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定位 找准着力点
2009-06-29陈勇
陈 勇
综合监管是各级安监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更是考量安监人员履职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试金石。近几年,重庆市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逐渐重视,综合监管的权威逐步提高。特别是国务院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进一步突出了综合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中的负责地位和综合监督作用,为安监部门开展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在几年来的安全监管实践中,重庆市安监局从找准工作定位及监管着力点入手,积极探索综合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5个争取”进行定位
为了做好综合监管工作,重庆市安监局注重研究自身特点,把握自己的角色位置,制订并执行“三不原则”,即:综合监管部门不做总承包、不做武林盟主、不做垃圾箱。一定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包办替代相关部门的工作,也不无所作为;既加强综合监督,又防止陷入具体事务之中。采用争取支持、协调、查处、督办、牵头、建议、评价等方式进行宏观、全面、全方位监管。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5个争取”。
1.全力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在“平安重庆”的建设中,重庆市安监局主动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使其了解、理解和支持安监工作。另外,安监局还代市政府起草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强化了综合监管的地位。在安监局的大力争取下,2009年1月份,重庆市政府又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作为未来3~5年强化重庆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标。
2.全力争取政府分管领导的支持
2008年,重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6次专程到市安监局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安监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多次带领安监局领导到国家安监总局汇报工作,最终促成了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政府1号文件的出台;在国家安监总局的指导下,重庆市还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3.全力争取政府督导权威
重庆市安监局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和市法制办的合作,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同时与政府督查办、市监察局组成“市政府督查组”,对中央及市属工矿商贸企业、股份制企业的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对区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办,充分发挥政府部署督导的权威。
4.全力争取政府财政的硬件支持
自2005年起,重庆市财政就安排出3000万元安全专项资金,并按10%的数量逐年递增,用于综合监管在经费、机构、装备上的投入。直辖以来,重庆市各类安全投入累计达到了245亿元,年均增长16%。其中,投入7亿元安装了4700km道路防撞护栏“安保工程”;投入3000万元为5583辆客运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安装了GPS车载监控终端;投入1.9亿元为煤矿安装了瓦斯监控系统950处;投入200万元建立了长江雾情监测网络;投入500万元建立水上交通监控系统;投入1.5亿元作为渡口整治和渡船标准化改造的补助资金等等。同时还投入大量资金,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治。
5.全力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
重庆市安监局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检查、视察安全生产工作,将综合监管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列入人大政协议题或提案,请他们督办并呼吁协调解决。2008年3月5~10日,重庆市忠县人大专门视察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忠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忠县人民政府随后下发了《忠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县人大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任务的通知》,经过详细研究,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了长期困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其中包括:出台了《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增加了专项基金,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150万元,比2007年增加了120万元;增加了安监工作经费,改善了办公条件,购置了部分设备;落实了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保互动安全生产3大经济政策。全县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总额达230余万元,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440余万元,安保互动保险签约815户,参保人数近19万人,收缴保费840余万元,承保额近8亿元。
6个“建立”切入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重庆安监局坚持“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务实”的宗旨,从6个方面切入综合监管工作:
1.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2007年8月,重庆市政府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明确了区县政府、专项监管部门、无主管单位这3条主线的责任,并由市安委办按责任范围开展检查督查、挂牌督查、指标考核及奖罚。
2.建立重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重庆安监局先后建立了道路、水运、建设、打非、综合执法5个固定联席例会,每季度开一次会,研究解决1~2个突出问题。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重庆市各部门每季度按不同行业联合行动一次,并将执法结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4.建立抄告移送制度
安监部门可到任何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抄告移送主体法执法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综合监管部门。
5.建立跟踪督查制度
凡涉及专项监管部门隐患整治的任务,综合监管部门均要跟踪督办。
6.建立定期公布制度
重庆市安监局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度市属和中央在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通知》,向各市属和中央在渝企业下达了目标责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年终根据各企业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初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市安全委会形式向全市定期公布。
7个“体系”找准着力点
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除了找到工作切入点之外,还要找准工作着力点。重庆市安监局将工作着力点放在体系建设上,通过建立7个体系,构建出综合监管的工作大体框架。
1.安全理论体系
重庆安监局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进行道路、水运、建设、危化等应用理论和实战结合的课题研究,形成《重庆市县乡公路交通安全系统规划研究》《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与对策研究》《江河雾情观测网络建设与信息传输研究》《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调研及对策研究》等研究成果,并通过政府实施“安保工程”、驾驶员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雾情观测网络建设、道路水上GPS监控系统建设、工地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等诸多安全项目建设的政府决策。
2.安全政策体系
安全产业投融资政策上实施“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安保互动”3大经济政策,建立安全产业园区;技术政策上以中国安科院重庆分院为基础平台,实现“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落户重庆;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培育一支由安全技术专家、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组成的6000人的安全技术职业队伍;投入政策上支持“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建设,即“安保互动”防损防灾基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理财收益、工伤保险基金提取安全预防费用、财政资金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自2009年起的5年内,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4000万元为基数,每年增加1000万元。各区县政府也将建立不少于200万元的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保证每年有10%以上的增长。
3.安全法规体系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界定了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法律关系,2009年列入修改范畴。同时,在《重庆市运输条例》《重庆市内河运管条例》等地方法规中明确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部门责权划分,以解决综合监管部门管什么的问题。
4.安全宣传体系
建立了分级、分类、分行业的培训系统,建立了“农民工培训基地”、农民工夜校,推行农民工“平安卡” 制度。联合教育部门编制《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在中小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课程。
5.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通过3年的努力,“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品车)、“四客一危”船舶(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运输船)安装GPS达到2个100%。大型危化企业、民爆企业和码头均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2008年全面实施了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电子远程监控,预计2010年将覆盖全市。
6.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重庆市初步形成了以长寿化工园为主,辐射西南地区的危化救援基地,以及以松藻煤矿为基地的矿山救援基地。
7.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重庆市已建立起重大危险源电子平台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做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管和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
编辑杨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