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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动词义项区分有关的几个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2009-06-22裴雨来邱金萍

现代语文 2009年4期

裴雨来 邱金萍

摘 要:动词义项如何区分,学界有“分布不同则义项不同”的原则。但这一原则仍存在较多问题。本文提出并详细说明了“组合多义、补语鉴别式”“并列同现”“配价结构”等解决义项区分问题的方法,这些方法操作性较强,可以解决动词义项区分中的许多难题。

关键词:义项区分 配价结构 鉴别式 词义消歧

一、引论

某一动词可以区分为几个义项,某个义项如何释义①,是中文信息处理及对外汉语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关于“义项区分”,学界有“分布不同则义项不同”的看法(俞士汶,2003;符淮青,2004;张志毅、张庆云,2005;黄居仁,2006)。前人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取得了很多杰出成果(王惠,2004;朱彦,2005;吴云芳、俞士汶,2006;裴雨来,2007等)。但这一原则仍比较粗糙,主要体现为判断分布“同”与“不同”的特征标准仍不明确。比如究竟以共现的名、动、形等语法词类为标准,还是以[有生]、[无生]等语义特征为标准,亦或是抽象、具体等语义类为标准等,仍没有定论。

正是因为“分布标准”的界定不清,根据不同的“分布标准”得到的“不同义项”,也许实际上并无区别,只是我们参照了不必要的分布标准,比如,通常认为“发表”是多义词,但事实上并不是。根据相同的分布得到的某个义项,也许内部并不同质,有很大的不同,只是我们忽略了反映他们不同的分布条件,比如“成立”看似一个多义词,实际上只有一个义项。

本文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关键是,缺乏一些有效手段来验证哪些因素影响义项的区分。这些有效手段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操作性较强的形式化手段;第二,具体只针对某一种影响义项区分的因素。操作性较强可以避免过分依赖语感;针对性较强则能够实现只针对某一种因素进行判断,避免多种因素互相干扰。

以下是本文提出的一些验证手段。

二、判断语法分布是否影响动词义项区分的方法

(一)组合多义

如果包含某一动词的组合有多种含义,且组合中动词以外其它成分意义单一,其中动词应区分为相应的多个义项——这就是“组合多义”。比如“上螺丝”有两种理解:把螺丝这种构件安装在自行车上,如例(1);五金店添补螺丝这种商品,如例(2)。其中,“螺丝”的意义没有改变,两种理解属于组合多义:“把……安装在……上”;“添补”。

(1)给自行车上螺丝。

(2)五金店又上了许多螺丝。

“组合多义”的关键是组合中其它成分意义相同。如例(3)、(4)中,“让”的意义分别为:“允许某人做某事”和“号召某人做某事”。例(3)中的“我们”不包含动词“让”的主体“你”,而例(4)中的“我们”包含“让”的主体。所以,“让我们走吧”虽是多义的组合,但这种多义并不满足区分义项的“组合多义”的要求。因此,并不能将动词“让”区分为“允许”和“号召”两个义项。

(3)你让我们走吧,再也不敢了。

(4)让我们走吧,让我们为了新中国去奋斗。

还要说明一点,“组合多义”专指“语法多义”,而是否“语法多义”必须得到形式变换的证明(朱德熙,1986)。如例(1)可以变换“修车人把螺丝上在自行车上”等,而例(2)不能变换为“*店主把螺丝上到五金店里”,所以是“语法/组合多义”。对“我买车”同样有多种理解:“我买自行车”“我买汽车”等。但这种“多义”是语用原因造成的,利用变换分析,他们的句法表现相同,并不属本文定义的“组合多义”,“买”不是多义词。

(二)补语鉴别式

“补语鉴别式”主要根据动词在动补结构中的表现来判断是否应区分出不同义项。动词能够构成的述补结构类型不同,则动词义项不同。如“翻(了个身)”意为“上下或内外交换位置、反转”,而“翻(箱子找东西)”则意为“为了寻找而移动上下物体的位置”。二者意义密切相关(一个是方式,一个是目的),究竟是不同的临时语境义,还是不同义项,不易判定。利用“补语鉴别式”,两个意义在如例(5)所示的述补结构中表现不同,可以判定“翻”的两个意义是两个已固化为词义的义项,而不是临时的语境意义不同。

(5)*翻1出一本书/翻2出一本书

另外再看一个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动词“发表”究竟应该区分为一个义项,还是两个义项。《现代汉语》认为“发表”应区分为如下两个义项:

①向集体或社会表达(意见);宣布:~谈话|~声明|代表团成员名单已经确定,名单尚未正式~。

②在刊物上登载(文章、绘画、歌曲等):~论文。

我们考察了大量的语料,发现“发表”在语言中主要有如下几种分布:

(6)发表统计数字/调查报告

(7)发表声明/讲话/评论/意见

(8)发表论文

(9)发表留言

(10)发表唱片

分别对例(6)至例(10)进行补语鉴别式测试,结果表明各例中“发表”表现基本上相同,“发表”只有一个义项:“将之公开发布,而使公众可以获得”。

三、哪些百科知识影响动词义项区分

“并列同现”可以检测哪些百科知识影响义项区分(Cruse,1986),这一方法的具体内容为:如果包含相同词形X的组合“X1+Y”和“X2+Z”均合法,且“X+Y+Z”合法,那么“X1”与“X2”为同一义项;否则,二者为不同义项。

如例(11)、(12)合并而成的例(13)可接受度很低,所以其中的动词“捞取”应区分为不同的义项。于是,例(13)说明宾语的抽象、具体是述语义项区分与否的标志之一。据此,可以判断很多动词的义项区分问题。

(11)捞取鱼虾

(12)捞取利润

(13)*捞取鱼虾和利润

利用“并列同现”也可以解决很多义项区分的难题,比如“戴帽子”“戴眼镜”“戴红领巾”中的“戴”表示的动作并不相同,对于他们是否为同一义项,各家说法不一。究竟哪一种说法更合理,可以根据“并列同现”给出判断。以下的例(14)、(15)合法,将其合并所得到的例(16)也合法,所以尽管“戴眼镜”和“戴帽子”两个短语中“戴”动作并不相同,但他们是一个义项。如果反复利用“并列同现”,如将“戴眼镜”和“戴头盔”合并为例(17),可以确定二者也是相同的义项。于是,类推“戴帽子”“戴眼镜”“戴红领巾”,以至“戴手镯”“戴护腕”“戴护膝”等等中的“戴”都是同一个义项。

(14)戴眼镜

(15)戴帽子

(16)戴了眼镜和帽子

(17)戴了眼镜和头盔

四、动词配价结构是否影响义项区分

“配价结构”是指动词与名词之间的关系,包括动词的配价数、名词充当什么语义角色(鲁川、王玲,1994;沈阳、郑定欧,1995;袁毓林、郭锐,1998)。配价结构是义项区别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我吃了苹果”和“我把苹果吃了”中,“苹果”分别在表层句子中实现为“动词宾语”和“介词宾语”。但从配价结构看,根据沈阳(1994)对汉语动词结构形式的分析,两句中的“吃”都是二价成分,配价数相同;同现名词“苹果”都充当受事,语义角色相同,所以“吃”是一个义项——“把食物等放到嘴里经过咀嚼咽下去”(《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6),而“张三开了门”和“门开了”中的动词性成分“开”配价数不同,则应该区分为不同的义项。

利用配价结构还可以发现一些义项划分中的错误。比如例(18)中“成立”只有一个价成分——“太岳区党委”,例(19)中“成立”有两个价成分——施事“邓颖超”和受事“觉悟社”:这说明“成立”存在两种不同的配价结构,除义项“开始存在”外,还应有一个义项“使……存在”。目前《现代汉语词典》只有一个义项,我们认为是不合适的。

(18)在中共北方局的领导下,太岳区党委成立了。

(19)邓颖超在天津成立了觉悟社。

五、结语

决定义项区分与否的因素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语言系统内部因素和百科知识。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提出了区分动词义项的“配价结构”“组合多义”“补语鉴别式”及“并列同现”等四种方法。其中,“配价结构”指出论元结构或论旨角色不同,应区分为不同义项;“组合多义”和“补语鉴别式”则利用一些较具体的、更形式化的验证方法来体现句法因素对语义的影响;“并列同现”则是判断哪些世界知识影响义项区分的一种方法。经过我们的检验,这几种方法很有效,普适性、操作性较强,相信可以解决很多义项区分的问题。

(本文研究得到了国家973项目[2004CB318102]的支持,特此致谢!另外,本文曾在“第七届词汇语义学会议[CLSW 2007]”上宣读,感谢与会专家对本文提出的意见!)

注 释:

①本文中的义项不包括不成词语素的意义。

②语言系统对客观世界的处理与客观世界本身不一致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法语中便存在把客观世界中阳性事物标为阴性的现象。

参考文献:

[1]Chomsky,Noam.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M].ForisPublications,1982.

[2]Cruse,D.A.Lexical Semant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

[3]符淮青.词典学词汇学语义学文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黄居仁.中文词汇意义的区辨与描写原则[Z].台湾中央研究院语言学研究所,2006.

[5]鲁川,王玲玲.动词大词典[Z].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4.

[6]裴雨来.对几种义项区分方法的讨论:以动词“擦”为例[A].孙茂松,陈群秀.内容计算的研究与应用前沿[C].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7]沈阳.现代汉语空语类研究[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4.

[8]沈阳,郑定欧.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9]王惠.现代汉语名词词义组合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0]吴云芳,俞士汶.信息处理用词语义项区分的原则和方法[J].语言文字应用,2006,(2).

[11]俞士汶.计算语言学概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2]袁毓林,郭锐(主编).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第二辑)[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3]张志毅,张庆云.词汇语义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4]朱德熙.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J].中国语文,1986,(2).

[15]朱彦.取得动词释义研究[D].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05.

(裴雨来 北京大学中文系 100088;邱金萍 西安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 7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