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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快讯

2009-07-02

中国经济信息 2009年11期
关键词:创业投资专项资金用地

国土资源部:差别化地价管理?向滥占耕地“亮剑”

《关于就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是国土资源部针对近期出现的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违法违规滥占耕地、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名搞商业开发等屡禁不止现象作出的新规定。

首先,“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其总思路:控总量;调结构;上水平。

其次,对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等别进行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后,每个征收等别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新标准中,前几等的征收等别调整不大,上海9个区仍为一等,北京城8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为二等。

另外,要求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各项政策落实的督察。同时,各市、县要将2009-2011年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逐级上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09年6月30日前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点评:此次国家对工业用地项目的最低价设定底线,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迈出了理顺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一步。同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及保“红线行动”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审计署:“4万亿”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足

从去年11月公布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至今,已过去180多天,在“快、重、准、实”的原则下,各项投资被迅速推向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已初见成效。但在具体项目的实施方面,经济刺激计划的资金落实似乎并不完美。

5月18日,国家审计署在监督检查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中,查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些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不高,有的甚至只有48%。10省区违规资金达26亿多。

48%、26亿——在乐观的大气氛中,这两个数字显得颇为刺眼。

另外,国家发改委投资所原所长张汉亚表示,中央政府投资到位率也没达到100%,这是财政拨款过程中的各种因素造成的。比如有些项目还没有完全通过论证。“中央投资历来也不是100%能够到位。这次中央新增1.18万亿,投资量比较大,相应地,存在的问题就比较多。”

点评:财政资金到位不足也是常事,不足为怪,而能否鼓励民间投资,制订促进民营企业增加投资的政策,才是经济刺激计划未来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也是中国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发展的关键。

工信部:发布紧急钢铁限产令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遏制钢铁行业产量过快增长的势头,对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扩大生产的钢铁企业,要商请当地商业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

通知指出,当前中国钢铁行业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钢铁总量严重过剩,板材问题尤为突出;落后产能比重较高,恢复生产存在盲目性;进口铁矿石增加过猛,容易引发经营风险。在下游行业尚未完全复苏的情况下,钢铁行业必须把控制总量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要坚决遏制产量过快增长,进一步加大企业衔接工作的力度。

点评:“限产令”不是速效药,而是一场艰难的攻坚战。无论淘汰落后产能,还是加速产业重组,都暗含着一个中心问题,即提高中国在国际定价权上的话语权,尤其在进口铁矿石价格的谈判上。

财政部:严管广电无线覆盖专项资金

财政部近日制订并印发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相关台站人员经费、机房及周边环境整治等基本建设支出,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范围以外的发射系统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更新改造、维修、运行维护以及办法使用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要及时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安全。专项资金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满足工程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国产设备。

点评:专项财政资金是否被挪作他用,使用效率如何,应由立法系统的审计部门监督。像这样的行政系统财政部门的一纸文件,实质上无非是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自戒自律”、“自查自纠”,效果如何值得怀疑。

国家税务总局:创投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通知》还明确,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之后,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应自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起,计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期限。该期限内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后,企业规模超过中小企业标准,但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不影响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点评:创业投资的中小企业一般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有意识地向它们倾斜,其能大量提供就业岗位是受优惠的因素之一。

银监会:大额固定资产贷款须“受托支付”

日前,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受托支付”。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直接将贷款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一种信贷支付方式。这种方式免去了借款人支付的繁琐过程,也避免了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现象。

《办法》指出,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参照本《办法》执行。专家认为,此举意在改变过去银行“重贷前、轻贷后”、无法完全控制贷款去向的局面,使银行更密切地参与到贷款过程中,防止贷款被挤占、挪用。

点评:此政策是对银行体系的一次系统化的调整和完善,可增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有助于其管理模式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提高银行的整体效率。

工商总局:铁路沿线禁设金属收购站点

日前,工商总局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知,将在全国开展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专项整治,各级工商机关必须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在铁路沿线、矿区、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设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个体工商户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申请,一律不批。

点评: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现在已是收脏销赃的窝点,一些不法分子“靠山吃山”,收购、偷盗国家物资。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有利于堵塞违法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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