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让“打工皇帝”变“全民公敌”?
2009-06-04晓松
中外管理 2009年5期
晓 松
可别出现“CIG”
2009年3月,AIG发放巨额奖金。一时间,华尔街高管成为众矢之的。
上至白宫国会、下至平民百姓的怒火,如火山一样喷发。奥巴马气到无语,国会决定要征收90%的重税,AIG员工的邮箱充斥死亡恐吓,甚至有人称:“所有行政人员和他们的家人,都应该被钢琴线勒颈处决。”一段时间内,民众、媒体、网络纷纷用各种言辞痛批,指责AIG自身难保还用纳税人的钱发奖金,天理难容。《纽约每日新闻》大字标题:“AIG是只猪。”网络上,AIG(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的名称变成了“美国保险骗子”、“毫无诚信可言”、“我是不是很贪”等贬义词汇的缩写。新罕布什尔州民主党众议员赫兹说,AIG这三个字母代表了“自大、无能和贪婪” (三个词的英文首字母正好是AIG) 。
拿纳税人的钱办事儿一向得小心,尤其是在美国。拿纳税人的钱给金融危机的制造者发奖金,这无疑是在挑战美国广大纳税人的情感极限。但是,为什么AIG敢如此“猖狂”? 事实上,美国政府在决定救助AIG之前就已经了解到了AIG与高管之间的奖金合同。而这样的雇员分红一般不会写在与公司的雇佣合同中,但是为了挽留所谓的企业精英,华尔街的公司会与一些员工签署明文合同,注明年终分红的条款。因此,除非公司倒闭,任何一方无法废除合同。政府救济让AIG免于倒闭,于是,要么发钱,要么吃官司。在崇尚契约精神的美国,AIG高管如果将公司告上法庭,公司损失更大。
且不管AIG这两难的境地,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对于一向将跨国公司的管理制度视为榜样的中国企业来说,从中应该学到些什么呢?而在更高层面上,救助和被救助,法律和情感,在非常时刻该如何平衡呢?美国已经有了AIG,我们就别再出现一个中国版的CI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