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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发展观看保护投资者权益

2009-07-02李婷婷

消费导刊 2009年11期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权益投资者

李婷婷

[摘 要]投资者保护不仅关系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个经济的稳定增长;投资者保护得好,投资者对市场就有信心,入市资金和人数就多,从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树立信心,是培育和发展市场的重要一环。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投资者 权益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它明确告诉人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

(一)以人为本的含义

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前提,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

具体来说,有三层含义:一是充分肯定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尊重人、解放人和塑造人;三是在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时,既要坚持并运用历史的尺度,又要坚持并运用人的尺度,真正着眼于依靠人、为了人。

(二)以人为本的实质

以人为本,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这是以人为本的本质所在。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片面地把经济社会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把经济发展等同于GDP增长,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之间的密切关系,忽视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忽视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三)以人为本的要求

以人为本,要求我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可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这个“人”,是人民群众,这个“本”,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目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我们就能使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越来越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证券市场的“以人为本”即保护投资者权益

(一)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是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众所周知,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根本。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99%以上是中小投资者。他们以自己的积蓄投资于股市,希望能获得比银行存款较多一点的收益。但作为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和保护。因此严重挫伤了他们投资的积极性,从而也造成了市场信心的严重缺失。而市场信心的缺失又构成了前几年市场低迷的根本原因。可见,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是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1.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的市场的根本,是投资者权益的直接提供者。上市公司的质量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诚信度、透明度等方面。因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从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强化外部约束两方面同步入手:

(1)改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其前提是必须明确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只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把全体股东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为股东谋福利。其核心是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鼓励更多的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以建立充分履行其职能的运作机制。其重点是要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畸形股权结构,使所有权形式多样化,引进其他的有相当规模的外部股东,如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共同基金会、保险公司、社会福利基金会、外国投资者和其他机构投资者。

(2)强化外部约束。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主要有法律机制、市场机制和行政机制。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其强制性。通过立法提高对小股东的保护力度,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强硬制裁。其次,公司外部约束的市场机制主要包括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职业经理人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大多表现为敌意兼并和收购,这形成了对职业经理人如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第三,公司外部约束的行政机制是指政府对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管理机制。这要求我们一方面确保公司上市关,通过核准制和保荐制把真正有实力有潜力的公司推向市场,推上前台;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还要通过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2.全面发挥证券市场功能

我们知道,证券市场主要有三项功能,即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分散风险。但对于这三项功能,我国目前是有所偏废的:我们只片面强调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而弱化了其他两项功能。因此,我们要:

(1)弱化筹集资金功能。1999年以前三大证券报对于股市的提法是“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虽然没有做到,但在理论上是对的。那时股票发行也少,价格也不高。但是1999年以后的提法是“证券市场为国企服务”,结果出现了超常规的新股发行。2004年初的提法是“扩大直接融资”,实际上一些公司把股市当成了圈钱的场所。13年来中国股市发行了13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用这些“股票”融资了8000亿元,平均每家上市公司融资6亿元。

(2)强化资源配置功能。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是通过一级市场上筹资、二级市场上股票的流通来实现的。但这种实现有一个前提:就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须做到真实、及时、全面,以便投资者通过各种信息进行选择。我国目前鲜有上市公司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使证券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发挥。

(3)分化分散风险功能。我国目前还只是资金需求者将经营风险转移和分散给了投资者,而投资者的风险则完全由自身承担。因此,怎样使风险在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进行分化,怎样使风险明朗化和定量化,让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选择,这应该是管理层的任务。

3.建立健全的证券监管体系

我们知道,监管体系包括监管法制、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为此,我们要:(1)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体系。除了目前正在执行的《证券法》、《公司法》等以外,还应制定其他相关市场监管法律,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尤其应加大对投资者权益的立法保护,其法律要有可操作性。一是应抓紧制定《证券市场监管法》,弥补《证券法》在市场监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处罚等方面的空白。二是应制定《证券监管机构管理规定》,明确证券监管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界定、人员配备、工作范围等,从法规上进一步规范各机构的权力与责任。三是应制定《证券市场监管从业人员操守规范》,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四是应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

(2)重塑证券监管模式。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统一监管模式,即由一个统一的机构中国证监会实施对所有证券机构、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监管。可见,证监会的监管任务重、责任大、权力大。因此,要将其职能分解并强化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行业自律监管的培养和成熟有助于弥补我国政府主导模式的缺陷,有利于发挥监管的灵活性、高效性和及时性等诸多优点;同时要强化投资者对市场的监管,即补上社会监管这一块。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管的三位一体的监管平台。

(3)改善监管手段。完善的证券市场上常用的监管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而我国目前仍以行政手段为主。因此,我们要将以行政手段为主,变为以法律手段为主并辅之以经济手段。在监管时,还要注意贯彻适度原则,即把监管限制在市场失效的范围内,对于证券市场能自行调节的经济活动,政府就没有必要进行干预。同时,应避免直接管制证券市场的各类主体。证券监管者不是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管理者,不应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活动直接进行干预。此外,要改善监管手段,还应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善技术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努力实现手段的间接化、多样化、市场化,现代化,以提高监管效率。

4.尽快引进市场做空机制

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大的制度性缺陷,就是单边市,没有做空机制。由于只有股指上涨市场参与者才能赚钱,所以任何可能引起市场下跌的政策都会引起市场一致反对。因此,应该推出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衍生产品,让市场形成自我平衡、自我调节、自我稳定的机制,以降低市场的波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从市场机制上保护投资者权益。

(1)做空机制的基本内涵。做空机制是与做空紧密相连的一种运作机制,是指投资者因对整体股票市场或某些个股的未来趋势看跌,而采取的保护自身利益和借机获利的操作方法及与此相关的制度总和。它分为被动性做空和主动性做空两种基本形式。被动性做空是投资者预计股市将下跌或已经下跌时,卖出股票以避免风险或停止损失;主动性做空则是投资者在此时运用一定的交易方式和操作技巧,以利用风险或借机获利。可见,主动性做空才是做空机制的基本含义。

(2)做空机制的基本功能。做空机制的基本功能是实行套期保值,规避股市风险。众所周知,股市风险有两种: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对于后者,投资者可通过投资组合来规避;而对于前者,就只有通过做空机制来规避了,因为做空机制可以让投资者实行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以回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它有买入保值和卖出保值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根据股票指数和股票价格的同方向趋势,在股票的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做相反的操作来抵消股价变动的风险。如:投资者在现货市场上做多,那么在期货市场上即做空,这样,股票价格若上涨,投资者在现货市场上可获利;若股票价格下跌,则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上可获利。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要可持续发展,就要有科学的发展观。而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证券市场的以人为本就是要保护投资者权益。为此,我们要积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发挥证券市场功能,建立健全证券监管体系,尽快引进市场做空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证券市场得到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蒋国洲,试论投资者自我保护[J]理论与改革 2004

[2]杨璐,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分析[J]时代经贸 2007

[3]陈志尚,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人权建设[J]理论视野 2004

[4]李扬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证券市场[J]经营管理者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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