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行动逻辑的分析与对策
2009-06-24杨淮北
杨淮北
摘 要 “群体性事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其产生有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政府管理等多方的原因。本文试图从利益关系的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集体行动 利益关系 成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行动的发生件数逐年上升,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增多。而由拆迁、征地补偿、摊派、劳资冲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则成为了群体性行动事件的主角。
一、群体性事件的利益关系分析
利益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课题。在我国古代,春秋时期的管仲就提出,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而在西方,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爱尔维修在18世纪就提出了利益是我们唯一的推动力和人永远服从于他理解得正确的或不正确的利益的观点。马克思也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从一般意义上说,利益关系就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则认为,利益关系不过是利益主体的利益所包含的基本矛盾和双重特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外化和展开,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基本矛盾和双重特性的相互作用和社会体现。利益关系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共同利益即是处在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中的人们的各自利益的共同部分;二是利益矛盾,其包括横向矛盾和纵向矛盾。群体性事件就是这两方面的综合表现。
(一)群体性事件的共同利益分析。
“共同利益首先是在同一社会关系中,尤其是经济关系和经济地位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处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中的人们的各自利益的相同部分”。 群体性事件具有群众性,这也就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中的人们。在实践中无论是安徽的池州事件、还是四川的万州事件,之所以有大量的群众参与其中主要是因为这些人在某个角度上来说它们存在着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共同利益,这些利益可能是政治利益或者是经济利益或是其他方面的利益。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的多重价值复合性;“共同利益的多重价值复合性,是指共同利益通常包含着特定利益关系中相关社会成员的多重价值要求,其中至少包含着生存、安全、秩序、效率、公平、公正、平等、民主、自由等基本价值。”这样就很容易引起他们感情上的共鸣,从而就参与到事件中来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安徽池州事件中,刘亮被打其实本来是一件很小的治安事件,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大的群体性事件是因为在整个事情的处理中吴行军的蛮横无理。他的这种蛮横很容易会给群众一种政府袒护商人的感觉,从而导致群众把官商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共同的对立面。同时他们在潜意识中也结成了共同体,并认为他们是弱势群体,其利益受到了官商的侵害,激化了事件的发生。
(二)利益矛盾分析。
“ 利益矛盾是利益关系的另一个侧面,他指的是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以及他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差异而形成的矛盾的一面”。 利益矛盾有包括两方面的矛盾,即纵向的利益矛盾和横向的利益矛盾。
1、纵向利益矛盾。纵向的利益矛盾是指不同层次上的利益矛盾,笔者认为如果按照陆学艺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提出的中国的十大阶层的话,(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那么纵向矛盾值得则是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由于处于上层的阶层占有大量的社会财富和权力资源,所以他们代表着社会的共同利益或者是代表着较大团体的共同利益,而处于下面的阶层由于其只掌握这极少量的社会财富和权力资源,因此,他们只代表着很少一部分人的共同利益;因此这种冲突不一定就是一个阶层与另一个阶层之间的冲突,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几个阶层与某一个或者几个阶层之间的冲突。纵向矛盾主要体现在:第一,不同阶层对同一利益的要求。如,因拆迁、征地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在拆迁或者是征地的过程中因为利益所属阶层和其他阶层对同一利益的共同要求而引起的矛盾。第二,因为不同阶层的利益的分配不均而导致的矛盾。如,因为工人下岗或者劳资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下岗的工人和在岗的工人阶层与企业主阶层以为利益分配的不均引发的矛盾。第三,由于从底层到上层的信息渠道的堵塞引起的矛盾。即当处于社会下层的社会成员地利益受到其他阶层的侵害时,他们希望能够通过特定的渠道把这种信息转到社会的上层并求得其对他们利益的保护,但是处于社会中坚的阶层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有意的渠堵塞这种渠道导致的矛盾冲突。如,因上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第四,一个阶层对另一个阶层的既有利益的剥夺而引起的矛盾。如因为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
2、横向的利益矛盾。横向利益矛盾是指处同一阶层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横向的利益矛盾主要体现在,第一,两个利益主体对同一利益客体都有要求引起的矛盾。比如说,农民与农民之间由于对山林、水源、土地等资源的争夺而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第二,一个利益团体对另一个利益团体的既有利益的剥夺而引起的矛盾。如由于当地的流氓团伙向当地人强行收取保护费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二、相应的对策
(一)正确看待群体性事件现象。
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作为这一时期的一种负产品出现是很正常的。“必须看到,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特殊历史阶段,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在处理和应对群体性事件时首先树立对群体事件的正确的看法是非常必要的。第一,群体性事件是在转型时期的社会中各种矛盾的综合表现,在重视它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的同时也更应该注意到它也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解压机制。第二,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在这一时期的突出表现,是人民内部矛盾变化的一种新动向。
(二)提高认识,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
笔者认为,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尽量做到公平、公正。这可以使社会成员认为他们得到了他们应得利益,这种利益的分配方式对他们来说是公平的。比如,政府在政策上对社会的弱势群体的倾斜,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投入。第二,进一步规范社会秩序,以更好的对社会成员的既有利益的保护。第三,树立社会成员的正确的利益观。
(三)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要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本质,它是我国在现阶段的社会矛盾的必然产物,因此,采用打压的方法是不可取的,这样不但不能把事件平息,反而会把矛盾激化。第二,认清它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因此,必须切实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势、平息事态。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第三,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时候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客观、公正的报道事实真相,占领舆论的主导放方向以免群众被小道消息所误导、煽动产生情绪偏激、失控从而酿成事端加剧矛盾。第四,必须切实做好善后工作,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政府要组织干部,深入有关单位中去,深入群众中去,做好回访调查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认真总结,找出矛盾的根源,以在机制上做出调,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注释:
熊一新,李健和.治安管理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修订版,336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62页.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页.
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8页.
参考文献:
[1]熊一新,李健和.治安管理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熊一新,李健和.治安管理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修订版.
[3]王浦劬.政治学基础(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4]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v.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5]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