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与阳光
2009-06-02李斌
李 斌
朝阳区是北京市面积最大的近郊区,这里集中了80%以上的奥运工程,包括16个新建比赛场馆、奥运村、媒体村等。申奥成功后,朝阳区检察院围绕服务平安奥运这一大局,全力以赴,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民生方面不懈地努力着。
关键词:平安
保护奥运知识产权树立良好国际形象
2008年6月的一天,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摆在了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案头。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销售的竟然是假冒的“吉祥奥运”纪念册。
这是一起典型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从2008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从网上搜集京外各大医院主任医师电话,雇佣若干名电话推销员冒充北京某报社员工,谎称从奥组委调来部分“吉祥奥运”珍藏册,原价7000余元,现以内部价3800元出售。李某夫妇以此方式共销售假冒的“吉祥奥运”纪念册70余套,获利10万余元。
受案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48小时内就拿出了审查逮捕意见,并迅速将案件审查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启动案件办理联动机制。随即根据“刑法”及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了李某夫妇。
重点打击兜售门票行为
奥运会临近,开幕式门票极为抢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打起“奥运”幌子发“歪财”,以能购得奥运会门票为诱饵骗取钱财,使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
2007年5月,犯罪嫌疑人熊某冒充“奥组委市场策划部”工作人员,谎称能为被害人程某、徐某等购买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诈骗3名被害人5.28万元人民币,办案组承办人员受理该案后及时将案件信息报送该院办理“涉奥”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在完善相关证据后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11月29日,朝阳法院一审终审判决被告人熊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朝阳检察院“涉奥”案件办理机制
自2002年以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就开始探索联动机制,实行“涉奥”刑事案件专人专办制度。坚持从收案环节开始,该院检察官就对“涉奥”案件进行全方位关注,一旦案件进入朝阳区检察院就会及时启动收案预警机制,对案件进行备案,统一管理,全程跟踪。审查起诉阶段实施请示汇报机制,要求承办人在收案3日内进行审查,发现问题随时汇报,如果遇到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取得上级机关的直接指导。此外,积极采用联动办案机制,积极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机关创建案件办理和案件信息绿色通道,保障涉奥案件得到准确、及时、高效办理。
关键词:阳光
让廉洁的阳光遍酒奥运工程
网球馆、垒球馆、曲棍球馆、击剑馆、国家会议中心、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这些如雷贯耳而又备受瞩目的奥运工程,每一处都留下了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们的足迹。从2004年国家奥运会场馆重点工程及配套工程全面开工以来,检察官们便“挺进”工地,开展奥运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创立职务犯罪“三位一体”预防模式
奥运会场馆重点工程及配套工程全面开工后,朝阳区检察院深入到奥运工程建设中,积极创新职务犯罪预防模式,分层分级开展预防,确保奥运工程高质高效。由于对奥运工程进行预防需要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他们特别引进专家资源,创立了“检察院、工程廉政专家、企业”三位一体预防模式,多次邀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中心专家参加该院组织的“奥运工程预防研讨会”,到工地现场进行深入交流,从理论层面上对如何预防重点工程建设当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了深入分析;请专家参与修订《奥运工程廉政责任书》,针对投资方、施工方、监理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均给出了专业修改意见,提高了预防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