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2009-06-15尹玉刘风娥
尹 玉 刘风娥
本科生导师制是全员育人理念的有效探索,是构建和谐校园的有力推手,更是高校人才培养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有益尝试。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进,本科生导师制也面临新的发展困境。分析推进过程中的掣肘因素,探索发展思路,增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效性和长效性,成为目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现状与困境
目前,各高校实施的本科生导师制功能不一、形式多样。从是否有机制保障看,可以分为职责型导师制和自愿型导师制,前者因为有一定机制而将导师工作纳入到工作职责之内,后者则没有硬性要求,工作纯属自愿。从导师类型上来看,有专业型导师、思想指导型导师和综合型导师,前者负责学生专业引领,中者负责为学生生活和思想问题解惑,后者则为二者兼俱。从实施年限上看,有四年制的全程型导师制,也有固定年级的年级型导师制。从学生群体上看,可以分为优秀学生导师制和普通学生导师制。
随着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践中的推进,许多掣肘因素也逐渐显现:第一,对于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宗旨缺乏统一的理解。各高校导师制的形式虽多,基本上都是“以学生为本,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为指导宗旨。但是如何落实该宗旨,导师间、师生间却没有统一的理解。具体表现为,有的学生认为,选择导师可以获得一些具体的、直接的便利;有的导师认为,指导学生就是要具体帮助学生解决其生活、学业、工作、感情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不是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这样反而助长了学生的依赖程度,降低了学生的成长速度。其次,本科生导师制对导师要求高、理念新,但缺乏具体指导,导致导师的素质和能力不一,指导效果参差不齐。许多高校都提出,导师要成为学生思想上的引导者、生活中的指导者、专业上的辅导者、心理上的疏导者,这个标准即便对于从业十几年的教师而言,也实在不低,对于那些刚刚毕业几年,自己尚未能安居乐业的中青年教职工来讲,落实起来就更加难了。对导师缺乏指导,“导”好“导”坏全凭导师自由发挥,导师不同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不同的指导效果,对于学生来讲,也不尽公平。再次,缺乏机制保证,导致导师制缺乏长效性。受生师比过高和学校硬件支持力度弱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师生之间经常没有合适的见面场所,有的导师利用教研室、办公室,但也多有不便,所以很多人选择在家中和学生联系,在时间上也经常选择在晚上或休息日。种种不便利损耗了导师的指导意愿,有些导师采取了“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放”的方式,等着学生自己主动退场,导师制成了走过场。
二、加强机制建设,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1结合学校特点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培养目标,以培养目标为航标,设计指标明确的指导大纲,以增强操作性。具体而言,可以参考学分制,设计“必导项”和“选导项”指标。“必导项”指标应该依据大学生活和青年自身的特点,涵盖安全教育、人际交往、恋爱、心理健康、生涯规划等要素,“选导项”指标围绕学生成长成才广泛设计,这样既保证了导师制的指导主线,而不是天马行空地任由导师自由发挥,同时也保证了导师的风格特色和指导空间,从而让导师们能够有的放矢的指导学生。
2加强制度建设,通过配套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长效性。建立导师的选用标准,明确导师的权利和义务,把合乎条件的教师、职员是否担任学生导师以及导师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职务评定的加分项;建立适当的评价体系,允许导师自评和学生匿名考核导师;建立导师培训交流制度,定期地培训和交流能够充分利用和发挥优秀导师的经验,既能集中问题,也能集中解决问题的方法,使思路明确,让导师也可以“导”有所长,从而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参与意愿,提高导师制的实施效果。
3增加本科生导师制双向选择时的灵活性。学生和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后,如果学生觉得老师并不适合自己,可以让学生拥有一次改选其他导师的机会,从而避免因为不喜欢而出现学生与老师渐行渐远的局面。另外,导师在和学生做某项活动的时候,也可以邀请其他导师和学生参加,比如开展研讨会、团体辅导、小规模拓展等活动,这样既可以节约师资成本和活动成本,也可以提高指导效益。
4适当提供政策支持和精神奖励。目前,绝大部分高校都没有专项经费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提供经济保证,许多导师和同学联络时如果出现一些花费都是自掏腰包。并且,由于学生课时安排较密,因此很多联络都是在晚上或是休息日进行,这显然有碍于导师制的长期实施。因此,学校可以提供政策,鼓励导师抽出一定的工作时间联络学生,并为导师和学生的联系创造物质条件,比如提供校车、会议室、用餐券等。对于表现突出的优秀导师,还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从而更好地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