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策研究
2009-07-02黄丽娟
黄丽娟
摘要:着重分析增值税转型对财政收入、就业和投资这几个主要因素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些影响提出了设法弥补财政收入缺口、正确认识就业问题及设法抑制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负面影响等政策建议,以期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为增值税转型改革顺利实行提供政策参考。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负面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05502お
从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实际情况看,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但增值税转型会对我国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积极影响,如消除了固定资产重复征税,解决了不同行业因资本有机构成差异造成的税负失衡问题,刺激了投资增长从而进一步带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高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出口贸易的发展等正面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对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认识还不够,本文就增值税转型对我国经济中财政收入、就业和投资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1增值税转型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1.1增值税转型使税收收人在短期内急剧减少
国家财政收人90%的来自于税收,近几年增值税在税收总收人中所占比重一直稳定在50%左右。尽管业界此前多次建议政府早推消费型增值税,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增值税转型将给财政增收产生明显压力。经测算,今年实施该项改革将减少今年增值税收人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人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也就意味着减少财政收入1233亿元,减收将真正考验财政承受能力。同时,增值税改革也会对地方财政产生影响,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利于地方的发展。因此,无论对于中央还是地方,增值税转型对财政减收的影响都不容小看。
1.2增值税转型加大就业压力
增值税转型会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轻税负优势将不复存在,这会导致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投资的减少,从而可能影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到劳动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转型改革就面临着一方面由于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会淘汰掉一部分技术水平不能满足要求的员工;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对员工高水平和高素质的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的成本在不断升高,且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使得机器设备的成本相对有所降低,从而导致人力资源成本与机器设备成本相比相对于增值税转型前有所上升,企业更愿意以机器代替人工。这些使得劳动就业压力加大。因此,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国家经济更多的是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带来劳动就业压力的增加。
1.3增值税转型的隐患风险
政府期望通过增值税转型刺激企业投资,带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因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势必会从总量上激励投资。这在当前我国对投资主体的产权和权益约束机制还不规范现实条件下,将不利于解决已存在的投资结构失衡的矛盾。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对当期资本性投入一次扣除进项税额,客观上会刺激投资。如果对投资的约束是软的,即投资主体的行为还是非理性的,具有投资扩张的冲动,而不考虑投资的风险和效益,那么消费型增值税的采用可能诱发企业为享受政策的优惠,不顾市场导向而盲目的上项目、争投资,极大地刺激投资的扩张,从而引起投资需求过旺,导致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
2抑制增值税转型产生负面影响的政策建议
2.1设法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1)适当提高税率保证财政收入。转型之后可适当将增值税税率上调2-3个百分点,以此来平衡增值税转型对税收收入的冲击。从国内企业的税负角度来看,提高增值税税率对实际税负影响并不大。调整税率,虽然企业的税额增加,但由于外购生产资料不再征税而减小了征税范围,所以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并不会增加太多。当然高新技术产业所承担的税负可能会降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税负会有所增加,但这与我国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投资方向转变的目标是一致的。通过这一改革,就可能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2)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为了填平财政缺口,可以拓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规模。按照国际惯例,增值税要体现普遍征收的原则,应对一切商品及劳务从初始到最终销售前的各流转环节的增值额课税。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可以把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邮电业列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时,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还可以有效地保证税款抵扣链条不被中断,以免建筑安装行业在营业税和增值税之间转移税负,防止利用运输发票偷逃税款。而且把上述行业纳入增值税抵扣领域,还可以减少这些行业增值税与营业税界限不清的矛盾。
(3)在增值税转换过程中开征新的税种。1994年税收方案中有些税种至今仍未开征,燃油税正处于开征前积极准备阶段,而对于证券交易税、遗产税等应及早开征,对于社会保障税和环境保护税应积极研究。
2.2增值税转型不是造成就业问题的关键所在
对于增值税转型对就业的影响,应结合我国国情做出客观分析判断。最近十多年来,产业的升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就业弹性下降等现象,在未实行增值税转型的背景下就已经出现,不能以“影响就业机会增长”作为阻止增值税转型的理由。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中,如电子产品装配、服装制造业等,尽管在增值税转型中不能直接受益,但是一方面由于增值税转型促进全社会投资逐步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些行业产品的需求会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转型减轻了企业负担,逐步提高了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增加了出口。这两方面都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行业的就业机会的增加。而对于技术含量不高的加工业,只要中国城乡还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这些行业和其他类似行业中,工资水平就不大可能过高的增长,因此,从企业经营成本角度考虑,除了必要的设备更新和升级以外,出现大规模的“机器替代工人”的可能性也不大。
从长远看,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将利用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相对充裕的资金来开展研发或者投资新领域中,进而逐步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从而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出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实际上,解决就业问题的最根本的途径是经济的发展,只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才能持续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3设法抑制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负面影响
消费型增值税具有刺激投资的作用,容易诱发盲目投资,可能引发投资膨胀。实际上,分析我国投资过热或投资膨胀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投资主体不健全和缺乏有效的投资约束机制造成的。然而随着我国产权制度和投资体制的逐步完善,这方面的情况已大有好转。另一方面,生产型增值税的负面效应是引起盲目投资的重要因素。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一是其鼓励技术更新,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二是企业投资力度的加大,减轻了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压力,有利于国家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瓶颈产业,提高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有效的解决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因此,税收对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对企业的投资行为有重要影响,应当予以重视,但它并不是唯一的调控手段、唯一的影响因素。而且,在认识其影响时,眼前的利益冲突并不意味着长远的利益冲突,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可以带动相关产业链及整个社会的生产与消费,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于消费型增值税对投资的负面影响,国家可以采取其他政策手段来进行调控,如采取恢复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