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2009-07-01张爱凤
[摘要]在评标中,对投标单位报价的评审应从总报价和单项报价两方面综合评审。评标时不仅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分析,还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从而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1210209-01
近年来,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基本的要求是事前预控、事中控制、事后预控,而我国长久以来的造价管理只注重建设项目前期预算和竣工时结算的做法是不全面的。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要实施静态控制和动态管理并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中国国情与经济发展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水平。
一、加强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招投标不仅可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也是为了确定一个各方都能接受且较为合理的工程造价。我国目前施工招标推行的是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与传统的招标方式相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能够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做法。工程量清单招标,在招标文件中不仅要包括通常的内容,还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评标中,对投标单位报价的评审应从总报价和单项报价两方面综合评审。投标人往往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将工程量不能完成的或可能变小的项目单价降低,而将可能变大的项目单价提高,以期达到在竣工结算时追加工程款的目的。评标时不仅要做到单价和相应工程数量的综合评审,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
点分析,还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从而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加强施工管理
(一)加强施工管理要重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依据。签订严谨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合同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理解和熟悉合同条款。一方面要利用合同条款随时解决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另一方面要全面履约,以避免索赔的发生。另外,对施工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设单位也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反索赔,先发制人,以减少建设单位的损失,降低工程造价。
(二)施工管理过程中控制工程造价,应以材料价格的控制为主
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在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约占总造价的60%~70%,是工程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预算价格的构成,正确编制材料预算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由于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因而建设单位造价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严格控制变更及预算外费用支出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如:工程地形或地质资料的变化;由于地下水排水方案的变化需增加抽水台班;现场开挖管线或有其他障碍物处理;土石方因现场环境限制发生场内转运、外运及相应运距变化;材料的二次转堆;材料设备构件的场外运输;无法用定额规定进行计算的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工程其他零星修改签证;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材料浪费及其他损失;停工或窝工损失;由于拆迁或业主、监理等其他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应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这类变更,将损失降到最低。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项目、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每一变更设计之前,必须实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并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如果变更后工程造价突破总概算,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三、强化结算管理
工程量清单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符合设计要求的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和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量也是要按实际发生结算的。发生超出招标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按合同的规定予以调整。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或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方审核和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竣工决算如何真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从某些方面讲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材料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工程结算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进行编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严格把好审核这一关。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费用。
作者简介:
张爱凤(1968-),女,江苏南京人,本科学历,职称工程师,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