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烛之武退秦师》的两个令人费解处

2009-05-25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09年5期
关键词:秦师秦穆公晋文公

何 伟

节选自《左传》的《烛之武退秦师》,历来为中学语文的传统名篇。然有些词句的注解令人费解,笔者兹试析两处。

一、“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

关于文中“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句,苏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三》文下注[贰于楚]从属于晋的同时又从属于楚。贰,从属二主。人教版新编高中《语文·第一册》(2004年6月版)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2都持如是观点。

对于此注,笔者颇感疑惑,且几年下来一直试图解惑。

读到戴建华老师《<烛之武退秦师>标点注释商兑》一文[详见《语文学习》,2008年第1期,第43-44页],顿开茅塞;然对戴老师的某些观点,笔者仍存困惑。戴老师通过一番考证,得“贰”本义为“副”,引申为“助,辅佐”。“贰于楚”应解为“助于楚”。笔者疑问有三:首先,戴老师于此处释“贰”为“助,辅佐”之意,而所举例句无一有“贰于×”结构,全为“贰×”结构;其次,推测戴老师之意,“贰于楚”意即“贰楚”,那为何《左传》中要多一“于”字(文言文多力求简约,此处是否有多此一举之嫌)?最后。戴老师释“贰于楚”为“助于楚”,而“助于楚”意即“辅助于楚国,帮助于楚国”;窃以为,从语法上讲,此语句不通,于理也说不通。

检《汉语大字典》①,[且]读qiě时,共⑥个义项,其③连词。1.表并列关系,相当于“又”。“而且”。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八:“且,犹又也。”《诗·小雅·鱼丽》:“君子有酒,旨且多。”郑玄笺:“酒美而此鱼又多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以志吾过,且旌善人。”南朝梁沈约《夜夜曲》:“河汉纵且横,北斗横且直。”2.表示相承关系。一边……一边。清刘淇《助字辨略》卷三:“此且字,两务之辞,言方且如此,又复如彼也。”《史记·李将军列传》:“且引且载。”《汉书·郊祀志上》:“黄帝且战且学仙。”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城东内外·春场》:“女好闲,手五丸,且掷且拾且承,日抓子儿。”

按:“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此处“且”应释为“连词。表并列关系,相当于‘又。‘而且”。此处指郑国除了对晋国没有礼貌外,而且还倾向蛮夷民族(楚国当时为中原华夏民族所鄙视),因此于道义上讲,郑国很不得人心。

《汉语大字典》②,贰,《说文》:“贰,副益也。从贝,式声。式,古文二。”段玉裁注:“当云副也;益也。形声包会意。”朱骏声《通训定声》:“贰,从贝从式会意。式亦声。”共17个义项。其义项②辅佐,作助手。《字汇·贝部》:“贰,佐也。”《书·周官》:“贰公弘化。”《后汉书·仲长统传》:“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元史·百官志》:“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义项⑧不专一,有异心。《左传·文公七年》:“亲之以德,皆股肱也,谁敢携贰。”《国语·周语·上》:“其刑矫诬,百姓携贰。”韦昭注:“贰,二心也。”《清史稿·李率泰传》:“部下渐携贰。”义两属。《左传·隐公元年》:“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杜预注:“贰,两属。”

检阅《左传》,全文“贰于××”之结构。共九处:

1、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左传·隐公元年》

《白话左传》③(以下简称《白》)(P2)译为: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边境既听庄公的命令,又听自己的命令。

2、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日“无之”。(《左传·隐公元年》)

《白》(P4)译为:周平王暗中又将朝政分托给虢公,郑庄公埋怨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回事。”

3、晋侯、秦伯圈郑,以其无札于晋,且贰于楚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白》(P101)译为:晋文公、秦穆公包围郑国,因为郑国对晋国无礼,而且心向着楚国。

4、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左传·文公十七年》

《白》P130译为:当时,晋灵公拒绝会见郑穆公,以为他背晋而亲楚。

5、为归汶阳之田故,诸侯贰于晋。晋人惧,会于蒲,以寻马陵之盟。(《左传·成公九年》)

《白》(P181)译为:由于晋国让鲁国把汶阳的土田归还给齐国的缘故,诸侯对晋国有了二心。晋国人畏惧,在蒲地和诸侯会见,重温马陵的盟会。

6、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左传·成公九年》)

《自》(P181)译为:秋季,郑成公去到晋国,郑国人为了惩罚他倾向楚国,在铜鞮逮捕了他。

7、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左传·成公十一年》)

《白》(P184)译为:晋国人认为成公倾向于楚国,所以扣留了他。

8、夏,齐侯围成,贰于晋故也。于是乎城成郛。(《左传·襄公十五年》)

《白》(P239)译为:夏季,齐灵公包围成地,这是因为齐国对晋国有了二心的缘故。在那时候就在成邑建立外城。

9、贰于楚者,子侯石孟,归而讨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白》(P252)译为:敝邑偏向楚国,是子侯和石孟,回去以后就讨伐了他们。

据语境、词义以及杨伯峻先生的翻译来看,以上9个例句,例句1、2、3、4、6、7、9中,“贰于×”,可释为“倾向于×,有益于×”;而例句5.8中,“贰于×”,则可释为“对……有二心”。

检《汉语大字典》④,[倾]读qīng时,共13义项。其义项①侧;斜。《广韵·清韵》:“倾,侧也。”《列子·汤问》:“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故天倾西北。”三国魏曹植《洛神赋》:“日既西倾,车殆马烦。”引申为倾向。而《古代汉语词典》⑤,[倾侧]义项④随顺,依附。《汉书·来历传》:“耿宝托元舅之亲,荣宠过厚,不念报国恩,而倾侧奸臣,诬奏杨公,伤害忠良。”而《汉语大字典》⑥,[益]共17义项。其义项⑧有益,《论语·季氏》:“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明王世懋《学圃杂疏·豆疏》:“豆之美者无如白扁豆,味甘而益人。”清洪仁玕《天历序》:“晋唐以后,既有推测之法,而富贵功名亦如故,是可知数算非能益人,但人自惑之耳。”

综上所述,窃以为,“贰”有“倾向”或“有益”义。则“且贰于楚也”,似译为“而且有益于楚国”或“而且倾向于楚国”为好。

二、晋文公撤军的背后

为何晋文公围郑又撤军,不允许子犯的请求,攻击秦军?

是否真如晋文公自己所言,“以乱易整,不武”?《(烛之武退秦师)标点注释商兑》,据佐传·宣公十二年》:“武有七德”谓“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指出此处“武”,专指“和

众”,杜预注“绥万邦,和众也”,即合和万邦,化敌为友。秦晋两国联合(实质的或象征的),就是“整”;彼此相攻,即为“乱”。戴老师以为“以乱易整”,显然不符“和众”之“武德”。此独具慧眼处,令人信服。然鄙人还有一些浅显的想法。

为何不攻打背信弃义的秦穆公?晋文公宣言曰:“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智;以乱易整,不武。”

首先,从当时的国际背景来看。晋文公有所顾忌,虽然秦穆公的出尔反尔,的确令人气愤。《左传·烛之武退秦师》发生在鲁僖公三十年,据《左传》载,鲁僖公二十八年,晋楚刚刚进行了城濮之战,虽然最终以晋国胜利而告终,从此也成就了晋文公的霸主地位;但晋军并未重创楚军的有生力量。晋国的西方仍有强秦,南方仍有强楚,都在觊觎中原的霸主地位。而且,秦穆公已先于晋文公称霸,因此,据当时的国际形势来看,在秦穆公单方面撤军后,老谋深算的晋文公根本不愿两面树敌。在二十多年后,楚成王的孙子楚庄王果然成为“春秋五霸”之一,雄霸一时,这从侧面也证明了晋文公的深谋远虑。

其次,从战争的最后结果来看,晋文公实现了他的某些愿望。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郑世家》为我们作了更多的解惑:

初,郑文公有三夫人,宠子五人,皆以罪蚤死。公怒,溉逐髃公子。子兰奔晋,从晋文公围郑。时兰事晋文公甚谨,爱幸之,乃私于晋,以求人郑为太子。晋于是欲得叔詹为僇。郑文公恐,不敢谓叔詹言。詹闻,言于郑君曰:“臣谓君,君不听臣,晋卒为患。然晋所以围郑,以詹,詹死而赦郑国,詹之愿也。”乃自杀。郑人以詹尸与晋。晋文公曰:“必欲一见郑君,辱之而去。”郑人患之,乃使人私于秦曰:“破郑益晋,非秦之利也。”秦兵罢。晋文公欲人兰为太子,以告郑。郑大夫石癸曰:“吾闻姑姓乃后稷之元妃,其后当有兴者。子兰母,其后也。且夫人子尽已死,余庶子无如兰贤。今围急,晋以为请,利孰大焉!”遂许晋,与盟,而卒立子兰为太子,晋兵乃罢去。

再次,从战争性质来看,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各诸侯战争的目的无非是获得更多的人口,土地,财产。因而,孔子对“春秋五霸”评价很少,虽都为赫赫霸主,孔子多赞齐桓,少提晋文。据笔者所知,《论语》中,孔子评论齐桓三次,而评晋文仅一次,都在《论语·宪问》篇:

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最后,从晋文公的个人素养来看,晋文公在外流亡19年,他的处世经验丰富,应变能力极强:假如晋文公击打秦师,则完全应验了烛之武之言:“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暴露出晋国总出尔反尔:“夫晋,何厌之有?”则应证晋国贪得无厌;“既东封邦,又欲肆其西封”,应证晋国狼子野心,得陇望蜀;如此的不仁不义的结局,这是富有心计、“谲而不正”的晋文公所不愿看到的。

或许,此处也是微言大义、春秋笔法。以此愚见,求教于方家。

猜你喜欢

秦师秦穆公晋文公
“足下”的由来
爱马说
高中语文《烛之武退秦师》教学方法探析
《烛之武退秦师》的烛之武的形象
我要超越所有人!
“足下”一词的由来
厨师辩冤
烛之武以何退秦师
五鹿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