无为”本性。宇宙天地万物,包括物质世界和生活在其上的人类、动物、植物等,都是由“道”演化出来的,并且是由“道”主宰的。既然作为主宰的“道”是“无为”的,那么由“道”所创生的万物也应该是“无为”的。这样,才能达到“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
2、道家“无为而治”的具体内涵
在道家哲学思想中,“无为而治”就是通过“自然”的“无为”而达到“治”的境界。这里的“自然”也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中的“自然”。它并非指自然界,而是“本然”之意,即事物的本来样子,是事物未加人力干涉的初始状态。由此,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自然”可以很容易地推导出“无为而治”。《老子》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第57章》)这就是道家“无为而治”的实现途径,也是道家“无为而治”的解释。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道家的“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指不掺杂个人的主观臆断,遵循客观规律办事,一切顺应自然。《淮南子》对“无为”有一个很大篇幅的解释:“或曰: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如此者,乃得道之像。吾以为不然。……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成功。”“所谓无为者,不先物而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3]《淮南子》的这种解释,可以说是对“无为而治”的最准确的理解。道家的“无为”是指毫无主观成见、因循客观自然地“为”,这是一种最有效、最无误的“为”,也是一种最公道、最积极的“为”。
对应《老子•第57章》中“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一句,可以将道家的“无为而治”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无为”即“好静”。老子说“我好静而民自正”、“静胜躁……清静为天下正。”(《老子•第45章》)、“静为躁君”(《老子•第26章》)。从总体上看,“静”是与“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清静”。“清静”是指人的心境宁静状态,静到极致便可以观物之化。管理者清静治国则“民自正”,从而达到“天下正”。所以后人才常常把“清静”和“无为”连在一起,说成“清静无为”。
(2)“无为”即“无事”。《老子》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是和《老子》成书时的时代背景相关的。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老子》一书必然会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环境。关于《老子》的成书年代,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成书于春秋晚期;一种认为成书于战国前期或后期;一种认为成书于秦汉之间。不管哪个时期,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属于社会转型期,此时原有的政治制度、法令礼仪已经不适应了社会现实,管理者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恣意妄为的行径,使政治更加腐败、社会更加混乱。所以,老子才针对管理者的“有事”,提出了“无事”。同时,就像前面指出的那样,道家的“无事”也不是不做事,也是依照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因势利导,而非人为的干预它。
(3)“无为”即“无欲”。《老子》说:“罪莫大于可欲,咎莫大于欲得”(《老子•第46章》),认为要做到“无为”必须要无智无欲。道家认为,欲望不仅是人生的大敌,也是治国的大敌,是造成社会混乱和罪恶的源头。因此,号召人们尤其是管理者要“少私寡欲”,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天下的大治。需要明确的是,道家并不是要求管理者绝对的不欲,而是强调管理者不“贪欲”、不“过欲”。道家肯定合理的“欲”,即“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老子•第66章》)人不可能没有欲望,管理者也是人,也可以有欲望,但是这种欲不是私人之欲,而是百姓之欲。只要以百姓之欲为欲,那么管理者在满足自己欲望的同时也使百姓欲求得到满足,从而使百姓“自正”、“自化”。
二、儒家的“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虽是道家管理思想的精髓,但并不为道家所独有,儒家也讲“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道家和儒家共同追求的一种管理模式,只是各自的内涵不同。
很少有人知道,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是第一个在字面上明确提出“无为而治”的人,他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而且儒家学派并不只有孔子一人推崇“无为而治”。《荀子•天论》也有:“大巧在为,大智在所不虑”之语。显然,儒家也视“无为而治”为管理的最高境界。但是,与道家对“无为”内涵的直接、详细的阐述不同,在整个《论语》一书中,“无为”一词仅仅出现了一次,但相同的意思在多处都有所表露。如孔子赞尧:“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论语•泰伯》)。皇侃对此解释说:“则天成化,道同自然,不私其子而君其臣;凶者自罚,善者自功,功成而不立其誉,罚加而不任其刑,百姓日用而不知其所以然,夫又何可名也?”[4]这俨然就是对“无为而治”的诠释。又如:“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论语•《泰伯》)清儒毛奇龄广引历代之说证明孔子此语“直指任贤使能为无为而治之本”[5]。不仅君王应当“无为而治”,在孔子看来,每一个管理者都应该将“无为而治”当作他的施政原则和理想,他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无为而治”对孔子来说是为政的最高境界。
1、儒家“无为而治”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道家的“无为而治”是建立在“道”的基础上,到“道”在形下的逻辑延伸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儒家的“无为而治”是建立在“天”的基础上,是儒家天道观的逻辑延伸。荀子在《天论》一文中,按照“天人之分”的思维模式,主张“天道有为,人道无为”。指出:“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其大,不加论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挣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顾其参,则惑矣!”(《荀子•天论》)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儒家不仅肯定天道的无为性,也肯定了人的有为性,从而从理论上纠正了道家“散于天而不知人”的片面性,辩证地解决了“有为”和“无为”的关系。因此,儒家说讲的“无为而治”同道家一样,并不是无所事事,而是以“有为”求“无为”,即在“有为”的基础上达到“无为”的最高境界。
2、儒家“无为而治”的具体内涵
“无为而治”从本质上说就是现代管理上的“最小——最大原则”,即如何以最小的领导行为取得最大的管理效果。儒家的“无为而治”是“德化”的“无为”,儒家讲“尚贤推德天下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将儒家的“无为而治”理解为两个方面的内容:
(1)“无为”即“推德”。“推德”的起点是“修德”“修己”。儒家主张“必先有为而后至于无为”,也就是要求人们尤其是管理者要“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荀子•天论》),由“有为”达到“无为”的境界。儒家强调管理者要在“修己”上有所为,而“修己”的重点在“德”上。“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朱熹对此注解说:“‘为政以德,不是欲以德去为政,亦不是块然全无所作为,但德修于己而人自感化。然感化不在政事上,却在德上。”“所谓‘无为……是我有是德而彼自服,不待去用力教他来服耳。”(《朱子语类》卷23,《论语五•为政上》)朱熹的这些解释其实就是儒家一直提倡的“德修于己而人自感化”的理论。
(2)“无为”即“用贤”。“无为”除了要求管理者要修养德性,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之外,还要求管理者要“用贤”,要深谙用人之道。说“用贤”也是“无为而治”的一种表现,或者说是达到“无为而治”的一种途径,主要是说“用贤”包含了“上无为而下有为”(或者说“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意思。《论语》称:“舜有臣五人而治天下”(《论语•泰伯》)。朱熹注说:“五人:禹、稷、契、皋陶、伯益。”舜积极选拔、放手使用者五位著名的贤臣,受到了良好的治理效果,而自己又免除了具体治理国家事务的辛劳。在这里,访求、考察、选拔、任用、考核官员,统治者是要劳神费力的;但如果任用的官员得当,具体的事务由人负责,治理者就可以安逸了,这就叫“逸于得贤”,也是儒家所说的“无为”,是儒家“无为而治”思想的基本特质之一。
三、道家、儒家“无为而治”的比较
“无为而治”作为道家和儒家的共同理想,彼此有相通的地方,但也有不同的地方。
1、道家和儒家“无为之治”的相通之处
道家和儒家“无为之治”虽然分属不同的文化传统,,但本质上是关于“治道”的文化。“治道”是司马谈语,司马谈说:“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意思是说,先秦诸子百家虽然各自的具体思想观点不尽相同,但其学说的目的都是一致的。“无为而治”就是各家治道的共同理想。因此,道家和儒家的“无为而治”有着相通之处。
相通之处最显著的就是道、儒二家均认为“无为而治”都不是不要有所作为,而是通过实施“无为”的管理手段,达到“有为”的目的。道家的“无为而治”主要考虑了世间万事万物的“道”,即自然规律,认为不要违背自然规律去行事,而应顺应规律去行事。儒家的管理思想归本于德性伦理,其“无为而治”主要从社会的人伦关系上加以考虑,强调以伦理道德教化被管理者,而管理者自身则应该加强心性修养,以表率行为去熏陶、感化被管理者,孔子将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影响比喻成风和草的关系,“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僵”(《论语•颜渊》),意思是管理者的品德如风,被管理者的品德如草,风加在草上,草必随风而倒。
2、道家和儒家“无为之治”的不同之处
由于道、儒二家在宇宙观、世界观、政治观、人性论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将道、儒两家“无为而治”的不同之处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产生的基础不同。道家的“无为而治”是以道论为基础的。“道长无为而无不为”,要求管理者“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儒家的“无为而治”以天道观为基础,以仁义道德的伦理教育为前提,要求管理者修养自己的德行,进而感化身边的人,即“德修于己”而使“人自感化”。
(2)二者的内涵不同。道家主张“无为即自然”和“复归于朴”清静之道,是“自然”的无为。老子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第8章)。“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矣;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矣;……圣人皆孩之”(《老子》第49章)。可见,道家以无仁无爱为治国理民之根本,要求管理者的心境要自然清虚,既不怀嫌恶之心,也不要有仁爱之心,象孩童一样天真纯洁,无知无欲,就像水一样。而儒家的“无为而治”则主张崇德尊贤之道,是“德化”的无为。要求管理者始终都要有仁爱之心,要尊贤、用贤。《论语》中“仁”字共出现109次,故“仁”是孔子乃至儒家人本主义哲学的中心。儒家以仁爱之心为治国理民之前提,要求管理者应当而且必须在其内心充满对民众的仁爱之心,以仁爱之心博施于民,使民感化,从而实现“无为而治”。
(3)在实现途径上,道家主张百姓“自治”,而儒家则主张百姓要被动的“治于人”。老子曰:“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无为则无不为”《老子•第48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为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知之。”(《老子》第65章)。即道家“无为而治”强调的是“损”而不是“益”。道家认为管理之道已存在于人们的本性中,不需管理者以身作则,只需人人归复于“婴儿”状态的纯净,则无不治也。儒家的观点则截然不同。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熟敢不正?”(《论语•颜渊》)“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论语•子路》)。“上敬老,则下益孝;上尊齿,则下益惕;上乐施,则下益宽;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廉庄,则下耻节。此谓七教。七教者,治民之本也”(《孔子家书•五言解》)。由此可知,儒家“无为而治”的实现途径在于“上行下效”,是管理者占主动位置的“治人”,老百姓则“治于人”。
总之“无为而治”作为传统管理思想的精髓,是先哲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学习,从中吸取精华,并恰当地付诸于我们的管理实践。
[参考文献]
[1]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12.2:621.
[2]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P336.
[3] 淮南子.修物训.原道训.
[4][5] 论语正义.[清]刘宝楠撰.中华书局,1990.3:30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