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汉墓出土之灯具研究
2009-06-30吴杏全
吴杏全
【关键词】满城汉墓;灯具;铭文;造型
【摘要】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窦绾的墓葬中共出土了铜灯20件,本文从造型、铭文、工艺等方面对其进行了逐一探讨介绍,并就其功能、结构、造型及装饰艺术等分析了这批灯具的主要特色与突出成就。
灯是照明的器具。用来驱走黑暗,给人以光明的灯具虽是极普通的生活用品,然而在平凡与普通之中却蕴含着人们对美的追求与创造。在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及其妻窦绾的墓葬中,出土了包括著名的长信宫灯在内的铜灯20件,其中刘胜墓出土了15件,窦绾墓出土了5件。这些形制各异的灯具尺度适宜、造型生动、讲究实用、功能合理,既可消烟除尘,又可挡风调光,有的还可以拆洗,便于携带。灯的装饰也富丽堂皇,尽显豪华,达到了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依据这些灯具的造型特征,可分为模拟器物形态的器皿形灯,塑成人物形象的人物形灯,模仿、创造动物形象的动物形灯。本文拟从造型、铭文、工艺与艺术特色等方面对这批灯具作一探讨,以期对它们的内涵有进一步的了解。
除铜灯外,满城汉墓另出有铁灯1件、陶灯44件。陶灯均为明器,皆作豆形,分泥质灰陶、泥质红陶两种,质略粗,火候差,制作粗糙,留有刀削、手捏的加工痕迹,本文从略。
一、铜灯的器型与铭文
由于西汉中山王府中的灯具数量很多,为了便于使用和区分、管理,多在青铜灯具上刻有编号、次第,而在铜器上刻铭则需要锋利的刻刀。战国至汉代,由于钢的出现,雕刻工具铜刻刀的锋锐,为刻铭工艺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刻铭的部位主要在器表,在刘胜墓出土的15件铜灯中,除铜羊尊灯、带罩铜灯、组合式铜灯3件外,另12件铜灯上均刻有铭文,或以鸟、兽名编次第,或用数字编号。
以鸟名编次的有:铜盘锭(1∶4117),因其在豆形灯下做有底盘,故名盘锭。灯盘直壁,平底,灯盘侧平伸一叶形,盘中置烛钎。细座把,座把上段有凸弦纹一周,中腰作倒葫芦形。器分二次制成,底盘作插头伸入座把腔内,然后用铜钉铆住(图一)。灯盘外壁刻铭文:“御铜盘锭一,第田鹕。”铭文中的“御”字,指帝王所用或与之有关的事物[1]。 “锭”,《说文》:“锭,镫也。”汉代铜灯或自铭为“锭”,“锭”可能是汉代灯的又一称谓。“田”和“鹈”二字通假,“田鹕”即“鹈鹕”[2]。“鹈鹕”,鸟名,“一种斑嘴鹈鹕,大多在冬季见于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一种卷羽鹈鹕,头顶及颈部羽毛卷曲,在河北一带为夏候鸟,在江苏、浙江、福建及更南地区为冬候鸟。”[3]
铜拈锭(1∶4274),一套,由铜灯和承盘二器组成。通高5.9厘米,灯高4.5厘米,口径11.8厘米;盘高2.5厘米,口径22.2厘米。铜灯直壁,浅腹,平底,三蹄形足,壁侧出一叶形,外壁有铭文4行14字:“御铜拈锭一,承盘俩,中山内府,第。”此灯系用手指夹、捏取物,非握持取物,故名“拈锭”。承盘敞口,外折沿,浅腹,下腹折收为小平底,盘壁有数处修补痕迹,说明使用时间较长(图二)。口沿上有铭文4行10字:“铜锭盘一,中山内府,第。”铭文中的“中山”系指西汉中山国。“内府”是官名,掌管皇室仓库,《周礼·天官·内府》:“内府掌受九贡、九赋、九功之货贿,良兵,良器。”[4]“”与“”同,即也,鸟名[5],为雁的一种,是传说中的五方神鸟之一,《说文·鸟部》:“,也,五方神鸟也。东方发明,南方焦明,西方,北方幽昌,中央凤凰。”根据灯铭,该灯有承盘两个,而仅有一个承盘随葬。
铜卮锭(1∶5086,1∶5087),两件,大小相同,为带盖直筒杯形。杯作子口,平底,上腹部有菱形带环,口沿饰窄带纹一周,腹中部隆起宽带纹一道,带上施瓦纹两周。盖似覆盘,使用时将盖上翻,即为灯盘。灯盘直口,底部作假圈足,恰好纳入杯口中,中心有一烛钎,用以插烛。壁侧伸出一菱形,面有槽,槽的大小和杯身菱形相等,把灯盘覆盖在杯上,盘即套合在杯上。杯、盖(灯盘)均有铭文(图三)。1∶5086杯铭:“御铜卮锭一,中山内府,第。”盖铭:“卮锭,第。”卮为饮酒器,《急就篇》:“蠡升参升半卮。”师古注:“卮,饮酒圆器也。”此灯因形似古代饮酒器“卮”而命名为“卮锭”。“”即,《玉篇》云:“,即布谷也。”1∶5087杯铭:“御铜卮锭一,中山内府,第鸿。”盖铭:“卮锭,第鸿。”“鸿”一说天鹅,一说大雁。1∶5087通高10.6厘米,径7.1厘米,盖高1.7厘米,“出土时杯内尚有残余的烛块,经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用红外光谱法剖析鉴定,它属于动物脂类。卮灯中块状物呈灰绿色,在常温下呈固体状态,不溶于水,比重小于1,易溶于有机溶剂中。经乙醚、氯仿萃取过滤,滤液蒸干后用红外光谱鉴定,属于脂肪酸甘油酯,并部分已成为铜盐。与已知牛油、蜂蜡的红外光谱比较,谱图与牛油的一致。经灼烧试验,其现象亦和牛油相同。由此可以证明,该块状物属于动物脂类。”[6]我国东汉以前多以脂膏为烛,《楚辞》:“室中之观多珍怪,兰膏明烛华容备。”《文子》:“鸣铎以声自毁,膏烛以明自销。”
以兽名编序号的有铜当户锭(1∶4112),是人物形灯。通高12厘米,灯盘径8.5厘米,高1.6厘米。其造型为一个半跪铜人托灯形象,铜人左手按左膝上,右手上举,支托灯盘。灯盘敞口,直壁,平底,盘心有烛钎。灯盘和人俑分别铸成,在俑的右臂上用铜钉铆合(图四)。盘壁上刻有铭文:“御当户锭一,第然于。” “当户”是匈奴的官名,史籍多有记载,如《史记·匈奴列传》云:“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汉书·宣帝纪》:“诏单于毋谒,其左右当户之群列观。”孟康注曰:“左右当户,匈奴官名。”[7]这件铜灯在刻铭中就明确地指出了所表现的是匈奴官吏当户的形象。铭文中的“然”字为兽名,《周礼·春官·巾车》:“然饰。”郑玄注:“然,果然也。”贾公彦疏:“果然,兽名。”“然”也称“猓然”,兽名,长尾猿[8]。此铜俑身着胡服,短衣直襟左袒,衣后部束成长尾状拖于地,以支持灯座不致倾倒。手有臂,脚著长靴。时人在铭文中特意使用了兽名“然”(长尾猿)字,使之与铜俑所着衣服后部束成之长尾暗合,可谓煞费心思。铸匈奴官吏的形象来跪擎铜灯,则反映了当时汉和匈奴之间的民族矛盾。
以数字编号的有:豆形灯(1∶4114),因其与陶器和青铜器中的“豆”造型基本相似而命名。灯盘敞口,直壁,平底,喇叭口形圈足,细座把,在座把之中腰作倒葫芦状隆起。盘和座把分铸,盘底下有小柱插入把腔内,用铜钉铆合。盘外壁刻铭文:“椒林明堂铜锭,重三斤八两,高八寸,卅四年,锺官造,第二。”豆形铜灯(1∶4116),盘外壁刻铭文:“椒林明堂铜锭,重三斤八两,高八寸,卅四年,锺官造,第七。”豆形铜灯(1∶4118),盘外壁刻铭文:“椒林明堂铜锭,重三斤八两,高八寸,卅四年,锺 官造,第十。”(图五)豆形铜灯(1∶4113)铭文:“中山宦者常浴铜锭,重三斤十二两,卅二年,第廿五,卢奴造。”以上铭文中的“卅四年”、“卅二年”,是西汉中山国的纪年。“锺官”、“宦者”,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锺官属水衡都尉,主造币,辨铜主鉴别铜质;宦者属少府,管内廷事务。“卢奴”指卢奴县(今河北定州市),是西汉中山国的首府。
组合式铜灯(1∶5084),具有灯、承盘、小勺三器。灯身敞口,直壁,浅腹,平底,三蹄形足。器壁一侧有一小嘴,作子口,嘴上有带活钮的小盖,小盖上安一带环小钮,掀开小盖可以注油。另一侧壁下方作一管状流,估计此小管即用来穿捻点燃的。在嘴、流间器壁上伸出一菱形长,上有槽。灯有盖,呈盘形,侈口,平折沿,平底,口侧伸出一较小的菱形长,恰好纳入灯身长的凹槽内。灯通高7厘米,灯身径9.6厘米;盖高1.8厘米,底径8.1厘米。承盘作敞口,平折沿,下腹急收为小平底。高2.4厘米,口径18.6厘米,底径7.7厘米。小勺为大口,小平底,一侧有小流嘴,龙首形长把。口径6.6厘米,底径3.9厘米,高2.7厘米,把长7.1厘米(图六)。出土时灯、承盘、小勺即在一起,小勺置于灯盖内,承盘覆盖其上。全灯通高7.5厘米。
以动物造型的铜羊尊灯最为人所称道。羊灯整体铸成卧羊形,昂首,双角卷曲,躯体浑圆,短尾,刻划细腻,形象逼真,栩栩如生。羊背与躯体分铸,在脖颈处用活钮相连,臀上安小提钮,可将羊背提起向上翻开,平放于羊头上作为灯盘。灯盘略呈椭圆形,作子口,一端有一小流嘴,宽1.35~1.9厘米,估计是置灯捻用的。灯通高18.6厘米,长23厘米;灯盘长15.6厘米,宽9.2厘米,高3.2厘米(图七)。羊尊灯造型精美别致,既可用于照明,亦可当艺术品陈放,是实用性与艺术性有机结合的佳作。以羊作器是汉代人祈福心理的反映,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古代的“羊”与“祥”原为一字,甲骨文中有“不羊雨三月”。王国维《观堂集林》:“祥,古文作羊。”[9]《说文》:“羊,祥也。”孙诒让《闲诂》:“秦、汉金石多以羊为祥。”汉代铜镜和铜洗上就有“大吉羊”的铭文。以羊作灯具既可驱走黑暗,又可作为吉祥的象征,在给人以光明的同时,产生“吉祥”照耀的艺术效果,给人以美的享受。西汉以后仍有使用羊灯的,如东汉李尤在《金羊镫铭》里有:“圣贤勉务,惟曰不足。金羊载耀,作明以续。”梁简王在《对烛赋》中写道:“照夜明珠且莫取,金羊灯火不须燃。”[10]
带罩铜灯(1∶5177)是一件科技含量较高的灯具,全器从下而上由三足空心炉、灯盘、灯罩、灯盖、烟道等部分构成。三足空心炉呈扁球形,小口,圆鼓腹,圜底,三蹄足,肩部一侧向上伸出一管状烟道,腹部饰宽带凸弦纹一周。炉内壁有一薄层白色水碱,估计此炉是装清水用的。灯盘作圈足盘形,圈足径略大于三足炉的炉口,恰好置盘于炉上,盘壁两重,壁间宽0.7厘米,用以插置灯罩屏板,外壁平伸一叶形长,可以调节照明方向。灯罩为两片弧形屏板,插置于灯盘壁间槽内,屏板对称两下角各有小钮一个,便于推移屏板,随意调整灯光照度和照射方向。灯盖形如覆钵,置于灯罩屏板上面,盖面饰阴线柿蒂纹。在盖顶上伸出管形烟道,弯曲向下和三足炉身伸出之烟道相衔接,整个烟道即可为灯把,点燃之烟炱又可通过烟道下沉于炉内,以保持室内清洁。灯的各部分可以拆卸,便于经常清除灯内的积灰。该灯通高33厘米,三足炉腹径15.6厘米,灯盘径12.2厘米(图八)。
有趣的是,刘胜墓出土的铜灯数量多,且多刻有铭文、编号,而窦绾墓出土的铜灯少,仅有5件,除“长信宫灯”有刻铭外,其余均无铭文。长信宫灯(2∶4035)亦是人物形灯,通高48厘米,作宫女跪坐持灯形象,因灯上刻有“长信”字样,故名。宫女头梳髻,发上覆 (即巾帼),跣足,足尖抵地以撑全身。灯无底,通体鎏金,全器由头部、身躯、右臂、灯座(分上、下两部分)、灯盘和灯罩(由两片捶制成的弧形屏板组成)等部分分别铸造组合而成。灯可拆卸,灯盘可转动,内片灯罩可左右开合,用以调节灯光的亮度与照射角度。宫女体、臂中空,右臂为烟道,可将灯烟导入体内,以保持室内清洁,不愧为灯中极品(图九)。
在长信宫灯的灯座、灯盘、灯罩屏板及宫女的右臂和衣角等处刻有铭文9处,共65字。下部灯座外侧面刻:“阳信家,并重二钧十二斤,七年,第一。”实测全灯重为15782克,所以此处铭文所刻的重量当为灯的总重量。铭文中的“第一”应是该灯最初的编号。上部灯座底部周边刻:“长信尚浴,容一升少半升,重六斤,百八十九,今内者卧。”外侧刻“阳信家”。灯罩屏板外片一侧刻铭两行:一行为“阳信家”;另一行为“并重二斤二两”。灯罩屏板内片左侧刻“阳信家”;右侧刻“并二斤二两”。铭文所载重量显系指两片屏板重量的总和,两片屏板实测重量为490克。灯盘外侧及宫女右臂外侧分别刻“阳信家”,宫女右下衣角刻“今内者卧”。
从灯体上所刻9处铭文的字体、刻工等观察分析,应属多次刻成。刻“阳信家”字样的有6处,所刻“阳信家”字迹工整,“长信尚浴……今内者卧”则显潦草。从铭文的内容得知此灯的所有者几经变化,最后才辗转到窦绾手中,而灯上的“阳信家”字样应为该灯最初的主人所刻。《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均载有“阳信夷侯刘揭”世系,“阳信家”应即阳信夷侯刘揭之家。刘揭始封于汉文帝元年(前179年),在位14年死,其子中意嗣,于景帝前元六年(前151年)“有罪国除”。铭文所载“七年”,应为该灯始作的时间,汉代列侯在其国中可自立纪年,铭文“七年”可能是文帝七年(前173年),也可能是阳信夷侯刘揭或其子中意七年(前159年)。文帝七年亦即刘揭七年,因此长信宫灯制作时间的上限应为公元前173年,下限应为公元前159年[11]。此灯最早为阳信夷侯刘揭家所有,大概是在阳信侯国除以后,没入少府的“内者”(官名,属少府,管内廷事务),归长信宫尚浴府使用。铭文中的“今内者卧”、“长信尚浴”等字样,应是该灯入“长信宫”后所刻的。 “长信”即是长信宫的简称,是皇太后的寝宫。汉文帝的皇后窦氏是中山靖王刘胜的祖母,景帝时为皇太后,很有权势。长信宫灯为何出自窦绾墓?汉代婚姻多以门第相当,据史书记载,窦太后是清河观津(今河北武邑县)人[12],推测窦绾可能是窦太后的娘家人,所以窦太后就把这件铜灯转赠给了中山靖王刘胜的妻子窦绾,窦绾视为珍宝,死后随葬墓中。
朱雀灯(2∶3102),塑作一只雄赳赳的朱雀脚踩蟠龙,嘴衔一灯盘,展翅欲飞,双翅和尾部阴刻纤细的羽毛状纹。上面平伸的灯盘作环形凹槽,内分三格,每格有一根烛钎,可同时点燃三支烛火(图一○)。汉代的工匠为了确保灯体平衡,在青铜的配料中加大了铅的比例,使灯体更加稳重。经鉴定,朱雀灯的含铅量比一般铜器为高(占17.21%)。
二、其它灯具
窦绾墓还出土铁灯1件(2∶4098),胎体厚重,形制与豆形铜灯相近。灯盘浅平,直口,盘中有烛钎,细把,中腰稍粗,其上饰凸弦纹一周,喇叭形座。高24.6厘米,座径12.4厘米(图一一)。
三、青铜灯具的造型特色
从这些青铜灯具的造型及装饰艺术来分析,其主要特色与突出成就集中表现在功能合理、结构科学、造型生动、装饰富丽四个方 面。
(一)功能合理。灯是照明用具,首先是实用性,因此无论结构、造型或工艺都要根据其功用而确定。
1、尺度适宜。汉代的几、案、床、榻都比较矮,据史料记载,汉代的书案一般高约30~40厘米,汉魏的独坐式小榻高度一般只有12~28厘米[13]。灯具一般是放置在室内低矮的家具上,也可放置于地上,适应古人席地而坐的习俗,所以这批青铜灯具的尺度一般都偏小,高度在10~50厘米之间,与人们跪坐在地上的高度大体相符。如长信宫灯高度为48厘米,置于书案上的总高度约为70余厘米,有精致的灯罩,灯光从灯罩的一侧照出,也与人们跪坐时眼睛的视线基本适宜。豆形灯的功能比较灵活,从汉画像石上可以看出,这种灯既可放置地上,也可根据需要端在手中移动照明,因此豆形灯的尺寸矮的只有十几厘米,高的可达40厘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