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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学述论

2009-05-29宋婉琴韩爱理

现代教育教学探索杂志 2009年3期
关键词:太学国子监名额

宋婉琴 韩爱理

宋代教育家胡瑗说:“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中国古代官学是传授管理国家经验、培养治国人才的场所,所以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1]

孟子曾有这样的记载:“夏曰校,殷曰序,周曰痒,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2]按照这个说法,夏商周三代已经有了学校。但夏代学校再无其它记载,情况不详。商代学校有卜辞证明和补充,但详细情况我们仍然无法明了。周代学校则在各种典籍和金文中留下了较多的记载。西周“学在官府”,尚无私人设立学校。官学分为国学和乡学两种,其中国学又有大学和小学之分。周天子的大学称作“辟雍”,诸侯的大学称作“泮宫”。乡学又称作“痒”、“序”,由乡官掌管。能够入学者全是贵族:“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3]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书、数、礼、乐、射、御等六艺。六艺中,书、数是小艺,为小学的学习课程;礼、乐、射、御是大艺,是大学的学习课程。大学的管理人员称“大乐正”,学生称“造士”。造士中的优秀者,将被天子、诸侯选拔为官,授以官职。

春秋战国时期,官学废弛,私学兴起。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提出了“置主法之吏,以天下为师”的主张,逐渐形成了“以吏为师”的制度。秦朝的各级政府机构中,专门设立了训练官吏的“学室”。以经验丰富的“史”、“令史”等官吏负责训练“史子”——史的学徒弟子。学生被分作两大类:学文吏和学武吏。这两类学生必须学习“为吏之道”。“为吏之道”对官吏的品行有具体的要求,如清廉、公正、服从等等。关于分科方面,则要求学文吏的还要学书,即识字计数,学习办理公文和官场礼仪,学习法令;学武吏则除了学武艺也要学书,学习法令。学生在学习期间,免除一切兵役徭役;但不能如期完成学业者,则要受到开除和补偿服役的处分,其教官也要被处罚。史子学成之后,官府即委以职务试用,叫作“视事”。视事期限为一年,办事干练者将被委以正式职务。

西汉时期,全面恢复了官学。董仲舒在上汉武帝的对策中进言道:“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4]于是,汉武帝时始,在太常之下设博士弟子五十人,成立了太学。郡国每年向太常推荐十八岁以上“仪状端正”、“好文学、敬长上”的青年,经过太常严格挑选后入学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诗》、《书》、《礼》、《易》、《春秋》等经书,同时还要学习一些律令。在学期间,免除一切徭役。学业完成后,成绩好的授予官职,成绩不好者除名。同时,还“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5]西汉末年,太学学生增加至三千余人。东汉时,太学学生更增至三万余人;另外,还为宗室外戚等贵族子弟设立了专门的学校——宫邸学。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的影响,以及九品中正制的实行,官学虽然依然存在,但却不受重视。如三国时,曹魏“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人,虽设其教而无其功。”[6]东晋南朝之“国学时或开置,而劝课未博,建之不能十年,盖取具文而已。”[7]北朝在北魏时一度“天下承平,学业大盛,”但到末年却“海内淆乱,四方校学,所存无几。”[8]直到唐代,官学才重新兴盛起来。

唐太宗李世民“锐情经术”,在做秦王时就在王府设立文学馆,召名儒房玄龄、杜如晦等十八人为学士,即位后更是广设学校,“尽召天下敦师老德以为学官,”[9],官学日益昌盛。唐代官学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从理论上讲,学校的任务是兴教化、育人才,半实际上,学校的全部工作可以归结为向尚书省输送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成为官僚的培养机构。中央官学主要有国子监六学和弘文、崇文二馆。

国子监在行政上直属于皇帝,业务上归礼部掌管。国子监设祭酒一人,司业二人,“掌儒学训导之政”。[10]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前三学培养统治人才,后三学培养业务人才,各学分设博士、助教负责教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所授内容大体一致,均是《诗经》、《尚书》、《易经》、《礼记》、《春秋》三传、《周礼》、《孝经》、《论语》等经典,以及《国语》、《说文》等书,还要学作时务策,练习书法。律学学习法令条例。书学学习文字学。算学学习数学。国子监六学的学生名额和出身有不同的规定:国子学学生三百人,只收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和从二品以上官员的曾孙;太学学生五百人,只收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和三品以上官员的曾孙;四门学学生一千三百人,其中五百个名额收七品以上官员之子,八百个名额“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律学学生五十人,书学、算学学生各三十人,均“以把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11]国子六学学生名额共计两千二百一十人。

国子监六学之外,有门下省的弘文馆和东宫的崇文馆。两馆均设学士,掌“教授生徒”。弘文馆学生三十名,崇文馆学生二十名,均为宗室外戚宰相和一品官的子弟,学习内容与国子学大体相同,有经书、历史和书法等课程。除了六学二馆外,还有尚书省的东都崇玄学和西都崇玄学,各有学生一百人,专门修习《道德经》、《庄子》等书。还有太医署的医、针、按摩、咒禁、药师诸科,学生一百零一人;还有太卜署的卜筮,司天台的天文历数、漏刻,太仆寺的兽医,秘书监的校书等科学生三百二十人。唐代中央官学学生总额为二千八百八十一人,规模之大在当时世界上是罕见的。

唐代官学诸学学生的入学年龄大多是十四岁到十九岁,只有律学是十八岁到二十五岁。官宦子弟可凭借父祖地位直接入学,平民子弟要有官府的推荐、审查才能入学。入学后每十天放假一日放假前进行考试。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试,即所谓“岁终通一年之业”。[12]考试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如果连续三年均为下等者即令其退学;成绩优秀者可参加省试,如果在学九年未能取得参加省试资格者也要令其退学。朝廷以科举考试来检验学校,造成科举支配学校教育的局面。

唐代地方官学设京都学和州府县学,令长史主持,设文学、助教负责教学。西都长安、东都洛阳和北都太原的学校,学生名额各八十人;大、中都督府和上州的学校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的学校各五十人;下州学校四十人;京县学校五十人;上县学校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学校各三十五人;下县学校二十人。地方官学课程与中央官学略同。唐代官学在贞观到开元、天宝年间达到极盛。京师官学不仅有吐蕃西域等地的少数民族学生,还有日本、朝鲜的留学生。但“自天宝后,学校益废,生徒流散。”[13]最少时两京官学学生只保持六百五十人。李氏王朝一再努力试图振兴官学,终因国势衰落而力不从心。官学衰败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五代,直至宋朝建立后才有所恢复。

宋朝在中央设国子监诸学,在地方上设州县学。国子监下常设的有国子学、太学、武学、律学和小学。国子学收七品以上京朝官子孙二百人,太学收八品以下官员和平民子弟两千四百人。小学学生的出身与太学相同,只是入学年龄限于八岁到十二岁,名额无一定之规,极盛时多达一千余人。国子学、太学、小学的主要课程是儒家经典。武学修习兵法武艺;律学修习法律律例。非常设的学校有医学、算学、画学和书学,以及宗正寺下属的宗室子弟学校——宗学。

宋代官学中,以太学最为重要。为了保证太学的质量,宋仁宗时任命曾执教苏州、湖州官学二十余年的胡瑗出任国子监直讲,推广“明体达用”、经邦治国的“实学”教学方法,效果甚好,“士或不远数千里来就师之,皆中心悦服。”[14]宋神宗时,又在太学推行了“三舍法”。初入太学者入外舍,外舍生名额两千,每月举行一次考试称作“私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称作“公试”。外舍生考试成绩在一、二等者升入内舍,成绩低劣者退回州学。内舍生定额三百人,隔一年举行一次舍试,其考试规则与省试一样严格。舍试成绩在优、平两等的入上舍,成绩低劣者退回外舍。上舍生名额只有一百人,学习期满一年后,可参加国子监举行的公试。公试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者授官,中等者可参加殿试,下等者退回内舍。

宋代在各路设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学政”。[15]各府、州、军、监和县都设有官学。县学学生成绩优秀者升如州学。州学也实行三舍法,成绩优秀者升太学,或者直接参加科举考试。辽金官学基本上仿宋制。

元朝官学与宋辽金有较大不同。元朝中央官学归大司农寺掌管,大司农寺下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统称为国学。地方上设路、府、州、县学。地方各级官学收地方官和平民子弟,国学收官员子弟。国子学的主要课程是四书五经。学生依入学先后和成绩分为三等六斋。初入学者入下等的游艺、依仁两斋,每季一考,合格者依次升入中两斋据德、志道和上两斋时习、日新。中两斋的蒙古色目学生、上两斋的汉人学生在本斋学习两年以上者,可参加学校的私试。私试每月举行一次,分别考经书、策问、表章诏诰等。考试成绩,“辞理俱优者为上等,准一分;理优辞平者为中等,准半分。”[16]一年积分为八分以上者,升为高等生员。高等生员有名额限制,汉人二十名,蒙古、色目各十名,共四十名。高等生员在年底参加学校的“贡试”,四十人中取六至八人授予官职。

明代很重视官学。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学校的作用认识得非常深刻:“朕谓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17]明朝在京师设国子监,在地方上设府州县学和卫学。为了适应官绅地主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广开才路,明代取消了学生的身份限制,并且把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紧密结合起来,读书人只要通过童试就可入府州县学和卫学。明初地方官学的生员名额是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以后逐渐扩大,宣德时确定了增加名额,叫作增广之额。京府学增广六十人,外府学增广四十人,州学增广三十人,现学增广二十人。人数增加了一倍,于是称原额生员为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增加的生员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及其既久,人才愈多,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18],简称附生。初入学者均为附生。生员要参加岁考,岁考中分六等,一等附生、增生可以依次递补为增生和廪生,并有赏赐;二等只有赏赐。一、二等廪生可以参加科考;三等生员无赏无罚;四等生员要受体罚;五等廪生、增生各降一等,附生降青衣;六等生员开除学籍。

府州县学每年按一定名额向国子监选送生员,叫作岁贡。府学岁贡二人,州学两年贡三人,县学岁贡一人。国子监的学生统称为监生,由地方岁贡入学的叫贡监;三品以上官员可送一子入监,称荫监;交纳若干钱财而入监的叫例监。国子监的学习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大诰律令、说苑、数学、书法等。国子监下分六堂。“凡通《四书》而未通经者”,居正义、崇志、广业三堂,学习一年半以上,达到“文理条畅”者升修道、诚心二堂。在修道、诚心二堂学习一年半以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升率性堂。入率性堂者即可“积分”。积分之法是每月考试一次,分别考经义、论、诏、诰、表、经史策。每次考试中,文理俱优者一分,理优文劣者半分,谬误者无分。一年积分八分以上者,给予“出身”,即准予毕业授官。此外,一些在监时间较长的监生可以通过“历事”得官。历事即到各官署实习,期限一年,上等者授官,中等者再实习一年,下等回监读书。所以,史称明代“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19]

清初学校“向沿明制”[20],设有国学和府、州、县学,此外还增设了八旗官学和宗学。官学学制、课程基本上沿袭明朝。鸦片战争后,中国固有的“学校-科举”培养人才模式受到外来文化的猛烈冲击,学校教育制度也逐渐走出古代的历史空间。清朝末年,仿效西方学校,设立了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福建船政学堂及南、北洋水师学堂、武备学堂。光绪末年,又设了京师大学堂和各省、府、州、县的高等学、中学、小学。

参考文献

[1] 胡瑗:《松滋县学记》,《安徽通志》

[2] 《孟子 滕文公上》

[3][4][5] 《汉书》卷24上《食货志》,卷56《董仲舒传》,卷89《循吏传》

[6] 《三国志 魏志 六馥传》

[7] 《南史》卷71《儒林传》

[8] 《北史》卷81《儒林传》

[9] 《新唐书》卷198《儒学列传》,卷48《百官志》,卷44《选举志》

[10] 《宋史》卷157《选举三》,卷117《职官志》

[11] 《元史》卷81《选举一》

[12] 《明通鉴》卷2

[13] 《明史》卷69《选举一》

[14] 《清史稿》卷106《选举》

收稿日期: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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