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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纳入人大专项监督

2009-05-25

浙江人大 2009年4期
关键词:省政府专项资金法律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于2月10日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深入实施,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监督计划安排情况看,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有关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经济,上半年全省经济形势和下半年政府工作,食品安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两院”执法等6个专项工作报告。还将按照监督法要求,于7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是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等内容。9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监督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及绩效等情况。在执法检查方面,将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促进我省“三农”发展。还将就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分别进行检查或调研,提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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