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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造假成风的时代

2009-05-26李福顺

艺术百家 2009年2期
关键词:防伪宋代作弊

(注:基金项目:本论文为国家“211工程”三期“艺术理论创新与应用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福顺(1940- ),男,汉,北京人,1966年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导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美术史》主编。研究方向:美术学。)

(首都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北京 100048)

摘 要:宋代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处于向后期过渡的时期。与汉唐社会的极盛相比,发生了很多新变化。国势衰弱,文化发达;生活贫困,思想自由;艺术市场活跃,造假成风。统观整个中国几千年的古代社会,各方面造假,已成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但像宋代那样从政治到经济再到文化全面造假,而且造得有声有色,堪称历代之最。

关键词:政治造假;文化造假;度牒;作弊;防伪 ;宋代;书画作伪

中图分类号:J209文献标识码:A

宋代是中国古典文化大发展的时代,书画大发展的时代,书画收藏全盛的时代,也是书画作伪进入全新的时代,与此相适应,也是书画辨伪、鉴定取得新成就的时代。宋代又是自上而下造假成风的时代。其根源在于帝王带头造假,我们查遍中国古代史,像宋代这样从政治到文化、从帝王到民间造假,恐怕是最多样的。

一、政治造假

我们首先从赵匡胤黄袍加身说起。作为后周世宗柴荣“殿前都点检”(国防部长)的赵匡胤,既无显赫家世,又无赫赫战功,仅凭他所在的位置和与柴荣的特殊关系,恰逢柴荣英年早逝,幼主时年仅七岁。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可好砸在他的头上,在其弟赵匡义、军师赵普、铁哥们李处耘、高怀德、石守信、王审琦等的秘密策划下,黄袍加身,拥戴他做了皇帝。把柴家的孤儿寡母赶下台,待幼主长到二十岁时,被赵家害死。

皇帝当得不光彩,上上下下自然会有微词,如何平息舆论?编造神话罢,于是在建隆初(960)有周至县民张守节出来说自己游终南山时,听到空中有神人招呼他云,我乃高天大圣玉帝辅臣,授命卫时,乘龙降世。这无异于昭示天下,赵匡胤做皇帝,是受到玉皇大帝恩准并派天神加以保护的。(宋高承《事物纪原》卷二《黑煞号》)三年后即建隆四年九月甲寅,赵匡胤以接受尊号的形式,默许了这则神话。他假惺惺地说,臣下再三“猥加徽号”,我实在推脱不掉,只得勉强接受,“尊我以‘应天广运之号,加我以‘仁圣文武之名,复兼‘至德之称。”①那位农民张守节,因为说谎有功,几年后成为大宋的进士。与此同时,佛门也不甘寂寞,由一位疯和尚出面说太祖赵匡胤是“定光佛”转世,据朱弁《曲洧旧闻》卷一《定光佛出世得太平》云:“五代割据,干戈相寻,不胜其苦。有一僧虽佯狂,而言多奇中。尝谓人曰:‘汝等望太平甚切,若要太平,须待定光佛出世始得。至太祖一天下,皆以为定光佛后身者,盖用此僧之语也。” ②太宗从哥哥手中篡夺皇位后,为了进一步固定这一神话,便派张守节和王龟从就终南山下筑宫,以供奉辅佐赵宋江山的“翊圣将军”。③真宗朝,为了进一步扩大这则神话的影响,还命王钦若等编造了《翊圣保德真君传》,正式列入道藏《云笈七签》卷一百三,真宗为之作序。

宋真宗是编造政治谎言的能手。景德元年(1004),在寇准等主战大臣的坚持下,反对迁都,挟真宗御驾亲征,在重创辽兵的情况下,与辽签订了“澶渊之盟”,引起了诸多武将和一些文臣的不满。为了平息众怒,真宗先是罢免寇准④,在罢免寇准之后,又拿出政治造假的本领。大中祥符元年(1008)正月初三,真宗在崇正殿对辅臣说,“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将半,方就寝,忽光明满室,敬视之,次见神人星冠绛衣,告朕曰:‘来月三日,宜于正殿建黄箓道场一月,将降天书大中祥符三篇,勿泄天机。朕悚然起对,忽已不见。”皇城司官员心领神会,不久奏报,左承天门南角有黄帛曳(音页,牵引或穿着)于鸱尾之上。即遣中使视之,回奏云:帛长二尺许,缄一物如书卷,缠以青缕三道,封处隐隐有字。启封,帛上有文曰:赵受命,兴于宋,付于恒(宋真宗名赵恒),居其器,守于正,世七百,九九定。既去帛,缄书甚密,纸坚润不与常类,抉以利刃,久而方启。其书黄字三幅,词类尚书洪范、老子道德经。始言帝能以孝道治世,次諭清净简俭,终述世祚延永之意。”⑤四月一日,天书再降于大内,“王旦等凡五上表请封禅泰山。真宗早有此意,五月真宗又在崇政殿促召辅臣说,朕五月十七日夜,忽梦前所睹神人言,来月上旬当赐天书于泰山,宜斋戒祗受。”⑥六月,天书降泰山于甘泉亭,王钦若所奏也。“冬十月,上如泰山行封禅礼。祀上帝,封玉牒,禅社首,祭地祗。先是,殿中侍御史赵湘请封禅,上拱揖不答。王旦等曰:‘封禅之礼,旷废已久,若非圣事承平,岂能振举?初,王钦若既以城下之盟毁寇准,上自是常怏怏。他日,问钦若曰:‘今将奈何?钦若度上厌兵,即谬曰:‘陛下以兵取幽燕,乃可刷此耻也。上令思其次,钦若因请封禅,以镇服四海,誇示夷狄。又言:‘封禅当得天瑞。又言:‘天瑞前代盖有以人力为之。陛下谓河图洛书,果有此耶?圣人以神道设教耳。上曰:‘王旦得无不可?钦若遂以上意諭旦,旦黽勉而从。上寻问杜镐以河图洛书事,镐曰:‘圣人以神道设教耳!上意遂决,召旦饮于内中,欢甚,赐以尊酒。”封禅泰山,终于成行。归途中,真宗慰劳王旦等曰:‘卿等久蔬食(吃素)不易。旦等皆再拜。马知节独进言:‘蔬食惟陛下一人耳!臣等在道,无不窃食肉者。上问旦,旦谢曰:‘诚如知节之言。”君臣欺骗舆论,群臣又欺骗皇帝,真是骗局套着骗局。⑦骗子大聚会了。

政治造假最甚者,恐怕要数亡国之君宋徽宗赵佶了。他的老祖宗太祖、太宗、真宗还仅仅是“以神道设教耳”,未敢直接称神,他则称自己是“长生大帝君”转世,自封“教主道君皇帝”。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徽宗崇道闹剧。政和七年(1117)正月癸丑(二十四,阳历2月27日)秘书省下达赵佶的圣旨,“将所降道教五宗再行条具立为永式。第一,天尊之教以道德为宗,太上老君为宗师;第二,真人之教以清净为宗,太上玉晨天尊君为宗师;第三,神仙之教以变化为宗,太上老君为宗师;第四,正一之教以诚感为宗,三天法师静应真君为宗师;第五,道家之教以性命为宗,南华真人为宗师。至于上清通真、达灵神化之道,感降仙圣,不系教法之内,为高上之道,教主道君皇帝为师。”⑧这就是说,在道教五宗之上,另有一位更高的教主道君皇帝,那就是他自己。二月甲子(六日,阳历3月10日),赵佶下诏通真先生林灵素于道箓宫宣谕青华帝降临事,进一步神化自己,谎称“二天人蹑空乘云,冉冉而下。其一绛服玉冠,天颜和豫,盖教主道君皇帝也。”四月庚申(二日,阳历5月5日),他亲自出马表明身份,“御笔:朕每澄神默朝上帝,亲受宸命,订正讹俗。朕乃昊天上帝元子,为太霄帝君,视中华被金狄之教盛行,焚指炼臂,舍身以求正觉,朕甚悯焉。遂哀恳上帝,愿为人主,令天下归于正道。帝允其请,令弟青华帝君权朕太霄之府。朕夙夜惊惧,尚虑我教所订未周,卿等表章,册朕为教主道君皇帝,只可教门章疏用,不可令天下混用。” ⑨无力与外敌对抗,便幻想通过政治造假,吓唬敌人,在精神上求得胜利。可事与愿违,十年后,他自己连同大宋江山都被金人的铁骑踏破。

二、文化造假

宋代文化作伪更为普遍,可以说渗透到各个领域。如考试作伪,僧道度牒作伪,官方文书作伪,货币作伪,官印作伪,书画作伪等等。官方为了打假,想尽各种办法限制作伪。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始终不能根除。下面仅就科举考试、僧道度牒、官方文书作伪的情况作简单叙述。

科举考试关乎文人一生的前途,所以都会全力以赴,成绩不佳者,为图侥幸,便会作弊,或收买主考官,或私自挟带文字入场,或雇枪手代考等等,无所不用其极。中国自隋代开始科举制以来,国家为了选拔真正的人才,为举子们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采取过不少防止作弊的措施,如从武则天开始的“糊名取仕”法,在宋代被严格地执行着,后又增加“誊录”制度(即将考生试卷,由誊录官重新抄一遍,免得主考官认出自己熟悉的考生的笔迹而打偏分)。但考试挟带的事屡禁不止。欧阳修在嘉祐二年(1035)正月知贡举时,上过一道《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伏见国家自兴建学校以来,天下学者日盛。务通经术,多作古文,其辞艺可称履行修饬者,不可胜数。然累次科场,人数多于往岁。事既太盛,弊亦随生。窃闻近年举人,公然怀挟文字,皆是小纸细书,抄节甚备。每写一本,笔工钱三二十千,亦有十数人共敛钱一二百千。雇倩一人,虚作举人名目,依例下家状,入科场,只令怀挟文字,入至试院,其程试,则他人代作。事不败,则赖其怀挟,共相传授;事败,则不过扶出一人,既本非应举之人;虽败,别无刑责,而坐获厚利。” ⑩千年前考试作弊手段与今日作弊手段何其相似乃尔!

数十年后,同样的问题照样出现。陈襄(1017-1080)《理会考校进士卷子状》,再次提出考试作弊问题:“臣伏见今岁科场,开封府就试进士三千二百七十余人,合解发三百人为额;国子监一千六百余人,合解百人为额。皆是十分之中未取一人。英俊既多,而剽辞挟书,真伪淆杂,若不精加考校,去留之际,不无差误,孤寒得失,所系不轻。” B11

伪造官印及官方文书,是危害更大的作弊行为,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所以引起皇家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与之作斗争。仁宗景祐年间(1034-1038)身为“少府监篆文官”的王文盛,于景祐三年(1036)十二月上奏一道《论官印奏》章,提出防止伪造官印的措施:“在京粮料院印,多伪效之以摹券历者。谓宜铸三面印,圆其制,而面阔二寸五分,于外围周匝篆纪年及粮料院名,凡十二年;以围篆十二辰,凡十二字;中央篆正字,上连印钮,可令转旋,以机穴定之。用时,月分对,手中互建十二月,自寅至丑,终始循环。每改元,即更铸之。若此,使奸人无复错其巧矣。旧制,秦王、中书印各二寸一分,枢密、宣徽、三司、尚书省、开封府(印)方二寸,节度使寸九分,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寸八分半,防御团练使、州县印寸八分。凡印各上下七分,皆阔寸六分。虽各有差降,而无令式以纪其数。”B12粮料院印被仿造,说不定国库粮料会被人冒领,那损失将无法估量;更重要的是,它会破坏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

考试作弊和伪造官印文书,其涉及面相对较小,主要在官场上层,与广大农民利益关系较远。而度牒的涉及面要宽得多,它既关系国家利益,又关系农民利益,还关系到地方官、僧道门、作伪者、伢人等各方的利益,因此处理起来要比前两项复杂得多。它贯穿唐宋政权的始终。

所谓“度牒”是指僧道身份证明书。据说南北朝时已有类似物,《僧史略》曰:“度牒,自南北朝有之,见《高僧传》:‘名籍限局,必有凭由,凭由,即今祠部牒也。《唐会要》卷四九曰:‘天宝六年九月制:所度僧尼,令祠部给牒。则僧尼给牒,自唐明皇始也。”B13起初,度牒仅发给僧道个人,秘不示人。随着佛道人数进一步扩大,度牒需求量增加,国家为了保障农业生产规模,固定农村劳动力,便限制度牒发放数量,即控制僧道人数。度牒遂成为抢手货,原来一文不值的僧道“文凭”,可以卖个好价钱了。随之而来的是造假、打假、防伪等一系列社会活动。

以国家名义出卖僧道度牒,始于唐肃宗李亨。据《佛祖统纪》载:“肃宗至德元载(756)正月,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五月玄宗、太子、百官发长安,将幸至马嵬。百姓数千人请太子留东破贼室。金城沙门道平,力劝议兵灵武,以图收复。”“七月,太子即位于灵武(今宁夏银川),尊玄宗为太上皇。帝(肃宗)在灵武,以军需不足,宰相裴冕请鬻僧度牒,谓之香水钱。(卖度牒始此)。”B14唐肃宗鬻卖僧道度牒,还仅仅是为了缓解军需困难的权宜之计,似乎并未形成制度。但朝廷开此先例后,地方官见有利可图,便争相仿效,“元和以来(806),累敕天下,不得私度僧尼。徐州节度使王智兴聚货无厌,以敬宗诞月,请于泗州置僧坛,度人资福,以邀私利。江淮之民,皆群党渡淮。德裕奏论曰:‘王智兴于所属泗州置僧尼戒坛,自去冬于江淮以南,所在悬牓招置。江淮自元和二年(807)后,不敢私度。自闻泗州有坛,户有三丁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王徭,影庇资产。自正月以来,落发无算。臣今于蒜山渡点其过者,一日一百余人,勘问唯十四人是旧日沙弥,余是苏、常百姓,亦无本州文凭,寻已勒还本贯。访闻泗州置坛次第,凡僧徒到者,人纳二缗,给牒即回,别无法事。若不特行禁止,比到诞节,计江淮以南,失却六十万丁壮。此事非细,系于朝廷法度。状奏,即日诏除罢之。”B15唐百姓不堪徭役重负,纷纷加入僧道门,但入僧道需要纳钱买度牒,地方官就有利可图了。李德裕查访泗州私度僧尼的严重情况,故奏报朝廷立即严加禁止。唐僧道度牒质地以纸?以绢?因未见实物,不敢确指。我们从今存日本的唐贞元二十一年,台州刺史发给入唐求法的日僧最澄等人的度牒来看,应以纸质为主。可巧的是,元和年间的“度牒银”被发现了,它出现在北京诚轩春季拍卖会上。北京青年宫年报2008年4月11日刊发了消息并配发了照片。上刻文字“度牒银永州课银五十两刺史崔沆进。”此银铤呈船形,长179毫米,宽88毫米,重1860.3克。一道度牒价值50两白银,如果卖出数十万份,将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但此举无异于饮鸩止渴,因为卖度牒获得白银的同时,伴有大批男丁归入佛道门,国家将丧失劳动力和纳税人。总体来说得不偿失。

如果说唐代对度牒的处理还不甚规范的话,那么到宋代,就相当规范了。度牒在宋代成为国家重要财政来源之一,国家专设“度牒所”(隶属于祠部),负责管理度牒事宜。《宋会要•职官》一三之一六《祠部》云:“祠部掌祠祭画日休假令,受诸州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之籍,给剃度受戒文牒。以朝官一员主判。太平兴国八年(983)八月诏曰:先是祠部给僧尼牒并传送诸州张力亲给。不准变相收费或转卖外郡,违犯者重致其罪。淳化四年(993)八月诏:先前的僧尼中有没有领到度牒者,经过考试再加本院寺僧二人担保无虚假者,由祠部发给度牒。巡礼僧翻换度牒者,也由祠部办理。

真宗登基后特别是景德元年(1004)冬与辽签订“澶渊之盟”后,为了平息舆论压力,大搞迷信活动,僧道人数迅速膨胀。不得不进一步加强管理措施,将考试合格的僧尼记入帐册,落榜者便拿不到度牒。发放度牒也作出限制,如“大中祥符四年(1011)四月诏,祠部手分八人,遇文牒倂多,日限给三十道,稍稀二十道。后又规定,僧尼死亡者,其紫衣、师号、敕牒并令知州通判批书还俗及身死年月,纳祠部备案。天禧年(1017)后,佛道门出现混乱,很多出家人多年拿不定度牒,而诸路上报的僧道死亡人数伪滥不少。度牒造假开始泛滥。到仁宗朝,官府参与造假,据韩维《富文忠公墓志铭》披露,宝元年间(1039)“时有用伪祠部牒为僧者,事觉,牒乃堂吏所为。”开封府在追查此事时,有意包庇堂吏,富弻要深究,被执政挡了驾。B16为了遏制日益膨胀的度牒需求,英宗治平四年(1067)冬,开始卖度牒(《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五),企图以经济手段平衡度牒需求,但无济于事。到神宗时期,不得不限制发行总量,“元丰二年(1079)十月二十六日,祠部言,元丰元年出僧度牒九千三百六十,今年出七千九百四十二。上欲知二年之数,诏祠部以闻故也。”B17五年六月十一日诏,自今紫衣、师名止令尚书祠部给牒,用绫纸。被受紫衣、师名者,纳绫纸钱六百。B18僧道门要花钱买文凭了。此后每年发放度牒一万道,仍供不应求。按照元丰七年的价格计,每道度牒百三十千,一年的收入相当可观。“元丰七年二月七日门下省言,度僧牒已著令,每道为钱百三十千。检会敕夔州路转运司,每道三百千,以次减为一百几十千。”看来地方转手时是加了价的。

到徽宗时期,买卖度牒现象更加严重,皇家不得不再采取措施。“建中靖国元年(1101)八月二十三日,诏曰:近诸处颁降空名度牒甚多,其价不一,盖是自来未曾专置收卖专防去处,仰自今后应在京官私出卖空名度牒、紫衣,并赴提举京城所申卖,私下不得交易。”B19由国家控制度牒买卖权,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国家又不可能直接派人到各地方去卖,还得通过地方官之手。结果是地方官勾结权豪之家,公然冒法,低价买入,高价售出,获取暴利。针对此现象,皇家规定除已指令的限额,加印不得过常数之半,“不如价交易,其钱没官,已度为僧道者皆还俗。”“大观四年(1110)五月四日,臣僚上言,伏见天下僧尼比之旧额,约增十倍,不啻数十万人。尝究其源,乃缘尚书祠部岁出度牒几三万道。以其岁给数多,民间止直九十以下缗。遂致游手慵堕之辈,或奸恶不逞之徒,皆得投迹于其间。故冒法以干有司者,曾无虚实,故乞应天下宫观寺院每岁拨放试经与夫尚书所出度牒,并权住三年。自大观五年始,候年满日并依旧。诏依奏并权住三年。”以为中断发放,就可以杜绝倒卖了。没想到,诏令一出民间握有度牒者怕毁在自己手里,赶紧贱价出卖,豪右之家就机会大量收购,囤积集奇,然后高价抛售。宣和二年(1120))六月七日,三省枢密院言:奉圣旨仰礼部遵守下项,如违令,御史台弹奏以违御笔论,尚书省互察。应天下每岁间年拨放试经特旨等,度牒、紫衣、师号并住五年给降(不以名额并令住印空准此)印板毁弃,候五年取旨。虽奉御笔取索,亦称无印造。应臣僚陈乞及特旨等并不许赐名宫观名额(系德士寺院额,塔院黄箓准此)。应官司库务见管空名度牒、紫衣并礼部毁抹。”B20宣和二年的诏令似乎更加严厉,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逼迫政府再变招术,“宣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中书省送到宣议郎权发福建路转运官公事柯旸奏,臣窃睹乃者朝廷患度牒之弊,而诏止五年,在京官司祠部尽行毁抹,可谓长滤以救一时之弊矣。臣巡历至福州,体访得民间有指挥,深恐例皆毁抹,遂贱价出卖,止于二十余贯。继闻止毁,在京官司祠部州县依旧书填,其价顿增,今已不下百千,往往珍藏以邀厚利。增而不已,必有倍之。纵而不问,则利下为甚,于国家未闻有补。”B21故他建议:“乞于书填日,补纳官钱一百贯,盖民间元买止于五六十贯。官中轻用所得,亦不过此。今官中毁板住给,遂使民间所收贱价,祠部得以倍增其直。又况所有者皆兼并豪右之家,方且待价,必厌其所欲,然后售。若不于书填日令补纳官钱一百贯,则是官司元给民间,祠部每道亏一百贯。诸路州军尚存在民间者,不知其几万;在官司者,不知其几万。民间度牒当令州县拘收呈验,籍贯定数目。并从州别给公据,以俟书填日照对勾销,杜绝奸弊。今价既高,尤资伪冒,安能尽获?可不虑乎!官司度牒亦随处籍贯、见其数,不得减价。被给公据于书填日,免纳官钱。庶几民间有以准平,公私咸利害灼然。臣愚伏望陛下断而行下,岁入无虑百万。岁终起发赴阙,实有补于国,亦非损于民财。”B22如照柯旸的意见办,既可遏制度牒泛滥,又可增加国库收入,其用心可谓良苦矣。为了防止假冒,柯旸又进一步提出防伪措施:“乞朝廷相度于后苑作,织造异样绫帛,在民间所无者印造。量其价以补其费。兼加以字号如举人试卷然。令州军如遇书填,并誊录字号一本,月终类聚申部照对勾销。如有伪冒,即行根究。庶几久远可以杜绝伪造之弊。奉御笔,度牒价值比闻增贵,奸人趋利,伪造必多。如邵武军所勘,可以概见。宣令礼部详度,将已降度牒在州县未在民间、未书填者,随处籍见在数量,增价值,别给公据,以俟书填对照,杜绝奸弊。疾速立法,取旨施行。内伪造度牒板,以违制论。官司不检查,徒二年。尚书省看详伪造度牒,除官印外,伪度牒自合依伪印罪赏条法。至于降样造纸,监视印给,各设关防。其伪造度牒印板、印伪度牒及书填,官司不检查者,理当专立严禁令,拟修下条:诸伪造度牒印板,徒二年,已印者加一等。(谓印成牒身而无印者)并许人告。诸伪造度牒而书填,官司不检查者,徒一年。”

由此可见,北宋政权曾想尽办法与伪造度牒进行斗争,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终期亡国,也未能彻底解决问题。原因是官府与之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公私利益掺杂其中。

南宋高宗面对度牒造假,采取恩威并举的策略,惩罚的同时,重奖打假官员和举报者,造假者也可以采取花钱赎罪的方式了断。这实际是被迫承认造假合法,国家和造假者各得其所,只是买假者多花钱而已。“建炎三年(1129)八月十三日,户部侍郎叶份提领新法度牒,就用见今提茶盐印行使,依伪造茶盐法施行。诏榷货务见卖度牒等,于即今价值上添入绫纸工钱出卖(先是提领所言,度牒每道见卖一百一十贯,今添一十贯。紫衣见卖四十贯、师号每道见卖三十五贯,以上各添五贯文省,故有是诏)。十六日诏,伪造度牒、紫衣、师号,其知情货卖牙引及资给之家,并勘验、书填、官司知而取受者,并罪加一等。若勘验卤莽、致有透漏,减三等;脏重者自从重。其知情货卖牙引及资给之家,如能告首,即与免罪,赏外仍依今来指挥给赏。同日诏新法度牒改用绢,令户部应副。”B23二十五日诏“新法度牒号不付逐路提刑转运司、逐处公吏,敢有邀阻取受,许人告,从徒二年科罪,若官吏辨验到伪造度牒等每一火(伙),各转一资。同日诏,民间未书填度牒等,计会州军行用钱物,妄作日前书填者,许人捕,依伪造度牒罪赏施行。十月十三日诏,今后令诸路转运提刑司,遇有合书填度牒等,专委近上职级即时书填给付,如敢非理阻节,乞取去处,并许越诉者。官当窜逐岭南,人吏并配海岛。”“建炎四年二月十八日,户部侍郎兼提领度牒叶份言,台州通判潘因权州日,书填过假伪度牒近二千道,许先赴坛受戒,每道贴钱四十贯,紫衣、师号减半。今相度,如应僧道等赍到已书填黄白纸度牒,赴礼部纳换,若验得系是伪造,与免根究,追改依前件指挥,许令纳贴钱书填。”B24“绍兴十九年(1149)七月三日,上曰官不给卖度牒已十余年。访闻多有无度牒辄披剃者,可令礼部措置禁止,稍重其罪,仍许人告。”此前绍兴四年(1130)因“江上用兵,尝措置出卖,以相资助。”后官家停卖十余年,二十四年不得不恢复。至“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复卖度牒,每道五百贯,绫纸钱一十贯。两浙东西路,就行在左右藏库纳钱给钞,缴赴礼部书填。其淮东、淮西、江东、湖北、京西路总领所、福建、二广、湖南、江西路,各委本路提刑司出卖。如愿以金银依市价折算者听。其纳到钱物,除三总领所各就本处令樁管外,其余每及一万贯,差人管押赴左藏库送纳樁管,不得侵移借兑。如违,依擅支封樁钱法加等断罪。”

孝宗登基后,不仅卖度牒,同时卖官告,而且采取挨户摊派的办法,强行出卖。“孝宗隆兴二年(1164)三月十六日,臣僚言,户部将未卖元降空名迪功郎、永信郎告、进武校尉绫纸,令逐路运司拘收缴纳。今照上件官告,绫纸亦有出卖数目至多,当来州县有力人户劝谕承买,其间有顽猾人户多方拖延,以图幸免。今既拘收,以度牒两万道均下诸路,若于已承买官告之家,一例均敷,则顽猾人户委是侥幸,欲乞下户部契勘(核实)。当来未曾承买之人,即将今来度牒比其他合敷等第,以十分为率增添立分。其已承买官告绫纸之家,其余等第一例均敷,庶得均平,从之。”B25“乾道五年(1169)十二月九日,诏行在及诸路给卖度牒,权行住卖。别听指挥。六年正月十三日,诏行在及诸路,日下依旧给卖度牒,每道作四百贯,以见钱会子(纸币)中半请买。十四日,户部尚书曾怀等言,自放行度牒,卖过一十二万余道。今稽考免丁钱,比来降度牒年分止增三万五贯,显是州县坐标,公然侵隐。欲望行下诸路提刑司委官监察拘收,尽数入总制帐。”B26

在举国上下造假成风的南宋社会,佛门也不甘寂寞,高僧直接参与造假。“乾道八年(1172)六月十二日,权礼部侍郎李彦颖言,庐州僧惠宝道隆,将紫衣洗改作度牒;处州僧惠京,将为亡僧度牒改作新度牒,并行货卖,其可见者三十道。今来皆已逃窜。即前后所卖不知几何。以两州观之,四方万里如此类者,又不知其几。乞令有司将见行条法申严行下,仍戒饬州县,如有奉行不虔,将元失拘收去处令佐当职官重行责罚,典押人吏等一例断勒。如人吏有卖受过钱物,入已计脏论,乃立板榜寺观庵院约束施行。从之。同日,中书门下省言,僧道身亡,不缴纳度牒等冒犯之弊,已约束申严外,诏诸路提刑分差官管下州县,限一月根括尽绝缴纳礼部,仍具已括纳数目,申尚书省。”B27“淳熙四年(1177)十月二日,诏应给降度牒每道作四百五十贯文,钱会半之(既而臣僚言,旧法每道价钱五百贯,乾道六年正月十三日指挥或作四百贯。缘此,富豪之家曾先请买,增价出售,有至五百贯者。以上者乞稍复旧价,故有是命)。十二月二日,诏礼部改道紫衣师号式样,紫衣并二字四字师号绫纸面上改织造栀子花各十二朵,内紫衣绫纸面上织造‘文思院制敕紫衣绫八字。其二字四字师号绫纸面上织造‘文思院制敕紫衣绫八字,仍织字在绫上。应官司支使不尽见樁管师号,并将来缴到日下委长贰监视焚毁(先是,四川制置使范成大言,蜀中一度牒卖钱引七百一十道,一紫衣止卖钱引六七十道,少者三四十道,小人贪十倍之利,又不费织作,止是揩改数字以冒法为之。当令省部措置,止将上件四川逐司见在绫纸放纸背批凿给散,年月及用印记并置合同号簿勘同等以为关防。既而成大为礼部尚书,复申前请,故有是命)。五年六月十四日,诏四川总领所出卖度牒,每道减作川钱引八百道(以四川总领所言,本所度牒昨承指挥每道增作铜钱四百贯,细折川钱引九百道,缘此无人承买,乞免增添,故减之)。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知温州胡与可获到刘端等伪造度牒九道,乞赐施行。上曰:可令胡与可速疾根勘具案闻奏。令江浙福建诸路州军,多出文榜晓谕,如僧道有收买到刘端等伪造度牒,自指挥到限两月,经所在官司陈首,与免科罪,缴到度牒,令礼部长贰焚毁。”

宁宗登基后(1195),度牒造假几乎达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嘉定二年(1209)五月八日,臣僚言,国家所以纾用度者僧牒,与鬻爵耳,鬻爵之滥,臣未暇深考。窃见仪曹案牍有光州宁国府申童行张宗德等,买到度牒并系假伪,本部已勘验,假伪分明,节次行下,逐处根就,今逾半年未见申到朝廷,近日严伪会之禁,而未知奸民伪造度牒,利害尤大,幸而事发复悠悠,若此,奸民何所惮而不成哉!欲令礼部牒各州立限追捕具案,申朝廷严与施行。其伪造文思院绫、伪雕尚书省印、伪为官吏书押者,皆当坐以重辟。官吏士庶能捕获全火(伙)者,白身则补官,选人则与改秩,京官则比附酬赏。凡官吏僧道能审验举觉者,重赏酬之。其有容隐不举觉而发于他处者,亦重置之罚。仍令吏部与敕令所参定条法行下诸路州郡,书之粉壁。庶几奸人知无所遁,不敢轻犯典宪,从之。”造假居然发展到伪造官方文书的地步,且造假者成帮结伙,足见当时社会混乱到何种程度。难怪文人们不把书画造假当作一回事呢!

有识之士面对混乱的社会,忧心忡忡,不得不呼吁整顿社会风气,恢复诚信。宋朝不讲诚信的根源在最高统治者,赵匡胤靠兵变上台,为防止手下篡权,他在官僚层制造矛盾,互不信任,利用矛盾控制各级官员,使权力归于皇帝一人之手。太宗派兵与契丹幽州之战,之所以大败而归,就是因为三路大军互相掣肘,意见不统一,其中一路军队不为在前线作战,只为监视友军,防止哗变。B28宋朝家法是建立在互相猜疑的基础之上的。庞籍(988-1063)《上仁宗答诏论时政》(天圣七年四月)曾云:“今日似怀疑而待下矣,群臣似皆存形迹以避嫌矣。陛下疑群臣之私也,臣下必有挟私徇情以致陛下之疑者也。”一语道破君臣关系。所以有的大臣就给皇帝上奏章,请求从皇帝做起,带头讲诚信。陈襄(1017-1080)《进诚明说札子》:“臣窃以帝王之德,莫大于务学,学莫大于根诚明之性,而蹈乎中庸之德也。生而不动之谓诚,知而有为之谓明,正而不邪之谓中。故诚者立善之本也,明者致道之用也,中庸者常德之守也。三者立,天下之能事毕矣。圣人者,先得乎诚者也,因诚而后明,必资乎学。”B29稍后,另一位大臣陈舜俞(1026-1076)《说信》,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上不贵信,而下风不競。天下营营,相与而为伪也久矣。甚者,诰命一下,其系利害、动民耳目,亦至著矣,百人是之,一人非之,则改而止。及其复下,民相与指,谓不久亦改,已而果然。是朝廷之命不详于谋始,而慢于固守,自取轻于天下也。”B30皇帝金口玉言朝令夕改,如何取信于民?

社会风气也随之发生变化,蔡襄在给英宗上奏《国论要目十二事疏》(治平元年)之“废贪赃”中感慨地说:“臣自少入世,于今三十年矣,当时仕宦之人粗有节行者,皆以营利为耻,虽有逐锥刀之资者,莫不避人而为之,犹知耻也。今乃不然,纡朱怀金,专为商旅之业者有之。兴贩禁物茶盐香草之类,动以舟车楙迁往来,日取富足。”B31靠特权中饱私囊已司空见惯。而刚刚金榜题名考中进士者,则公开论财娶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丁骘在元祐间上《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奏章愤怒地指出:“臣闻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遣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儈(音组块,交易场中的经纪人)出捐千金,则买贸而来,安以就之。名挂仕版,身披命服,不顾廉耻,自为得计,玷辱恩命,亏损名节,莫甚于此。”将非常严肃的婚姻大事,当作了买卖。真是世风日下,民心不古。“此等天资卑陋,标置不高,筮仕之初,已为污行,推而从政,贪墨可知。”因此应“以典法从事。”B32

书画作伪比起度牒作伪更加严重,度牒作伪尚有国家管制,而书画作伪国家不闻不问,任其自由泛滥。因为书画作伪与国家经济收入关系不大。宋书画作伪,手法更为多样,水平更高,数量巨大。仅以米芾《画史》提供的信息而言,即已可见一般。如云,李成真迹见两本,伪见三百本。“今世贵侯家所收(李成)大图,犹如颜柳书药铺牌,形貌似尔,无甚自然,皆凡俗。林木怒张,松干枯瘦多节,小木如柴无生意。成身为光禄丞第进士,子祐为谏议大夫,孙宥为光禄待制,赠成金紫光禄大夫。使其是凡工,衣食所仰,亦部如是之多,皆俗手假名,余欲为无李论。”吴道子真迹一二见,而伪见三百本。某日一贩卖假书画的士大夫,在米芾家看顾恺之《维摩》,根本不去分析艺术手法,便云:“若如此近世画甚易得。”米芾哭笑不得。那人看米不相信,“顾侍史曰:‘明日教胡常卖寻两本。”后数日果然弄来了顾恺之《维摩》和陆探微《维摩》,当然是劣质假货。但说明当时造假的盛况。当时的作伪手法与今日无甚差别。主要有以下:

一、添名款。米芾《画史》云:“今人以无名命为有名,不可胜数。谚云‘牛即戴嵩,马即韩幹,鹤即杜荀,象即章得也。”“李冠卿少卿,收双幅大折枝:一千叶桃,一海棠,一梨花。一大枝上,一枝向背、五百花皆背;一枝向面、五百花皆面,命为徐熙。余细阅于一花头下金书:臣崇嗣上进。公叹曰:平生所好,终被弟看破,破除平生念矣。今归李莘老野家。”米芾指出:“大抵画,今时人眼生者(即不熟悉),即以古人向上名差配之。”

二、作旧。作旧的目的仍然是为了蒙人,骗钱。“有吴中一士大夫好画,而装褙以旧为辨,仍以名画记差古人名。尝得一《七元》,题曰梁元帝画也。又得一《伏羲画卦像》,题云史皇画也。问所自,答云:‘得于其孙。了不知轩辕孙、史皇孙也;若是史皇孙,必于戾园得之。”(按,戾园系指汉武帝太子刘据之陵园,刘据因巫蛊之祸,遭人陷害致死,武帝不明真相,赐谥号为戾。戾者暴虐也、罪孽也,故称刘据的陵园为戾园,意为凶阴宅。米芾的意思说画得之于不吉利的地方。)

三、模仿。模仿是为乱真,乱真是为冒充名家,抬高身价。高手模仿不易区分,甚至可以骗过名家的眼睛。米芾说:“朝议大夫王之才妻南昌县君,尚书李公择之妹,能临松竹木石画,见本即为之,难卒辨。”她从张潜处借得文同画纡竹,从苏轼处借得文同画丈余着色偃竹,各临一幅。后数年公择妹在真州会见了米芾求米在画上题诗,米芾居然看不出是临摹品,经对方说明才如梦方醒。说明画家功力之深。

四、改款。所谓改款,是指将原画上的题款挖去,添上名气更大的书画家姓名。米芾披露说:“余昔购丁氏蜀人李昇山水一帧,细秀而润,上危峰,下桥陟,中瀑布,松有三十余株,小字题松身曰蜀人李昇。以易刘泾古帖。刘刮去字,题曰李思训。易与赵叔盎。今人好伪不好真,使人叹息。”

五、割裂分装。即将原画分割为数段,分装成数件独立作品。米芾《画史》云:“马佳本所见高公绘字君素二马,一吃草,一嘶;王诜家二马相咬,是一本,后人分开卖。苏激字志东家三匹,王元规家一匹,宗室令穰家五匹,刘泾字巨济家三匹,皆笔法相似,并唐人妙笔也。刘所收白子母牛,王仲修字敏甫家黑牛,令穰家黑牛,皆命为戴(嵩),甚相似。贵侯家多不同,皆命为戴,不可胜数。”

米芾本人就是造假能手,时常借朋友书画,回家临摹,归还摹品而留其真迹,以此留下恶名。当然,当时的文人对此并不太在意,文人间戏耍而已,比起造官方文书和度牒,充其量是小巫见大巫了。书画造假,说明书画市场繁荣,假货有市场有销路。如今日堂堂大拍卖公司也不时拍假字画,明眼人心知肚明,只是不肯说破而已。宋代书画作伪,手法多样,规模空前。少数行家彼此心照不宣,任凭有钱的“好事家”上当,以维持艺术市场的繁荣;文人们从中找到乐趣,有钱人得以消费。各得其所,何乐而不为呢?(责任编辑:楚小庆)

① 《全宋文》第一册,第45页。

② 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85页。

③ 《事物纪原》卷二《黑煞号》。

④ 王钦若对真宗说:‘城下之盟,春秋小国犹耻之,澶渊之役,陛下不以为耻而谓其有功,何也?主愁然不能答。《皇朝编年纲目被要》卷七,第144页。

⑤ 《宋会要辑稿•瑞异》一之二九、三十(第三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079页。

⑥ 《宋会要辑稿•瑞异》一之二九、三十(第三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079页。

⑦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七,第147页。

⑧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十六(第三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38页。

⑨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十六(第三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42页。

⑩ 《欧阳修全集》卷十五(下册),中国书店,第872页。

B11 《全宋文》第二十五册,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377页。

B12 《全宋文》二十五册,第217页。

B13 《事物纪原》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00页。《唐会要》卷四九(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007页。

B14 《海外新发现永乐大典十七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596页。

B15 《旧唐书》卷一七四《李德裕传》,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十四册,第4514页。

B16 《全宋文》第二十五册,第217页。

B1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一。

B18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一。

B19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二。

B20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四。

B21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五。

B22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五。

B23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二八。

B24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十。

B25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五。

B26 《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三之三五。

B27 《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三六。

B28 参见蔡襄《请改军法疏》,《全宋文》二三册,第732页。

B29 《全宋文》第二五册,第363页。

B30 《全宋文》第三六册,第48页。

B31 《全宋文》二三册,第712页。

B32 《全宋文》三六册,第677页。

An Age of Forgery

-Study on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Forgery in the Song Dynasty (I)

LI Fu-shun

(School of Fine Arts,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7)

Abstract: The Song Dynasty is the transitional period from the middle to the end Feudal society. Compared with the glory of the Han and Tang Dynasties, many new changes happen. National power declines while culture prospers; life is impoverished while ideas are freed; art market is active while forgery is popular. Reviewing the whol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ese society, forgery in various aspects has become a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culture. However, complete and perfect forgery from politics to economy to culture like the Song Dynasty is unrivalled in history.

Key Words:political forgery; cultural forgery; monk's certificate; cheating; anti-forg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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