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导师制在税法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2009-06-25吴晓微
吴晓微
摘要: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高职财税人员,提高财税人员的动手能力,是培养税务人才的重中之重.培养模式和教学培养环节的方法上的大胆创新,是高职财税教学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高职院校中有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动手能力强,并具有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为调动培养优秀高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探索税务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我们开始在高职税务教学中引入导师制,目的是培养合格的高质量的税务人才。
关键词:应用导师制税法教学实践探索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趋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学校扩招、金融危机等诸多方面的影响,税收已成为社会和企业越来越重视的问题。一方面社会需要大量的涉税人才,另一方面,很多财税毕业生就业危机。尤其是目前市场经济的动荡,更体现了税收作为经济杠杆的重要作用。这就对税法教学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涉及教学思想,教学观念的转变,更涉及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怎样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高职财税人员,提高财税人员的动手能力,是培养税务人才的重中之重.税法教学的实务性很强,很多毕业生到企业不会纳税申报及纳税筹划,操作性差。培养模式和教学培养环节的方法上的大胆创新,创造一条适合针对财税专业学生培养的成才之路,是高职财税教学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做好税务工作的前提应该有动手能力强的优秀的税务人才。高职院校目前提倡“以实践为基础,以能力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模式,目标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围绕高职学生的培养目标,必须在保证学生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的同时,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以尽快适应社会需要。在高职专业教学计划中,实践教程环节占很大比重,但由于多数学校试验设备不足,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受到严重的制约。实践计划规定比较宽泛,实践性教学的内容及实践组织方式和方法不够明确,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教学中实践环节落实不够,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了高职税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重理论,轻实践,已经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应用导师制在教学方式上强调个别指导,教学内容上强调德、智、体并重,学习环境上营造和谐、自由和宽松的氛围。长期的导师制表明,导师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充分开发有限的教育资源,开展因材施教,促进优秀人才的快速成长。
高职院校中有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动手能力强,并具有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为调动培养优秀税务高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探索高职合格税务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我们开始在高职税法教学中引入导师制,目的是培养合格的高质量的税务人才。实现理论和实践的“零间隙”、毕业上岗的“零过渡”、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零距离”打下坚实基础。应用导师制强调的是“应用”二字,在不影响正常课程的情况下,抽调一部分具有双师型教师对部分尖子生进行个别指导,使学生能在学校时间里,完成职称的考试,成为社会急需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财税教学中有必要实行应用导师制。但确定一种适合高职高专的导师制类型尤为重要。
(一)确定应用导师制适用导师、学生的范围和比例。
实行导师制要求有较高的师生比,这样才利于导师和学生充分交流,师生间更易建立起亲切、平等、自由的关系,从而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引导。高职高专由于自身的师资结构和水平的限制,使得高职高专实施导师制存在着师资上的瓶颈问题。由于扩招,学生的知识水平、知识结构差异在高职院校中呈现出比本科院校更加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同时师资力量的瓶颈,造成一些专任老师教学任务繁重,无法分身从事专门指导,合理的师生比就更重要。我们选派具有双师资格的教师及社会聘任专家担任导师,尽量选拔优秀生源,每名导师负责带5—6名学生,负责指导学习、实践工作。
(二)、选择具有丰富教学实践能力的导师。
导师制对导师的要求比较高。国内本科院校普遍从教师的自身素质、学术造诣、工作热情度、任职资格、工作量等方面进行考虑,以保证教学质量。高职高专院校不同于本科院校之处就在于它以培养具有较强职业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因此,高职高专实行导师制必须体现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相对较强的特点。作为高职高专院校的导师的社会资源还必须充分,能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及时调整,并能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实践空间,丰富学生的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拔的导师都具备“双师”资格,理论水平高,业务功底扎实,实际操作动手能力强。由于税收工作既体现政策性强,时效性快,又体现实际动手操作性强的特点,选拔范围可以扩展到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
(三)、拟定商务人才应用导师制培养方案
围绕着高职税务人才培养目标,要注重教育教学内容的基础性;走理论联系实际、产学研相结合之路;全面实施因材施教,注意个性发展等原则。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相应计划,实施以因材施教为核心的创新教育。对一些教改试点班,给予了充分的自主发展空间,鼓励他们进行积极的探索。如以培养经济领域顶尖人才为目标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种子班;初、中级会计师、经济师班,企业定单培养等,均要制定了相对独特的培养计划。
(四)、应用导师制在教学方法与手段上的改革
教学方法与手段直接决定着教学工作的成败得失和教学质量的高低优劣,而且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着直接的重要作用。
在教学方法上一改过去老师讲课学生听的教学模式,在每节课前先请学生提出问题,老师根据学生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讲解,答疑,还尝试引入“上课无举手发言制”教学方法,由学生的被动学变为主动学。并以此引导研究性教学的开展,得到了广大教师的积极响应和绝大多数学生的欢迎。通过督导听课、学生座谈、问卷调查等,从多侧面对授课方式的改革进行了跟踪检查和经验总结。教师、学生对此项教学改革效果普遍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如:“消除了上课的紧张感,仿佛变成了课堂的主角,提高了学习兴趣”。学风好转,出勤率高,参与讨论积极性高,课后思考热情高。从死记硬背到灵活理解,从被动听讲到积极参与,学生对税收课程学习的兴趣、理解和接受上发生了积极的转变;从根本上克服了‘你讲我记,你考我背的弊端,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由单纯的知识传授到能力培养的转换。其授课方式的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少了单纯的灌输和记忆,多了自主的学习与探讨。尤其引入“上课无举手发言制”教学方法,使学生感觉新鲜刺激。学生上课认真听讲才能提出问题,老师认真备课才能回答问题。没有约定,但师生都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准备,怎么去讲课去听课。教师对学生在知识、能力等诸多方面进行整体上的培养与训练,效果非常好。有学生深有感触地说:“专科导师制在慢慢向国外靠拢,比较自由,内容也比较新颖。不仅培养我们的兴趣,还拓宽我们的视野,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导师制能让学生懂得更多,更会自主创新,努力实践”。导师制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众多学生的自主学习需要,并起到了引领学习模式变革的作用。
(五)、应用导师制的实习和实训
实习教学是培养计划中的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教学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对学科的了解,增强感性认识、劳动观点和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实习教学管理。
为适应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和要求,课堂纯理论讲解枯燥乏味,学生不喜欢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强烈要求学校转换教学模式,改变教学方法。
实践课尽量安排在实验室或企业,聘请有经验的税务专业人才到学校中作报告,使学生尽快熟悉企业经济业务。按导师制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在教学开始之前,了解税收申报及纳税申报业务,了解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方法和程序。使学生对税法课程和税收工作有感性认识。定期给学生留思考题,要求学生结合目前经济形势查找资料回答问题,提出个人观点,答案不统一。只要有自己的见解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即可获良好以上成绩。在实践课中,要结合实验实训基地专家的评语给出成绩,使学生真正重视实验实训课内容。目前高职税法 课程主要是采用“灌输式”教学方法,重理论,轻实践,教师说教讲解。
① 利用网络教学优势一改过去知识更新慢、教材过时快的特点
由于税法课程主要是对税收法规的介绍,而税收法规又在不断的更新变化之中,如果按教材内容讲解,很多内容将过时落后。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体解决教材跟不上税收政策法规变化的问题,使学生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
② 变更考试方法,一改过去考试方法单一,学生掌握知识教条的状况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课程,单纯的税法条文枯燥,在课堂之外以为实践方法,税收政策的日新月异,要求学生灵活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动态,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理论课讲授之前,一改过去课程讲解结束之后实习的现状。由教师带队到企业参观考察经济业务,熟悉纳税业务的全过程,有感性认识,带着问题学习,发挥了学生的主观积极性。
在当代社会涉及税收行业无处不在,培养动手能力强的财税人才,要注重能力培养,更要重实务操作。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式的发展与变化,培养适应型财税人才是社会需要,改革教学方法是高职院校之需要。在高职院校三年的时间里,打造成实践动手能力强的税务应用专家,是高职院校一直探索的新路子,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将成为财税人才培养的新模式。
(2)选派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为实习提供了良好的师资条件。税法课涉及的内容更新快,内容新,要求授课教师必须时时更新知识内容,加强学习,掌握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
(3)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利用。
充分发挥各种社会资源的作用,积极与适合税收实习教学的企业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积极建设以实习教学大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线,突出专业特色,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动手机会的实习基地。
(4)开展多种形式的实习教学。
解决“如何教”的问题,是深化高职高专教学改革急需解决的课题。高职高专教育的教学方法单一(以教师为主),教学手段落后(粉笔加黑板)的局面并没有根本转变。没有形成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生动局面。当前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已经成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的瓶颈。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信息不畅,实习缺少设备与场所和“双师型”教师匮乏等问题,这一直是制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因素。校、企共建高职实践教学体系,建立“双赢”的合作机制,则是建设实践教学体系的最佳模式和有效途径。校企共建就是建立校企之间紧密的联系,把企业的专家请来帮助规划、设计实践教学的硬件与“软件”,这样的实践教学,才能使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符合企业的现实需求。实践证明,此措施明显地提高了学生的实战技能,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实习中,学生自觉努力地工作,较快地融入税务管理队伍中,极大地调动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使其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税务职业人才的应用导师制的应用取得了一些成绩:
1 应用导师制与人才培养体系有机结合,学生受益面较大
应用导师制充分发挥了高职学院的资源优势,可以满足学生自己的兴趣,又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满足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目前,应用导师制已作为完整的专科教育的一部分,纳入到我院常规的教学工作之中,受益学生不断增加。
2 学生业务过硬,能力提高
应用导师制,对于学生了解企业经济业务,提高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探索精神与实战能力帮助很大。应用导师制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导师直接接触,在导师的科研团队中,学生的业务能力、协作能力、交流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经过应用导师制项目的实施、学生的工作经历得到丰富,实践能力和自信心进一步增强。
3 推动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对于刚刚调入或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少,科研课题缺乏。但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工作热情高,是应用导师制给他们提供了机会和平台,使他们的科研工作得以起步。教师通过指导,可以物色优秀学生,与之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和科研合作基础,这种合作推动了教师科研水平的提高。
4 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教育管理经验
税务人才应用导师制项目实施的过程, 也是教育管理部门探索教育管理方法的过程, 应用导师制项目的实施走过了“探索——实践——提高”的过程, 探索出应用导师制的新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教学不断推出新的具有创新特色的教育改革项目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