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地区国民经济核算晾晒各州家底
2009-05-31孙宪华
孙宪华
区域层面上的经济增长、收入状况、消费行为、投资动态都需要由地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量化的描述。
国民经济核算可以在不同的总量层次上予以实施。由于地方层面存在着利用数据进行经济分析的需要,所以国民经济核算也必须在较之国家更低的层面上实行核算。在单个机构、部门、地区和跨地区都存在着不同层面的国民经济核算。从1954年开始,德国就逐步在州、市、县和其他地区层面的角度开展国民经济核算。
■ 历史追踪——从“社会产品核算”到“州级国民经济核算专门机构”成立
1954年黑森州统计局第一次开展了“社会产品核算”,1957年首次在州的层面上发布了生产指标的成果。同时进行了州层面的生产指标和雇员总收入指标方面的方法论研究,县级的指标试点也开始着手进行。
20世纪60年代,统计部门进一步对分配指标消费使用核算和养老金收支指标的方法论进行了研究。1964年首次发表了针对1957年至1961年的州级GDP核算结果。1969年正式将州级核算命名为州级国民经济核算。
1972年巴登州统计局成为德国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领跑者,70年代中期从三个方面展开了对GDP的核算,同时引进了投资核算、财产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和报废核算,并对核算的组织机构和任务进行了确认。1987年德国《统计法》肯定了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必要性和意义。
1990年12月在柏林召开了首届全德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研讨会。20世纪90年代中期,统一后的德国,将原东德地区的州纳入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总体框架之下,很多州以州级统计法规的形式将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作为制度固定下来。20世纪90年代末期将州层面的国民经济核算和1995年制定的欧盟国民经济核算标准(ESVG1995)结合起来。
21世纪伊始,按照欧盟国民经济核算标准,首次出版了州层面的国民经济核算结果,并成立了州级国民经济核算的专门机构。
■ 实施方略——州际一致的数据来源和指标方法保证核算的科学性、独立性
德国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是由专门机构“州际国民经济核算组”负责组织实施的。在实施核算工作过程中有一致的数据来源和指标方法,有自上而下的核算程序。
州际国民经济核算组
每个州的统计局在州际国民经济核算组中都是具有表决权的成员。德国联邦统计局则是不具有表决权的成员,法兰克福市统计局作为德国城市的代表参加其中工作,欧盟统计局作为特约代表参加州际国民经济核算组的各种会议,巴登州统计局是州际国民经济核算组的主席和主持人,负责整合地区之间国民经济核算的各项事务和对外代表州际国民经济核算组。
数据来源和指标方法
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方法应该在协调一致的原则下展开,每个州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中,都要考虑到所有州在总体上和经济部门上的可比性。所有的州在全德范围内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必须强调数据来源和指标方法的一致性,以保证指标结果的高度可比性。由于所有的州都致力于方法论角度的协调一致,从而使得1995年引入欧盟国民经济核算标准时很容易顺利的过渡,并保证了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性和独立性。同时,州以下的市和县也强调了国民经济核算在数据来源和指标方法上的一致性。
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程序
德国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过程并不是基于原始统计调查的,即并非从最小的基层单位层面汇总至州级数据和国家数据的,相反总是首先有联邦统计局的国家级数据,然后再按照一定的方法分解出各州的数据。通常欧盟国民经济核算标准推荐的两种分解方法用于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即自上而下的方法和自下而上的方法。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实施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首先要求具备最基本的详细的统计单位信息,然后按照自下而上的层级逐级汇总出州一级的数据,最后由州一级的数据汇总出全德的数据。自上而下的方法则恰恰相反,国家的总体数据被分解为各州的数据,但并不分解为某个具体单位数据。
■ 借鉴意义——地区生产、收入、分配、使用多角度核算经济状况
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从生产、分配、收入、使用的循环角度反映地区经济全貌。
地区生产核算
地区生产核算的核心指标是GDP和总产出。总产出反映了经济部门的总成果,GDP则反映了各部门的新创价值。按上年或特定基年计算的可比价,GDP主要用来反映经济的增长。
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结果是欧洲层面分配财政资金的依据。地区层面的人均GDP则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它对于联邦层面的财政平衡政策意义重大。GDP指标进一步派生出一系列重要指标:如单位GDP的能源消耗量,单位GDP的吨公里货运量,单位GDP的人公里客运量等。
在国内,有关经济增长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数据信息,对于各方面的政策制定意义巨大。以人均不变价格GDP表示的劳动生产率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它与资金的引进和投资方向的选择关系密切,同时也对择业、地区竞争力和税收产生影响。
地区收入核算
地区收入核算是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属于经常账户核算。核心指标有折旧、雇员报酬和营业盈余。收入核算揭示了在创造社会产品价值过程中,作为要素投入者的劳动和资本是如何获取相应收入的。收入形成指标也是分配核算的基础。作为雇员收入基本指标的收入总额和工资总额对于制定地区养老金标准和社会核算标准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地区分配核算
作为地区国民经济核算重要组成部分的分配核算和收入形成核算紧密关联。它揭示了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分配核算中最重要的三个指标是要素收入、原始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地区原始收入指标和地区总产出(或地区GDP)指标之间的比较,表明了报告期内产出、创造和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原始收入指标的各个组成部分反映了地区的收入结构,并且最终导致了由社会动机因素决定的再分配机制下的可支配收入指标。
地区使用核算
作为地区国民经济核算不断扩展的一部分——使用核算,是指对GDP的使用,具体包括国内最终使用,以及货物和服务的进出口。主要指标包括总投资、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最终消费、库存增加和净出口。从地区总投资指标中可以得到财政资金方面的信息,即资金流向哪些具体地区和哪些具体经济部门,以及投资对创造地区就业岗位的贡献。居民消费支出及其分布状况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信息反映了经济领域,特别是地区贸易业显示的区域消费者行为、特征及其变化。政府消费支出包括政府自产自用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以及政府对货物和服务的购买,通常政府对货物和服务的购买,是作为社会转移提供给居民使用的。
使用核算的另一方面是净出口,然而出口和进口的差额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仅仅是针对国家整体的,而不是指向地区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在地区之间的商业流出入指标方面还是一个空白,从而也就导致了地区国民经济核算的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