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如何颁
2009-05-21信朗
信 朗
评奖
诺贝尔奖代表着相关领域的最高荣誉,它的评审程序因此也非常严格。那么,诺贝尔奖获奖名单是如何出炉的呢?
根据该奖创始人诺贝尔的遗嘱,在诺贝尔奖评选的整个过程中,获奖人不受任何国籍、民族、意识形态和宗教的影响,评选的唯一标准是其成就的大小。
每年的9月份,物理学、化学等不同专业的诺贝尔委员会向全球各地的数千名独立人士(具备一定资历的学者、科学家等)发出邀请,请他们推荐自己认为下一年度有望获得诺贝尔奖的候选人。由于许多独立人士经常推举同一个人,因此每年只会有200到300名科学家最终被提名。
候选人名单必须在第二年年初提交到不同专业的诺贝尔委员会。各委员会在评奖专家的协助下对收到的提名进行评估。要经过初选、复选等层层选拔,委员会才能完成对候选人的挑选。然后,委员会将建议上交给相应的颁奖机构,各颁奖机构通过投票选出最终获奖者。每年10月投票结束后,立即公布获奖者。
从1974年开始,诺贝尔基金会规定,诺贝尔奖原则上不能授予已去世的人。
此外,与许多电影奖项及文学大奖不同,诺贝尔奖遵循的原则是,除了公布最终获奖者的名字外,凡作为候选人的科学家名字都不对外公开,并设置了50年的保密期。因此,对于每年可能出现的各种“风声”,说某人获得提名成为诺贝尔奖候选人,其真实性必须等50年后才能得到验证。
颁奖
颁出的诺贝尔奖包括金质奖章、证书和奖金支票。
诺贝尔奖金质奖章重0.23千克左右,由黄金制成,黄金纯度23K,奖章直径约为6.5厘米,正面是诺贝尔的浮雕像,背面图案因不同奖项而异。每份获奖证书的设计也各具风采。奖金数额视诺贝尔基金会的收入而定。由于通货膨胀,诺贝尔奖的奖金数额总体保持上升趋势,最初各奖项的奖金约为3万多美元,20世纪60年代为7.5万美元,80年代达22万美元,近年来已超过100万美元。
按照传统,在诺贝尔奖各奖项得主全部确定后,颁奖仪式在每年的12月10日进行,以纪念1896年12月10日去世的诺贝尔。每次诺贝尔奖的颁奖仪式都是下午举行,这是因为诺贝尔是1896年12月10日下午4∶30去世的。为了纪念这位对人类进步和文明作出过重大贡献的科学家,1901年第一次颁奖时,人们便选择在诺贝尔逝世的时刻举行仪式。这一富有特殊意义的做法一直沿袭到现在。
除诺贝尔和平奖外,其他奖项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颁发。颁奖仪式隆重而简朴,每年出席的人数限于1500人至1800人之间,其中男士要穿燕尾服或民族服装,女士要穿严肃的晚礼服,仪式中所用的白花和黄花必须从意大利的圣莫雷运来,诺贝尔正是在这座城市去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