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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组织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

2009-06-22白祥和

活力 2009年4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户农民

白祥和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自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日益得到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高度重视,现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步入了规范化发展的新轨道,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胡锦涛总书记赴河南考察时明确指出,“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此也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充分借鉴国内外合作组织建设经验,积极把握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硬化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已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当务之急。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大意义

加强农民合作社建设,顺应群众意愿、符合生产力要求、切合农村实际,是完善农村经济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对于现代农业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第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当前农户分散经营形成的“小而全”和种“花花田”的生产格局,严重阻碍了农业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的进程,导致土地产出率低、劳动生产效率低、资源利用率低、农业抗灾保产能力低,使农业增产难、农民增收难、农村发展难。打破传统格局,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已是加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和当务之急。通过组建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吸纳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有效整合各类生产要素,以土地规模经营为前提,加速推进农业水利化、机械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是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最有效、最彻底的方式和途径。第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在需要。随着生产社会化、产品市场化、农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密切,农民对生产资料、实用技术、供求信息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对农民素质、资金技术实力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所形成的分散经营农户其生产规模小、资金技术力量弱,阻碍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已经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在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把农户组织起来,以规模化的方式进入市场,成为联系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平台和最佳纽带,是对我国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的积极完善和有效补充。第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是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必然选择。农村经济产业化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最终目标。构建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格局,在做大做强企业、加强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协调农企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利益机制是至为重要的关键环节。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能够成为企业和农户之间有效联系的纽带,并在构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产业化格局和利益联结机制中发挥无以替代的作用,很好地协调和平衡农企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加速实现农村经济产业化。

二、从国内外发展实践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实可行、前景广阔

无论是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还是从国内的发展态势来看,发展农民合作社不仅势在必行、现实可行,而且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一是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农民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在美国和欧盟等现代农业比较发达的国家,80%以上的农户都参加了1个以上的合作社。在亚洲,以日本、韩国为代表,到20世纪80年代,日本农协总数达1万多个,入会农户占农户总数99%以上,通过农协销售的农产品、购买的生产资料分别占91.4%、74.1%。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已经在农业领域占据了绝对优势和主体地位,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二是从国内发展实践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成效显著,问题也很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明显滞后,而且在建国后所谓的合作化运动中走了弯路。近年来,随着特色农产品和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实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农民群众参与合作社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统计显示,仅2007年下半年,在全国工商机关新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就达26 397户,成员共计35万户,成员出资总额共计159亿元。目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作用正在加速显现,一是有效整合了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配套组装、集成应用;二是极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三是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分工分业和增收致富。与此同时,群众认识程度不高、合作社总量小、机制不够完善、带动能力不强、专业人才缺乏等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制约着农民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三是从我县发展态势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潜力巨大、前景广阔。2007年秋季以来,我们规划并启动了以甜菜、马铃薯、大豆、玉米为主栽作物,以四区轮作规模经营为突破口的百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依安模式已经成为全省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面旗帜。在此过程中,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实现了快速发展。去年以来,全县共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8个。特别是新兴乡惠民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成为齐齐哈尔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的优秀典型。目前,该社由最初13户发展到46户175人,共吸纳股金56.5万元,经营土地6 800亩,经初步匡算,全年净收入达到421万元,其中种植业354万元,社员每百元股可分得红利60元以上,人均可收入12 000元,是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多,目前全村80%以上的农户强烈要求入社。在惠民合作社等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下,广大农户参与合作社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预计到201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成为建设百万亩产业基地、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和重要支撑。

三、从破解关键问题入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就当前来说,必须提高认识、完善机制、拓宽领域、强化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对合作社建设法律法规、典型和上级扶持政策意见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全力支持、有效推动发展。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参与合作社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健全管理机制,提升运行质量。核心就是要通过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全面提高合作社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机制,一是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积极完善财务核算机制;二是要通过完善公积金提取方式,进一步健全风险调节和自我发展机制;三是要坚持按交易量(额)分配和按股分配相结合,建立健全盈余分配机制;四是要采取报酬与业绩挂钩的方式,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三要拓宽服务领域,增强带动功能。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上分别考虑。横向上主要是与相关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联合,比如奶牛饲养合作社可以与青贮玉米种植、饲料加工、金融部门甚至保险部门联合;纵向上主要是围绕合作社目前的合作平台形成更为完整的产业链,比较现实的就是从一般比较单一的生产型,向生产、流通、加工等全方位拓展,让农户分享到各个环节的利润。四要强化扶持服务,保障健康发展。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尽快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制,改变农委、供销社、科协、妇联等多头管理、都管又都不管的格局,有效凝聚工作合力。其次要在全面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出台政策意见,为合作社建设提供税收、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等扶持服务,搭建“绿色通道”,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再次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或引导合作社成立资金担保公司,与银行加强业务联系,解决资金难题;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报的生产开发项目,各涉农部门要给予优先扶持、重点倾斜;对组织弱小、经费有限、运转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各级组织应予以适当支持。同时,要积极开展合作社干部和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合作社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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