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2009-06-28郭继秋
[摘 要]股利政策是指公司股利决策机构对与股利有关的事项所采取的方针策略。本文结合我国股利政策分配的特点,分析了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相关因素。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 政策
作者简介:郭继秋(1965.12-),女,吉林长春市。
股利政策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既是公司筹资、投资活动的逻辑延续,又对公司的筹资、投资活动有着深远的影响,恰当而又稳定的股利政策是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激励投资者持续投资热情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的特点
(一)股利支付形式多样化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采取派现和送股两种形式。但是上市公司在实际制定股利分配方案过程中,创造性地推出了多种形式的分配方案,除了现金股利外,主要还有送红股、转增股本以及将派现、送股与转增相结合等形式。而且只送股或只转增的公司数量较少,大多数公司在送股或转增的同时伴有派现行为。
(二)不分配比例居高不下
股票作为一种风险较高的金融资产,作为对投资者承受高投资风险的补偿,给投资者超过储蓄收益率的投资者回报便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却大多数缺乏这种应有的责任感。在沪深股票市场早期发展阶段,不分配还只是少量上市公司所为,上市公司不分配的比例1994年为7.82%,在随后的几年中扶摇直上,1999年达到60.13%。2006年虽然不分配股利的公司的数量在绝对数上下降到了,但是所占比重仍然达到34.56%,2007年不分配股利的公司为48.28%。即便是在分配的公司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微利分配,每股只派几分钱,扣除20%的红利税,对投资者而言,这种派现基本没任何意义。
(三)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和股本大小有关系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总的说来,上市公司股本越小,股票就越容易被炒作,股票的价位也相对较高。但是我国证券交易费用较高,一旦股价处于高位,投资者放弃该股票,为了保住市场形象,求取生存,让更多的投资者偏好其股票,上市公司往往采取送红股、转增股本的股利政策。
(四)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变动较大
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应尽量保持现金股利的稳定性,使其前后的股利政策保持一致,以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市场形象。只有在管理层确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企业的盈利会发生变动时,才改变股利政策。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变化较大,不仅现金股利没有稳定性,而且缺乏政策的连续性,投资者很难根据公司现有的股利政策来判断未来股利的变化。
(五)现金股利支付率偏低
虽然上市公司上市分红数量和比重都有所提高,但是从单个公司的分红情况来看,存在现金股利支付率偏低的现象,大多数公司的现金分红仅具有象征意义。
二、影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因素
(一)缺乏完善的证券市场体制
1.股权融资成本过低由于负债融资必须承担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压力,并且需要繁琐的资信调查,通常还要出具抵押和担保,企业债券或银行借款的最低单位成本均大于股权融资成本,致使企业主观上对负债融资积极性不高。
2.股权融资的“软约束”偏强 在我国现有资本市场情况下,由于我国相关部门对于股利的政策和规定的缺陷及不合理,相对于债务融资而言,股权融资的约束是一种软约束,股权融资的成本是一种软成本。不同的约束强度会形成不同的偏好,股权融资偏好就是低融资成本驱动的股权对债权的替代。
3.监管因素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效果不理想,市场违法乱纪的现象比较普遍。证券市场的高风险和市场监管的复杂性对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对于新兴的中国证券市场,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与市场发展的要求还存在明显的差距。证券市场的违法主体范围广泛,违法手段多种多样,既有法律明确禁止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行为,又有场外交易、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转配股提前上市流通等行为。
(二)政策因素
在我国股市,政策因素对股利分配的影响尤为明显。在对股利政策的影响方面,尤其体现在对上市公司配股政策的限制和现金分红的规定。2001年,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规定了上市公司申请配股,除应当符合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该符合“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正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三)中小股东投资理念缺乏理性
我国股市投资者中,中小散户所占比例较大,投资者整体素质较差。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目前尚不够规范的机构投资者,都很少以投资具有长期升值潜力的公司以获取公司价值升值带来的长期收益为目的,往往追求的都是股票价差收益。因此,投资者在总体上轻视股利,而比较看重股票资本利得收入,期望从股票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中获取丰厚的价差收益,发放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在我国一般认为是利好消息,投资者一般偏好这种类型的股票,而对现金股利看的不是很重要,上市公司为了迎合投资者需要进而少发或者不发现金股利,转而进行送、转以及配股。
(四)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由于以股权高度集中于国家的特征。这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形成了由于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比重过大而导致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这种现象表现为企业权利制衡机制的缺乏,使得企业筹资计划完全能够按照内部控制人的意愿得以执行,这是造成企业股权融资偏好的制度原因,也是企业少发货不发现金股利,恶意上市圈钱行为的内在根源。
(五)股本规模结构和股权结构对股利政策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异
从现实情况来看,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结构和股权结构对公司制定股利政策会产生相应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股本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股利分配形式,并与股利支付率呈正相关关系。从股权结构看,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倾向于低现金股利支付,而股权分散的公司则倾向于较高现金股利支付。
(六)公司的筹资能力
对我国上市公司来说,其筹资来源一般有净利润、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三种方式。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相对于公司直接留置利润成本较高。而新设立的公司,由于融资渠道比较狭小,如果长期举借债务不仅代价高昂,而且往往附有较多的限制性条款,其新发行的证券有时难以销售。因此,这类上市公司一般都选择不发放现金将净利润留置于企业,作为企业内部筹资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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