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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主持人中心制利弊谈

2009-06-08王晓秋

活力 2009年18期
关键词:编导电视节目谈话

王晓秋

一、我国电视事业发展历史遗留下来的现状决定了我国目前不能完全实行“节目主持人中心制”

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现状”是什么呢?就我国目前而言,就是节目主持人主要来自播音员。这一情况在一些传播事业发达的国家是鲜有的。例如美国三大电视广播电视网之一的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节目主持人钱塞勒、汤姆·布罗考等等,无一不是出身记者并在记者生涯中有很大的作为,经过了十年甚至几十年的艰难跋涉,最后才登上NBC《晚间新闻》的节目主持人的宝座!

我国的节目主持人出自播音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同时也是由于电视台的内部机制如采访、编辑、播音的高度分工乃至严格的三级审稿制度造成的,另外恐怕还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高等学府已形成相应的“定向”培养的教学模式。正如院校中不可能设有“经理专业”和“部长专业”一样,优秀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也不应该产生于某个院校的某个专业中,而应该和经理、部长一样,通过实践的检验来选拔,看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这个能力在于实践的结果而不在于学历出身。

不必讳言,不是出自训练有素的记者或编导而是来自播音员,这给节目主持人带来先天不足。严格地说,现在有不少电视台的所谓节目主持人,更应是“播音员”。因为他(她)们一般不具备真正的采访能力或事实上没有采访的实践,更谈不上编辑乃至驾驭整个节目,这就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电视节目主持人中心制”一时还无法完全实现。

二、电视节目的播出制作流程决定了我国目前不能完全实行“节目主持人中心制”

有一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就是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工作究竟是什么?《新闻工作手册》中对节目主持人下了这样的定义:“在广播或电视中,出场为听众或观众主持各种节目的人,叫节目主持人,主持人不是表演者,也有别于新闻通讯和文章的播报者。主持人是以他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个性,直接面对听众或观众的人。主持人在节目中处于主导地位,他的主要职责是组织、串联一次节目的各个部分,但也直接向听众和观众传播信息。”其实说白了,节目主持人作为媒体的代表人物,承担着传递文化信息的功能,不过是节目的一部分。

节目主持人确实在节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并不一定非要以主持人在整个节目组中的无上权威来体现。

首先,编导和主持人的工作分工不同。在一个节目中,编导的工作是前期导演和后期编辑,所以被称之为电视编导。在电视节目制作播出过程中,编导的任务既是一个参与者,更是一个指挥者、领导者。在战场上,将军指挥着千军万马,那么在电视节目制作中编导也是一个“将军”。如果说,一个战场上的将军决定一场战役的胜负和千百人生死攸关的大事,那么一个编导将决定一个节目的成败和优劣。所以一个编导对一个节目将要考虑的可能更多,其中包括对主持人的考虑。

而主持人的工作是很好地表达编导及整个栏目的意图,是栏目的代表,是整个栏目组推到幕前的人。之所以主持人被誉为是“活台标”,是电视台和栏目的灵魂,并不是说主持人就必须是节目的领导者。就像一个栏目组,不能缺摄像、灯光、导播等任何一个环节一样,主持人是节目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与栏目组中的其他人员是合作关系,他的外部形象以及在节目中的表现,应该是编导思想的一种体现,或者说是节目的道具、表现形式。

其次,“把关人”理论决定主持人应受到一定限制。主持人事实上与其说她(他)是电视网的灵魂、电视台的招牌,不如说他是把关人的代言人,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都在把关人的控制与操纵之下,把关人指着某个监测屏幕或者拨动某个开关以确定观众将在下一分钟从荧光屏上看到什么。虽然我们从屏幕上看到的是主持人微笑的脸蛋,那一脸深沉默默无语的把关人在黑暗中撑起光彩照人的主持人,主持人的光环不是自身的,而是把关人和媒体共同为其罩上去的。

最后,主持人形象也并不是由主持人一个人来体现完成的。主持人形象是与受众评价相联系的一种观念,是主持人的表现与风格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和反映。“它是由参与节目制作的全体人员共同创作,由电视(和广播)节目主持人出面完成,受众对他外在形象和内在形象的总体评价。”主持人形象不是主持人的“个人形象”,它是一种特殊的公众形象,有其自身的特点,主持人的工作是一项群体性工作,既需要与全体制作人员密切配合,还要与受众进行广泛的沟通。因此,主持人形象不同于一般的个人形象或组织形象,而实际节目主持人的个人形象、节目形象以及主持人所代表的大众传媒的组织形象三层形象于一体的复杂的形象组合体。说得简单点就是主持人的工作是一个需要大家共同合作的工作。

虽然主持人的个性在任何谈话节目中都是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谈话节目成功的真正关键却是“谈话”本身。谈话节目是以传递和交流信息为主的,但观众在收看的时候却往往只为了娱乐。但是确实也存在由编导供稿,主持人有说别人话的感觉。这就给我们每位电视工作者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但并不是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是刚才我们提到的合作问题。

综上所述,主持人需要有“主持人主权”,但是这种权力并不是绝对的,它必须服从栏目和节目的设计程序。赋予主持人主权的同时还要求主持人具有“把关人”意识,负起社会和政治责任。因为在直播节目中,一旦把谈话的权力交给了主持人,演播室谈话内容就基本由主持人自己控制和决定了。现场的把关者再多,也只能从大处把握节目的走向和谈话内容的详略,根本无法控制每一段话的具体表达方式。因此主持人表达能力的提高不仅需要知识、经验和写作基础,同时也需要良好的新闻素质和政治素质。即使非新闻节目也是如此。

作为形象的最直接和最后完成者的主持人,如果没有了节目形象和媒体形象作依托,其个人形象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而失去来以生存的基础和供给动力的源泉。当然优秀的个人形象也可以为节目形象增添光彩,良好的节目形象也可以为媒体形象添色增光,正是通过这样的反复互动,主持人形象这一复杂的形象组合体才得以良性发展,显露于屏幕电波之间,是否实行“节目主持人中心制”对节目来说并不起决定作用。□

(编辑/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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