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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中国加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在日前召开的会议上决定吸收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俄罗斯为该组织的新成员。至此,巴塞尔委员会成员扩大到20家,包括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俄国、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加入巴塞尔委员会是我国银行监管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将全面参与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更加有效地维护我国银行业利益,并为国际银行体系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稳定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该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发布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其内容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要求,市场参与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签署交易商协会制定并发布的《主协议》,并及时将签署后的《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交易商协会备案。交易商协会应将有关签署信息及时告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人民银行公布内地和香港货币支付系统互通安排相关细刚
为提高内地和香港(以下简称两地)跨境支付清算效率,密切两地经济金融联系,中国人民银行3月13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利用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建立两地多种货币支付系统互通安排的相关细则,对两地支付互通安排的业务范围,内地银行通过两地支付互通安排汇往香港银行的支付路径、两地跨境退汇业务的报文格式和两地跨境转汇业务收费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人民银行发布《2008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08年国际金融市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一些大型金融机构陷入困境,主要市场信用萎缩,公众信心受挫,危机对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持续加深。主要经济体相继进入衰退,其他经济体增长也显著放缓。多数经济体实施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预计2009年世界经济的不景气状态仍将持续,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局面也将延续,但随着危机效应更加彻底的释放和各方面应对措施效果的逐渐显现,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也可能出现转机。
人民银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建立货币互换安排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该协议互换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力促信贷结构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银监会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促进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从四方面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进一步加以规范:一是建立尽职调查和后评价制度,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二是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误导销售与不当宣传。三是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并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四是对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进入银行营业区域提出管理要求。
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16条,分别就银行业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与国家。与单位,与同业、与客户,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了相应的职业操守要求;对于从业人员规避利益冲突,抵制商业贿赂和黄赌毒等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要求;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提出了限制性要求。《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提出了6项高于普通从业人员的要求。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完善公司内部控制,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
3月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9年4月1 3日起施行。(规定)要求,证券经纪人首先应当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具备规定的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条件,在取得由证券公司颁发的证券经纪人证书后,方可执业。《规定》还对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等作了规定。
证监会公布百余家券商信息防范欺诈
日前,中国证监会在其网站上对全国正规的107家券商,9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详细名录进行了公示,作为证监会整治网络非法证券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旨在方便投资者查询、辨别合法证券经营机构,提升行业透明度,提醒投资者防范非法证券活动欺诈风险。证监会此次公开的信息包括证券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网站网址、投诉联系电话以及各家获批可开展的业务范围等,
农业银行设立小企业金融部
3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宣布重组设立小企业金融部,负责管理全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做好全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农行表示,2009年将安排1000亿元的信贷规模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选择以下几类优质小企业客户进行重点支持:一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主导产品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二是围绕产业链,物流链,为优良大中型客户提供原材料、零配件和服务,且有稳定业务合作关系的企业;三是具有较强的反周期能力,尤其是在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抗风险能力强,受影响较小的企业。
建设银行成立首家城市村镇银行
3月10日,中国建设银行设立了国内银行中首家城市村镇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村镇业务部”。成立当日,该“村镇业务部”为来自深圳宝安、龙岗的8家村镇集体企业和5户村民提供授信额度30亿元的金融服务。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村镇业务部”主要针对三类客户,即街道集体企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原村民,重点推出社区住房建设贷款,村镇生产经营性物业融资贷款,村镇生产经营性物业建设贷款、原村民非商品住房配售贷款等产品。
财政部下发《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财政部3月17日下发《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主要以产权交易机构和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财政部表示,此举是为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管理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