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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语用预设

2009-06-18李卓娅

考试周刊 2009年33期
关键词:白骨精言语预设

李卓娅

摘要: 预设是语言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预设分为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分析了语用预设的基本特点,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语用预设在言语交际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语用预设语用学基本特征言语交际功能

一、引言

预设,也叫“前提”、“先设”,由德国哲学家Frege于1892年最早提出。Frege认为,命题都存在着“一个理所当然的前提”,即充当命题主项的“简单或者复合的专有名词都必须具有指称现象”。20世纪50年代,英国语言学家Strawson发展了Frege的这一思想,将这类现象看作是自然语言中的一种特殊的推理关系(王杨,2005)。预设由此进入了语言学的研究范围。随着语用学的发展,语言学家意识到了预设与语境的紧密联系,因此,预设成为了语用学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语用预设这一概念最早由Stalnaker(1975)提出。此后,很多语言学家开始对语用预设进行研究。本文从语用学的视角,讨论和分析语用预设的基本特征及其在言语交际中的功能。

二、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

(一)语义预设

语义预设是从语句的意义或命题的真假值来考察和定义的。在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看来,语句无真假,只有命题才有真假。否定句子本身,前提保留不变。

(1a)Johns brother has just got back from Nigeria.

(1b)John has a brother.

(1c)Johns brother hasnt got back from Nigeria.

句(1a)的意思是“约翰的哥哥从尼日利亚回来了”。该句话中必须有一个“预设”,那就是(1b)“约翰有一个哥哥”。如果否定句(1a),即(1c)“约翰的哥哥没有从尼日利亚回来”。这句话也有一个预设,即(1b)“约翰有一个哥哥”。因此,语义预设是稳定的。同时,它又是可变的。语句的预设与它的焦点有密切关系。随着信息焦点的变化,即使保留句中的每个词,预设也会随之变化。英国语言学家Kempson有这样一个例子:

(2b)JOHN seduced Mary.

(2b)John SEDUCED Mary.

(2c)John seduced MARY.

(2a)(2b)(2c)的焦点依次是John,seduced和Mary。发话人通过焦点转移来向听话者突出不同的信息,向听话者传达新信息,也就产生了相应不同的预设。(2a)(2b)(2c)的预设分别为:

(3a)Somebody seduced Mary.

(3b)John did something to Mary.

(3c)John seduced somebody.

总之,语义预设具有稳定性和相对可变性。它是句子与命题之间的关系,更多地依赖于词汇意义和句子结构。它只考虑了语言的内部因素,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只能解释简单句的预设问题,很难在复合句中体现出来。而且,它的否定检验法也并非总是有效的。

(二)语用预设

语言学家发现,仅仅从语义角度分析预设有一定的局限性。预设更多地与语境有关,与说话者有关。因此,更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并对语用预设进行研究。语用预设,是指那些对于语境敏感的与说话人(有时包括说话对象)的信念、态度、意图有关的前提(即预设)关系(何自然,1997:68)。由此可见,语用预设与说话人和说话对象即受话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涉及说话人和受话人的态度、信念、意图等。它传达的是说话者的知识状态的假设。作为一种预设,语用预设不一定具有真实性,但它必须是说话者的一种信念,并且至少是交际双方没有异议的,或者能为交际双方所接受。语用预设有两个基本特点:

1.合适性

所谓合适性,就是说预设要与语境紧密结合,预设是言语行为的先决条件。Austin认为 “语用预设”是实施一个言语行为所要满足的适切条件。他认为,只有满足适切条件的句子,它的言语行为才是有意义的。比如,母亲对女儿发号施令:“把作业写完再睡觉。”这个要求是否合适是有一系列的语用前提作为先决条件的:比如双方知道写什么作业,以及女儿有能力把作业写完。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母亲的话语才是有意义的。

2.共知性

所谓共知性,即“语用预设”应与交际双方的认知背景相适应。语用预设必须是谈话双方所共知的,这一点更为重要。从交际双方认知背景的视角可以看出,预设是说话人自认为与受话人共有的知识,或者说是背景知识。也许受话人之前并不知道这一事实,但是受话人通过已有的认知背景,可以理解并接受。比如:Im sorry Im late, Im afraid my car broke down.受话人通过语句的后一部分了解到说话人有汽车。可能受话人事先并不知道这一情况。但在受话者看来,说话者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拥有汽车是完全可能的。

三、语用预设在言语交际中的作用

(一)语用预设有利于语言的简洁

两个熟人见面,甲对乙说:“你知道,我有一个儿子,他最近辞了职,他原来有工作的。你知道,上海有条西藏路,他在西藏路开了一家小铺子,卖羊毛衫。自然有羊毛衫他才能卖,不过两个来月,就赚了不少钱,这世界上是真有钱这种东西的,不骗你。”(引自左思明,2000)

相信跟这样的人说话,谁也听不进去。人们通常根据常识、语境总能不同程度地把已知内容作为预设,上面这段话可以用一句话表达:我儿子辞职后,在上海西藏路开了家铺子卖羊毛衫,赚了不少钱。这样表达言简意赅,听话人也会轻松接受。语用预设具有共知性的特点,因此预设为交际双方的已有信息。言语交际,是人们不断获取新信息的过程,而不是核对旧信息。

(二)语用预设是交际顺利进行的条件

甲:小赵是公司的“白骨精”。

乙:看不出来她这么坏。

近年来,白领圈里的地位最高者,被称为“白骨精”,是当前报刊杂志、网络一个非常流行的词语。它是一个缩略语,指“白领”、“精英”和“骨干”,简称“白骨精”。甲说小赵是“白骨精”,是指她是一个出色的白领。而“白骨精”的本义指《西游记》中那个阴险狡诈善于伪装变化的女妖精,常用来比喻极为阴险毒辣的女人。从乙的回答可以看出,乙认为小赵是一个心肠狠毒的女人。甲认为“白骨精”这个词的含义是众所周知的,而受话人头脑中并没有这个背景知识,“预设”不能被双方共同理解,于是产生了误解。所以,在言语交际中,对方不知晓的信息不宜作为预设的内容,以免受话人理解的预设与说话人自己的预设产生错位,从而影响交际的正常进行。

(三)表现机智口才

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外国记者不怀好意地问周恩来总理:“在你们中国,明明是人走的路为什么却要叫‘马路呢?”周总理不假思索地答道:“我们走的是马克思主义道路,简称马路。”

这位记者的用意是把中国人比作牛马,和牲口走一样的路。周总理把“马路”的“马”解释成马克思主义,恐怕是这位记者始料不及的。语用预设有主观性的特点,机智的言谈者善于寻找对方话语的错误和漏洞之处,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上述例子中,周总理用新的语用预设回答外国记者,措辞无懈可击,因而外国记者只能放弃取笑中国人的目的。

四、结语

从语用学的角度观察和分析,预设是一个复杂的语言现象。语用预设与语境密切相关,是说话人和命题之间的关系。语用预设具有合适性和共知性等特点。在言语交际中,语用预设有着重要的角色,正确利用语用预设有利于交际活动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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