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产”一词的由来及其含义辨析
2009-06-29徐博涵
徐博涵
关键词:“共产”;含义;辨析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09)03-0033-02
去年一段时间有的专家学者所提及的某些关于“共产”一词的说法,读后颇感诧异。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我一直从事马列著作和国际共运问题的学习和研究。不敢妄称有多深知识,但多少参与过一些国内有关学术活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大百科全书科学社会主义卷在于光运等国内著名老专家、老学者等主持、参与下进行统稿审稿时,也曾应邀参与其中。该书以后以《科学社会主义百科全书》名义出版时。还被挂了一个“特约编辑”的名义。但,多年来从未听说过类似的说法。我是不赞同那些说法的。但要正式加以否定,就要认真加以查对,尽量做到有根有据,实事求是。为此,我在西安有限的条件下,在几个有关的图书馆查对了一番,也向几位懂德语的专家咨询了一下。现将已查到的情况简要谈谈。
香港张五常先生文章提到关愚谦先生在一篇文字中说,“Communism中译为‘共产,是日本仔发明的。中国在老毛带领下,把日译的‘共产搬进中国。日译‘共产的原意,是‘共同集体生产——是生产的‘产,非财产的‘产。”“‘共产一词到了中国,顾名思义,就变成了财产的‘产,此乃大错!而后来老毛实行共财产,走向‘大锅饭的人民公社,一错再错,呜呼哀哉!”文章认为“把‘共产解作‘共同集体生产,是对的,因为Commune(公社)一词,的确有‘共同生产之意。然而,从今天经济学的角度看,日本仔相当蠢。这可不是因为错,而是太对!试想,在香港、美国等‘资本主义的地方,差不多所有生产都是‘共同集体生产的。”文章还谈到,“从今天经济学的角度看,毛把‘共产解作‘共他人之产,与老马的心意是较接近的。《资本论》确有共他人之产的倾向。在《资本论》中,马并不反对市场,正相反,他认为市场大有好处;马也不反对私产;马反对的是资本家,以‘剩余价值来剥削的资本家。马克思这三个观点,怎么也加不起来”。张文认为,“没有私产就不可能有市场。马赞成其一(市场),不反对其二(私产),反对其三(资本家)。岂不是难以自圆其说?”“现在中国共产党已给‘资本平反,定性为生产要素,参加分配,不认为有剥削。近又通过了《物权法》不共产了。即不再把‘共产作为动宾词组,只有一种理解,‘共同生产了。”云云。
张、关文原件我都未曾见过,因此,不便妄加评论。我先就“共产”一词的由来及其含义,根据所查资料谈点情况和看法。
不错,我党早期领导人陈独秀、李大钊、李达、李汉俊等,都曾是留日学生,我国《共产党宣言》的中文第一个全译本,也是由留日学生陈望道于1920年8月从日文翻译并在上海社会主义研究社正式出版的。但这些,都与毛泽东拉扯不到一起。《宣言》的日译本我没查对过,因为日语我根本不懂,也没有接触过。据说,1920年3月以后,在李大钊主持下成立的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也曾集体从德文原文翻译过《宣言》全文,印发了少量油印本。(参见知识出版社《科学社会主义百科全书》第159页)但本人从未见过该译本。不管日译本《宣言》中“共产”一词是什么意思,是“共同集体生产”,还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但《宣言》德语原文确是“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译为中文只能是“共产党宣言”。其中明确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德语“Kommunistischen”,就是“共产主义的”意思,是从拉丁语音译借用过来的。根据德国出版的德语辞典和我国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拉丁语汉语辞典,德语Kommunis的拉丁语原文是Communis,原意有共同、公共、通常等意思,辞根Commune有公共财产、社团、公社、社会等意思。因此,德文“Manifest 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译为《共产党宣言》,并无过错。而“共产”一词在这里,只能作“共同占有财产”解。
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地揭示,社会物质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水平,最终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性质,有什么样的社会物质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物质经济关系作为其经济基础,就会有相关的思想文化政治上层建筑与之相适应,“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还进一步揭示: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日益发展、普及,它们与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尖锐,资本主义必将被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代替。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和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的共产党人终身为之奋斗的长期战略目标和最高纲领。这是《共产党宣言》和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立论理论基础。至于在特定国家、特定时间革命时机成熟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夺得了政权,所要推行的政策、策略和措施,那是另一回事。这就是《宣言》第2章所提到的那些“首先必须”采取的措施。《宣言》列举了10条,《共产主义原理》列举了12条,并且说,这是“最先进的国家”可以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没有提到要立即消灭私有制。对此,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作了明确的阐述。其中,第十七个问题说:“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呢?答: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征象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至于这个“逐步改造现社会”的“发展进程”会有多长,马、恩一开始就估计到要经历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程”,以后又说,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阵痛”,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中必然会保存多种所有制的经济结构,必然需要保留市场经济,必然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必须保存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等等。因此,是否承认需要有一个“极其艰难而漫长的”“过渡时期”,也就成了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改良社会主义之间的又一个重要分水岭。但是,建国以后,我们往往只注意学习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的抽象理论揭示和共产党人的长期战略目标,把《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话”、两个“彻底决裂”,当做直接现实任务来对待,一而再,再而三地企图加快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进程,提出“私”字是万恶之源,要消灭“私”字一闪念,割掉“私有制尾巴”,早日实现“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急于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过渡,并且往往过高估计本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过高估计本国社会发展所达到的阶段,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急躁冒进的“左”倾错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损失。造成损失之大,其错误延续时间之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左”倾错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了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政策,在坚持以公有制经济和宏观调控为主导的前提下,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商品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存在和发展。这与马列主义的上述思想理论是息息相通,一脉相承的,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对我国近30年来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此期间,我国社会在保持和谐稳定的基础上,经济发展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也上了一个大台阶。在世界风云急剧变幻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巍然屹立,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是,也有一些人对马列主义理论的认识还是有些模糊不清或者有片面性,对原来的某些错误观念抱住不放;有些人对改革开放必然带来的某些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缺乏思想准备,对在改革开放工作中难免会出现某些不完善和失误要求过于苛刻,动辄牢骚满腹,怪话连篇。这是一种“左”倾保守观念在作怪。还有一些人,则偏向于另一个极端。他们肯定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但对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对党的长远战略目标又持否定、怀疑态度。这是另一种右的偏向。这两种偏向都不妥当,都需要克服,以便我们能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
责任编辑:陈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