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中解析法律起源于战争
2009-07-02张华
张 华
[摘 要]创世神话是指有关万物起源的神话,法律与创世神话都产生于一个民族发祥初期,他们以不同的方式为我们展现了先民的社会面貌,二者结合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文章从中国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中的英雄与战争的传说来分析了法律起源于战争这一学说。
[关键词]少数民族 创世神话 法律起源 战争
作者简介:张华(1974-),女(汉族),重庆市人,西南林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讲师,民族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民族法学方向的研究。
一、战争与法律的关系
在中国法史学界,对中国古代法律与战争的关系,有诸多论述。如张中秋就曾指出:“所谓‘刑始于兵,也即法律是在战争中形成的。”[1]马小红也认为:“中国古代法律的源头是祭祀与战争。”[2]产生于部落战争中的号令和刑罚,以军事首长的权威为后盾,是后世刑罚的源头,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兵刑合一”。早期的氏族战争与法的起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当然,战争必然涉及军队对外征战、对内统辖部属的约束与纪律、惩罚等,而这些约束具有强制性,成了法律形成的源头,所以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兵刑同一”和“刑始于兵”的说法。
二、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与法律
袁珂曾说过,“要了解一个国家或民族,首先应该了解它的神话”。[3]创世神话是指有关万物起源的神话。集中表现了先民在蒙昧之初对于社会、自然与人生的一些原始、本能的观点,充分展现其早期的思维形式与社会习惯,对一个民族文化心理的形成意义重大,是后世民族文化心理发展的“基因”。中国有着数量众多的少数民族创世神话,每一个民族的神话都提供了一种认识的范式,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普遍性,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古代的神话故事来从另外一个领域推论、构建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纵观中国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我们可以看到在各民族早期发祥阶段所表现出的比比皆是的有关英雄与战争的传说正好体现了法律起源于战争这一学说。
三、从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中来看战争起源于法律
在阿昌族创世神话《遮帕麻与遮米麻》的第三部分——妖魔乱世中,讲述由于腊訇的作乱而使得整个世界阴阳颠倒,处于一种混乱之中,于是遮帕麻开始了与腊訇的决斗的故事。遮帕麻最后用“鬼见愁”的毒菌将腊訇毒死,遮帕麻便派人前去探视:遮帕麻派水牛去查看水牛刚出门,天热淌大汗,泡在水塘里,忘了去查看。遮帕麻一气穿了牛鼻子,牛脖子上把弯担架:“活着去犁田,死了剐干巴!”[4](P371-374)后来又派黄牛、马儿去打探腊訇的死亡情况,而这三者均因个人主观原因而未能完成任务,于是遮帕麻除了对他们怒骂之外,还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导致他们受到惩罚:水牛 “活着去犁田,死了剐干巴”、 马儿“让人骑着跑,罚去驮东西,鞍子背上架!”、黄牛 “瘦时挨鞭抽,胖了用刀杀”。
腊訇与遮帕麻之间的斗法与斗梦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之间的战争,我们完全可以把它解读为远古时期的两个部落之间的战争,他们既可以采用杀伤力非常强大的大规模的战争方式,也可以采用较为平和的小范围之间的较量。
在这里,我们看到,在战争中的指令与禁令是必须要遵守的,不能违抗,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且,我们还发现,今天的水牛与黄牛还保持着遮帕麻的处罚,而麻雀与老鼠等还享受着遮帕麻当时的奖励,这说明这些处罚与褒奖是世代延续、长期有效的,也从侧面表明了其规定的长期有效性与强制性,告诉了后人必须牢牢记住与严格遵循。
在《遮帕麻与遮米麻》的第四部分中,腊訇所破坏与颠倒的秩序依然存在,天下混乱不堪,于是,遮帕麻将颠倒的世界重新整顿,让水族重新回归水里而获得自由,让兽类回到山上重新生活,整个天下又恢复到以前的那样一种有序的、井然的状态中。但是,遮帕麻并没有就此完结,鉴于腊訇作乱所带来的严重后果,遮帕麻立下了古老的规矩:“见毒蛇就要拔出长刀,对鬼怪决不能手软”、“从今谁敢再作乱,就跟腊訇同样下场”[4](P376)在这里,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在人类社会萌芽的早期已经有了法律的因子。遮帕麻在战争中的惩罚与褒奖,以及立下的规矩,非常明显地具有了法律的作用,对于秩序的破坏者的严惩不怠,对于其他人的威慑,都很好地起到了遮帕麻希望秩序井然的目的。这一切,都是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战争中实现的,我们可以由此看到了法律起源于战争。
又如在滇东北的苗族中流传的《亚亚射日月》中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在天地混沌之际,人们造出了十二个太阳与十二个月亮,最后“烤得大地全枯焦,山草树木都晒死”,[5(P1017)]于是人们商量射日而保护所处的环境而保全生命,最终,英勇与善良的亚亚肩负射日的重任。“太阳火辣辣,烤得皮肉痛,亚亚射日钻水下。”[5(P1018)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在早期两个部落之间的矛盾与较量,“太阳火辣辣,烤得皮肉痛”形容此部落势力强大,暂居于优势,但亚亚并不以为惧,相反,想出了一个非常聪明有效的战斗方法——射日射月钻水下,这是战争的过程。最后太阳和月亮都只剩下一个,在这场战争中,以亚亚为代表的一方取得了完全的胜利。而亚亚也受到的世代的称赞。
问题接踵而来,失败的一方因为害怕而躲进了家,于是天地之间一片黑暗与阴冷。于是大家只有把吓得躲起来不见了的太阳、月亮又呼唤出来,因为公鸡能让太阳与月亮认为信任与安全,所以公鸡让月亮、太阳再次出游天庭,而人间也重见光明,有了温暖。公鸡的功劳最大,于是人们便酬谢公鸡:人们没有好的东西送,就拿半截梳子送给它梳妆。可惜公鸡不会戴,梳子齿齿朝天翻,如今鸡冠齿齿都朝上。[5(P1019)公鸡因为在这场战争中最后扮演与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是它最后换回了人间的光明与温暖,人们为了感念公鸡的功劳,于是给了他一把梳子作为酬谢,并且对公鸡的功劳世代相记,于是,我们发现,今天的公鸡永远都在头上顶着一把倒着的梳子,让后人记得对公鸡的感念。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十二个太阳与十二个月亮共存的秩序状态不容再现,亚亚得到了苗族人万代歌咏的荣耀,公鸡的头上也永远有着梳子似的鸡冠,这表明在战争中的约束与褒奖都具有长久性、约束性和强制性,而这,也是早期法律在远古社会中所具有的功能,因此,我们说法律起源于战争。
通过对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的解读,我们看到在我国少数民族的早期创世神话中,就已经存在因为战斗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些强制性的约束和规定,并且让这些规定世代延续,具有普遍与持久的约束力,很明显地具备了法律前期的特点,所以,我们可以从我国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中得出法律起源于战争这一观点。
参考文献
[1]张中秋《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4
[2]马小红《祀与戎——中国古代法律的源头》[J]文史知识,1993(6):17
[3]陶阳、钟秀《中国神话·第一集》[M]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359
[4]朱桂元等编《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汇编·开天辟地篇》[M]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
[5]《中国歌谣集成·云南卷·下卷》[M]中国ISBN中心出版,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