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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剪灯新话》的俗化倾向

2009-06-13时培根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9年12期

摘 要:《剪灯新话》是明代第一部传奇小说集,也是明代传奇小说的代表作。与宋元传奇总体衰落的趋势相较,它独具鲜明的异样特质:没有走宋代传奇“多托往事而避近闻”,重在“拟古”的道路,而是上承唐传奇的现实主义传统,彰显出时代的世俗化倾向。由此,《剪灯新话》在中国小说史尤其是文言小说史上的地位不容忽略。

关键词:《剪灯新话》 瞿佑 平民性 世俗性 市井性

《剪灯新话》[1]作为明代第一部传奇小说集,在宋元传奇总体逐渐衰落的趋势下,它却表现出鲜明的异样特质:没有走宋代传奇“多托往事而避近闻”,重在“拟古”的道路,而是上承唐传奇的现实主义传统,彰显出时代的世俗化倾向。由此,《剪灯新话》在中国小说史尤其是文言小说史的地位不容忽略。

文言小说发展到宋代尤其是南宋出现了明显的通俗化现象,这种现象在唐代影响甚微,唐人小说基本上只写士大夫圈子。随着市井细民题材向文人小说的大量涌入,非市井题材的市井化的审美处理,情感趣味上市井气息的弥漫,通俗语言的运用,文言小说的通俗化开始造成文人文言小说和市民话本小说一定程度的合流趋势。[2]正如冯梦龙《古今小说序》所云:“大抵唐人选言,入于文心;宋人通俗,谐于里耳。”传奇小说自然难以避免这种趋势,而到了明初的《剪灯新话》,则意味着“话本体传奇的新生”[3],体现出鲜明的世俗化倾向。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人物身份的平民性

《剪灯新话》中十五篇作品的人物均为平民身份。其中有武士李生(《申阳洞记》)、药士徐逸(《天台访隐录》)以及很多读书人(《水宫庆会录》《修文舍人传》《龙堂灵会录》等)。他们不是中试的举子,也不是达官贵人,与官宦也没什么往来,只是平民。更为特殊的是,有些书生并不迷恋科举与仕途,连功名利禄也看淡了。如《水宫庆会录》中士人余善文“比以功名为意,弃家修道”。《滕穆醉游聚景园记》写滕穆“试期既迫,亦无心入院”,相反他终身不娶,看中的却是感情。

与唐传奇很少写“富人”不同,《剪灯新话》很注重对“富人”的描写。《水宫庆会录》写士人余善文因广利王所赠润笔之资“照夜之烛十,通天之犀二”而“获财亿万计,遂为富族”。《联芳楼记》中薛家为“以粜米为业”的富室,郑生则为“兴贩于郡”的甲族。《渭塘奇遇记》中的王生为收取秋租的“士族子”,而酒肆肆主为富家。《金凤钗记》中吴防御为扬州富人,崔君则为宦族。《申阳洞记》写钱翁“以资产雄于郡”,而“不事生产,为乡党贱弃”的李生竟“一娶三女,富贵赫然”。《爱卿传》中的赵子实簪缨族,父虽亡,家资却有巨万。这才是赵子娶“色貌才艺,独步一时”、“性识通敏,工于诗词”的嘉兴名娼罗爱爱的现实条件。

《三山福地志》中的元自实“以田庄为业”而“家颇丰殖”。《金凤钗记》中崔家旧仆金荣,“以耕种为业”而“家甚殷富”。他们是以田庄、耕种致富的农民。《翠翠传》中的刘翠翠是民家女。小说中女(刘翠翠)富而男(金定)贫,最后由女家自备结婚用品,将女婿赘之入门的故事背后透露出来的但是鲜活的平民生活情趣。这也说明《剪灯新话》已开始关注世俗的农民、商人等下层民众。

二、情欲观念的世俗性

瞿佑在《剪灯新话》自序中自认为其书“近于诲淫”而“不欲传出”。对此作家虽未否定并作自我辩解,但却反映出了《剪灯新话》思想内容的一个方面:正视人的正常欲望,张扬人的情欲。《礼记·礼运篇》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卫灵公》)无论写世人之恋,还是人鬼之恋,无论写爱之悲剧,还是写爱之喜剧,在对情欲的张扬这一点上,瞿佑是坚持赞同乃至欣赏态度的。

此类作品计八篇,包括《金凤钗记》、《联芳楼记》、《滕穆醉游聚园记》、《牡丹灯记》、《渭塘奇遇记》、《爱卿传》、《翠翠传》、《绿衣人传》等。试看《翠翠传》写翠翠与金定新婚之欢:“二人相得之乐,虽孔翠之在赤宵,鸳鸯之游绿水,未足喻也。”充分肯定了男女之间应有的情爱与欲望。《爱卿传》写罗爱爱的鬼魂与赵子诀别之际,尚不忘“与赵子入室欢会,款若平生。”奇怪的是,作家不是在爱卿生前写,而是在其死后,这当然不是对“惟知倚门而献笑,岂解举案以齐眉”的罗爱爱的讥讽,恰恰相反,它是以曲折伤感的方式由情欲来表现悲剧。以上两篇基本上写人世间的爱情悲剧,只是在最后部分涉及鬼魂描写。而在《联芳楼记》和《渭塘奇遇记》中则是另一种情形。前者写郑生与薛氏姐妹初次幽会,便是“既见,喜极不能言,相携入寝,尽缱绻之意焉”,并且“自是无夕而不会”,甚至以“不能尽记”的淫诗留其情。对此,杨义先生认为:“作品是肯定婚姻中的情欲因素的,它甚至以情欲嘲弄了礼教,把礼教化作徒有仪式的外壳来包裹着情欲的内核。它写了‘商女+才女的类型,以商肆市民的趣味重新省视了被宋儒扭曲了的人间伦理。从而形成了明人小说不同于唐人的豪情飞扬。宋人的理念凝重,却是更为正视人间情欲的审美思路。”[4]《渭塘奇遇记》描写酒家女与王生的梦中相会:“女见生至,与之承迎,执手入室,极其欢谑,会宿于寝。”且王生“无夕而不梦”。令人惊奇的是,女亦做着同样的梦。欲望终究是欲望,或许读者可以保持距离加以审视这种欲望,进而造成一种朦胧感,但作者的态度我们无法改变。

写人鬼之恋的几篇也别有特色,《金凤钗记》写吴兴娘之魂附于其妹吴庆娘之身逼迫崔兴哥成宿的细节,由模仿宋元话本《碾玉观音》秀秀逼迫崔宁成夫妻而来,借助这种特殊的“情人胆”(罗烨《醉翁谈录·舌耕叙引》)突出了人的情欲,市民审美趣味很浓。《滕穆醉游聚景园记》写到滕生与女鬼卫芳华的情事:“携手而入,假寝轩下,交会之事,一如人间”,且“无夕而不会”。《绿衣人传》写赵源挑逗绿衣人,“女欣然而应,因遂留宿,甚相亲昵”,旦去夜来,情爱甚至。无论是滕生与女鬼卫芳华的夙世之缘,还是赵源与绿衣人的再世姻缘,作品都是通过肯定他们的正常的情欲来表现其强烈而哀婉的爱情。而带有阴森恐怖色彩的《牡丹灯记》,对乔生与女鬼符丽卿之间的情欲也丝毫不加以避讳:“生与女携手至家,极其欢昵,自以为巫山洛浦之遇,不过是也”,并且“生留之宿,态度妖妍,词气婉媚,低帷昵枕,甚极欢爱。”可谓“贪淫”轻生矣。

元明时期,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审美趣味日趋世俗化,传统的诗书礼乐已难以满足正常的心理和精神需求,于是艳情乃至性爱一类的人性人欲,表现出漠视、反对礼教的特质来。瞿佑“风情丽逸”且受到“文妖”(元·王彝《文妖》)杨维桢很大影响,他创作的《剪灯新话》正反映了这种思潮与趋向:少礼教束缚,“多倚红偎翠之语”,重表现情欲。

三、审美情趣的市井性

鲁迅认为“俗文之兴,当由二端,一为娱心,二为劝善。”[5]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第十二卷“才情雅致”云:《剪灯新话》“粉饰闺情,假托冥报,虽属情妖丽,游戏翰墨之间,而劝百讽一,间有可采。”作为通俗化的传奇小说集,《剪灯新话》在审美追求上确有娱心劝善两方面的属性。这与瞿佑《剪灯新话》自序中所主张的创作意旨正相符合:“今余此篇,虽与世教民彝,莫之或补,而劝善惩恶,哀穷悼屈,其亦庶乎言者无罪,闻者足以戒之一义云尔。”

《剪灯新话》内容“多载鬼怪淫亵之事”(明·都穆《听雨纪谈》),“假托怪异之事,饰以无根之言”(《英宗实录》卷90)。然而新人耳目,对市井轻薄之徒甚至经生儒士的吸引力却是很大,以至于瞿佑被李时勉称作“俗儒”,甚至《剪灯新话》遭禁。这表明烟粉灵怪一类的故事恰是市民们喜欢谈论的话题,譬如狐鬼故事的出现是对正统儒家思想的反动与补偿,既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理,也曲折实现了人们的欲望,小说在审美趣味上有着市井性的追求。瞿佑的娱乐游戏之笔正可通过市民感兴趣的题材加以发挥和渲染。

《剪灯新话》中的某些作品表达的观念暗合了民间信仰,对因果轮回善恶报应的鼓吹,对佛道义理的宣扬,就比较接近世俗。《剪灯新话》中《三山福地志》等七篇涉及因果报应思想。如《三山福地志》一篇的主旨是:“一念之恶,而凶鬼至;一念之善,而福神临。如影之随形,如声之应响。固知暗室之内,造次之间,不可萌心为恶,不可造罪而损德。”它借当世达官一一受报的意想宣扬的正是因果善恶报应。《令狐生冥梦录》在虚构的地狱中借害人的医生、裸体的僧尼、误国的奸臣等予人以劝惩。《富贵发迹司志》借判官向府君所述之事鼓吹善恶报应,借定数宣扬宿命论。《永州野庙记》中书生毕应祥因除妖去害,受“延寿一纪”之报。《爱卿传》写罗爱爱贞烈至孝,死后到宋家托生为男子。《牡丹灯记》则显示道教法力,驱鬼除邪,这正是下层民间道士的布道活动。《绿衣人传》中赵源因情悟空,出家为僧。瞿佑没有像一般儒士那样歌功颂德、粉饰太平,而是关注社会与世俗,视角向下。其实《剪灯新话》宣扬的因果报应思想,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社会中下层人们尤其是弱势群体不平衡心理的宣泄与表达,寄托的是他们的审美理想与愿望。因此,瞿佑被认为是“一个介乎雅俗文学两大营垒之间的人物”,“就其作品体现的审美情趣看,他实际上更多地倾向于俗文学”[6]。

注释:

[1][明]瞿佑著,周夷(周楞伽)校注:《剪灯新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2]李剑国:《宋代志怪传奇叙录·前言》,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陈文新:《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80页。

[4]杨义:《“剪灯三话”新议》,海南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2期。

[5]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87页。

[6]张仲谋:《明词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

(时培根 山东菏泽学院初等教育系 27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