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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到位”推进驻所检察工作

2009-06-04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9年8期
关键词:检察干警在押人员看守所

耿 红

近年来,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坚持围绕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安全防范到位、监督落实到位,取得较好效果,所驻看守所连续22年无发生在押人员脱逃、伤残、非正常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被授予国家一级看守所、全国标兵看守所,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授予全国“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本文结合本院的具体做法,谈谈“三个到位”的落实,以期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推进有所裨益。

一、加强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一是对驻所检察干警开展教育,牢固树立监督意识。针对实践中驻所检察人员工作、生活在监管场所的大环境下产生熟人效应,在开展驻所检察监督工作时存在畏难情绪的情况,我们在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加压驱动的同时,教育驻所干警坚持依法监督,讲究方式方法,正确处理监督和配合的关系,尊重为先,诚恳为本,原则为上,工作为重,坚持“三要三不”,“三要”即要制定规划弹好“协奏曲”、要互通情况念好“一本经”、要配合工作走好“一盘棋”,“三不”即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对违法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对违法单位无整改效果不放过,做到监督中注意配合,配合中不忘监督,努力达到执法效能与效果的统一。

二是对监管干警开展教育,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监管干警教育方面,我们重点采取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典型案例通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教育监管干警珍惜岗位,增强责任。如结合查办的巩义市公安局刑侦干警王某、曹某失职致使在押重大犯罪嫌疑人脱逃案,组织看守所全体监管干警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法,使监管干警深受触动和教育。

三是对在押人员开展教育,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在各个监室增设检察公开栏,将驻所检察室工作职责和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印制张贴在各个监室。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维权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在押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如邀请河南省爱心援助先进模范为未成年在押人员上法制教育课,讲授在押人员权利义务知识,并将我们精心整理编撰的《立身处世百句箴言录》教育读本赠送给在押人员,当场便有一名未成年在押人员反映监室生产劳动强度较大、时间较长。驻所检察干警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和现场查看,依法向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监管场所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进行卫生防疫消毒,高温季节要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保障每天有绿豆水、西瓜或人丹等降温防暑物品供应。

二、摸排掌控,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一是强化信息搜集。定期开展维权调查问卷活动,将《维权调查表》发放给每一位在押人员,内容涉及法律咨询、伙食卫生、劳动生活、身体疾病、权利维护、监室秩序等,由驻所检察干警收集汇总。坚持出、入所谈话制度,定期开展约见检察官活动,将约见检察官申请表发放到各监室,在押人员随时填表约见驻所检察官。此外,协调看守所安排安全“耳目”,开展出所人员调查等,多方位收集在押人员权益受侵犯信息,及时发现牢头狱霸和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现象。如驻所检察干警在与一名释放出所的四川籍人员谈话时,其反映同监室留所服刑人员李某强行消费自己“消费卡”上现金200元。驻所检察干警立即联合看守所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后,对李某这种“牢头狱霸”行为严肃处理,责令李某家属及时退还了现金,并在减刑时,依法监督看守所取消了对李某的减刑申报。

二是强化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检察巡视制度,坚持每日巡查、每周例查、每月联合大检查、重大节假日特别检查,定期对在押人员的疾病进行普查,分类建立疾病档案,及时掌握狱情动态,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监舍、重点人员、顽危罪犯进行重点检察,对监室安全设施及监室内违禁品进行定期检查、清查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帮助监管单位采取措施,严密防范突发性疾病及脱逃、行凶、斗殴等狱内多发性案事件的发生。如驻所检察干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名在押人员吞食异物自伤行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在了解到其因妻子要与自己离婚而自残的情况后,驻所檢察干警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使其打消了自伤念头。

三是强化网络监控。协调看守所及时更新完善监控设施,与看守所监控系统并机联网,专人看管,加强对监区、监室、巡视道、行进道、讯问室等区域的全覆盖式24小时监控,发现在押人员异常举动,及时处理,防患未然。功能齐全的一流监控设备对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便于掌握监区动态,稳定了监室秩序,使得曾经屡禁不止的人犯打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完善措施,确保监督落实到位

一是实行“三表三卡”检察制度。“三表三卡”,“三表”即在押人员出入所谈话记录表、约见检察官记录表、在押人员个人羁押情况表现表,“三卡”即权利义务告知卡、征求意见卡、检察官联系卡。对新收押人员,驻所检察干警要进行“入所谈话”,了解收押前的情况,告知当前的权益和义务,并向其发送权利义务告知卡;羁押期间,可以约见检察官,检察人员要认真记录情况,并不定人员、不定期发收征求意见卡,掌握监管动态;对释放人员要进行“出所谈话”,进一步了解被羁押期间的情况,并向其发送检察官联系卡,可以随时联系反映情况;根据掌握的在押人员改造情况,及时填写在押人员个人羁押情况表现表,送达公诉部门和看守所,作为量刑建议和减刑建议的参考依据。实行“三表三卡”工作制度,能够及时了解个体事件,有效掌握整体情况,达到了全过程监督的目的和效果。

二是规范财物使用检察制度。实行记帐式管理,在押人员亲属送钱物时,必须由物品检查室详细登记姓名、监号、金额、日期等内容,由本人自愿消费,要求每天消费不得超过20元,以防止克扣或牢头狱霸侵占他人钱物现象。尤其针对在押人员消费情况,为了防止乱收费、高价加餐、高价销售日用品等现象发生,驻所检察室在各监室张贴市场物价表,定期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更新,并做到“五查看”:查看消费物品是否明显高于市场价、查看记帐数量与购物数量是否相符、查看消费物品是否质量过期、查看在押人员是否自愿在记帐簿上签字、查看在押人员每天是否超支。如在“五查看”过程中,驻所检察干警发现一些物品价格较高,立即监督看守所进行整改,要求进货时严格按照市场物价表执行,并选择经济实用的物品供给在押人员消费,避免增加经济负担,受到在押人员欢迎和好评。

三是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况的网络监督、刑事执法流程互动监督和人民监督员视察监督制度。加强驻所检察业务数据库建设,与看守所信息数据库并网,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在押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羁押情况、诉讼情况、监管活动情况、留所服刑情况等了然于胸,实现同步跟踪和全程监督。如驻所检察干警在通过网络查看留所服刑人员羁押情况时,发现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员徐某因异地换押致使法院判决刑期计算有误,遂依法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建议并得到纠正,切实保障了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履行诉讼监督工作中,由监所部门牵头,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参与,以《流程互动监督表》的形式,共同构建诉讼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重点监督进入审查批捕、起诉后的案件,包括超期羁押、违法取证、无证羁押、刑讯逼供、违法释放、违法交付执行等内容。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视察驻所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改进和加强驻所检察监督。由于措施得当,近年来,我院发现并及时救治在押人员重大突发性疾病6人,排除重大安全隐患10件,纠正替人顶罪案件3起,纠正刑期计算有误案件6起,纠正办案人员体罚在押人员15起,纠正不按时交付执行57人,打击处理牢头狱霸21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2人,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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