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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阶层利益表达的诉求趋向探析

2009-05-13

探索 2009年2期

费 凡

摘要:新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诉求,从总体上分析,是经济利益表达较为充分,基本实现;社会利益表达引起共鸣,逐步落实;政治利益表达跃跃欲试,渐次渗透。之所以如此,关键在于大的政策环境与小的政治生态氛围。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科学的利益表达机制,以满足不同阶层平等博弈的需要和全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新社会阶层;利益表达;经济利益表达;社会利益表达;政治利益表达

中图分类号:D089;C912;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2-0061-04

所谓新社会阶层,一般是指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新的社会阶层,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简而言之,主要是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等。利益表达,是指各阶层的代表或者个人,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向执政党、政府和各级组织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实现自身利益。在利益表达成效上,新社会阶层从起初追求经济自由发展的实现,到后来关注社会成果分享的落实,三十年来一路走到今天,强烈的参政议政意识,促使新社会阶层除了关注本阶层利益表达的畅通、完整与否,更加关注本阶层在利益表达中的作用大小、地位高低,尤其关注本阶层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力、渗透度。笔者以为,这样的诉求趋向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任何一个群体或阶层,拥有了相当的经济地位,自然要寻求相应的政治地位。能吸引和带动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也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在支持、鼓励、壮大新社会阶层的同时,必须及早、全面地研究新社会阶层利益表达的机制、成效与趋势;以求各个社会阶层在利益表达上都能平等博弈,和谐发展。为此,本文结合江苏省南通市的有关情况,试以新社会阶层在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的利益诉求趋向为线索来予以探析。

一、初期,以行动实现经济利益需求,尚未涉及到政治追求

在今天人们的眼里,新社会阶层人士,最令人瞩目的是创业有成的老板、企业主、发明家或白领,他们中间有相当一部分人的经济实力非常雄厚,有的甚至是富甲一方,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追溯一下南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新社会阶层发迹的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新社会阶层人士在追求经济利益实现的过程中,由于利益表达机会的不同,在具体的表达方式、表达效果上是有所不同的,方向却是一致的,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种田打工出身的老板。这样的老板,他们表达自己经济利益的渠道与方式就是大胆追求发家致富的行动。虽然他们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也很少从理论上去阐述自己行为的合理性、超前性,但他们认准自古传下来的一个道理:不偷不抢,肩挑背扛着自家生产的农产品,走村串巷销售赚取一点零花钱,增加一些供养老人孩子的闲钱,政府不会把自己怎样。即使早期有本地政府“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打击,他们也能像游击队员一样善于躲避风头,避免或减少被没收、被罚款的结局。后来,他们看到了政府主导市场经济发展的先机,依然是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他们利用自己胆大心细、头脑灵活、眼光独到、吃苦耐劳等优势,从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需中找到了自己致富的出路,或者借助进城打工积攒下来的一些小钱,或者依靠多年经营的一些小买卖攒下的一点小本钱,开始以微薄的利润滚雪团似的进行原始资本积累,结果资产越滚越多,规模越搞越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好机会,不仅在乡镇兴办起了自己的企业,有的还开始进军城市创大业。在发家致富的创业过程中,他们表达自己经济利益的方式就是直接去做,而不是去向政府提建议、提要求,静候政府相应政策的出台。结果,他们成功了,完成了创业的原始积累,走上了规模化经营之路,有的甚至走向了国际市场。南通市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中心的萌发,就经历了如此的历程。

二是下岗工人出身的私营企业主。下岗工人大多数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国有企业改制的结果。当然,也不乏不愿意枯守朝九晚五的刻板工作,更不愿意在贫穷中度日如年而主动辞职的工人。他们作为多年被誉为领导阶级地位的工人老大哥,在创业的过程中,除了自己的勤劳与智慧作主要支撑外,都程度不同地受益于政府的政策扶持,受益于政府援手的力量与作用,比如政府先后出台的下岗工人摆夜摊不收各种费、兴办经济实体前三年免税等政策。所以,他们表达自己经济利益诉求的渠道与方式,就是理直气壮地享受营业不上税、场地不交费等优厚待遇。随着创业的成功,他们中有的人逐渐被各级政府树为典型,号召成千上万的下岗工人向他们学习。这种示范作用扩散出去以后,在一些相关部门,他们的经济利益愿望不需要经过制度诉求的过程,就可以借助各种成功者形象,非常便捷地实现了。

三是知识分子出身的发明家与白领。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自古传下来的遗风就是羞于论金钱,耻于谈利益的。改革开放初期,知识分子的经济待遇还没有得到足够改善,当研究导弹的教授收入还不如卖茶叶蛋的大妈收入高时,当连出版一本自己的学术专著还需要自己出钱却囊中羞涩时,知识分子骨子里固有的清高使他们不服这种反差、窘困,但又不可能去向政府部门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以争取缓解经济拮据。于是,在相应政策的鼓励下,大批拥有技术资源、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高学历者便义无返顾地“下海”创业了。南通市高新技术产业中,不乏这样的实例。而知识分子们的这种行为,恰恰切合了改革开放初期“三资”企业,乃至今天各类企业要科学发展都非常迫切的需求,使知识尽快转化成了高新的科研产品、现代的管理成果,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市场份额,更是使得知识分子依靠自己的智慧直接成了私营企业主,有的甚至变成了中产者乃至资产雄厚者。如果说他们在自己的经济利益上还有什么要求的话,那就是他们利用直接面对媒体亮相的机会,阐述自己对党和政府改革开放政策的热烈拥护和衷心支持,建议国家发展经济的政策最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不要朝令夕改。

可见,新社会阶层在其成长发展的初期过程中,受到政府的关注还是比较多的,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与措施优惠也是比较多的。此时,作为新社会阶层最关注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实现,对政治方面比较淡漠。因此,在其初期表达自身经济利益要求时,表达的渠道与方式是比较单一、比较明朗的,基本上是行动说明一切,且仅局限于经济利益的诉求。

二、中期,开始分担社会责任的重负,逐渐触及政府权力的边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繁荣,带来了社会需求多样化的出现,也促使社会公众,尤其是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新社会阶层对自己所享受的公共服务现状,即政府公共服务的产品、能力和水平,都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中,普遍性、基础性、迫切性的公共服务要求,通常是以

政府开辟的各种信息征集平台、利益表达渠道反映出来之后得到改善的。而多样化、高层次、奢侈性的社会利益要求,则不是每一项都能通过制度性渠道提出来就及时解决的,有的是以各阶层对政府某一方面公共服务稀缺不满,多次呼吁仍得不到解决,以至于人们质疑是否政府不作为时,新社会阶层主动补缺才得到解决的。

依据我国公共管理理论现行的学术观点,对于公共服务产品本身的属性,大体上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带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公共产品三类。作为纯公共产品,如国防、社会治安管理、外交、公安、司法、义务教育等,完全是由政府承担其发展责任。而准公共服务产品,如科技、高等教育、公益性文化、公共工程等,则是由政府与其他投资者(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共同承担。再有,就是由政府出面提供的带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公民消费品服务,如邮政、民航、铁路等。按照这种观点,作为政府,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包揽社会公共服务的所有领域,很多公共服务领域的社会责任将由公民及社会组织来承担。但是,我国的公民社会发育还很不完善,那么,公共服务社会责任承担主体欠缺的空挡由谁来填补呢?综合南通市近年来公共服务方面快速发展过程中新社会阶层的所作所为,可以说,是新社会阶层主动给补上了。新社会阶层以其慈善心、责任感,不仅自豪地担当起了丰富公共产品服务、改善公众生活的社会责任,而且,新社会阶层在寻求社会利益实现的表达能力与效果上,也远远超过其他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于是,新社会阶层也就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地在某些时候、某些问题上成了各阶层社会利益的代言人。

客观地说,新社会阶层有时作为各阶层社会利益方面的代言人,是基于他们的慈善心和责任感为前提的。认可他们所拥有的慈善心,主要是因为他们今天所拥有的经济财富、社会地位,不是通过什么巧取豪夺、坑蒙拐骗手段而来的,大多是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致富而来的。面对社会公共服务的短缺,他们出于朴实的同情心、关爱心,或集资捐款修桥补路,或慷慨解囊资助失学儿童、贫病家庭,或集资合股开办高档消费场所,分担起了本应完全由政府承担、或部分由政府承担的公共设施、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责任。肯定他们所拥有的责任感,是因为无论他们自己在致富的道路上创业时有多艰难,一旦成功了,他们就会想着回报家乡,振兴地方。在他们的心目中,政府还是自己的亲,家乡还是自己的美。南通市辖属的启东、海门和通州三个市,属于新社会阶层的人士比较多,其中回家乡投资、捐助的人员和资金也比较多,发展也就比较快,就是典型的例证。他们一般都不会置家乡的贫穷与落后而不顾,都会通过不同的渠道与方式,来支持乃至扶助家乡的发展。新社会阶层的慈善心、责任感促使他们在融合了本阶层与其他阶层共同的社会利益诉求,填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空缺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公众对他们的认同与依托。这种认同与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当一部分社会公众愿意将本阶层社会利益方面的诉求倾诉给新社会阶层,再由新社会阶层的代表向政府进行有效地表达。当然,也就使新社会阶层当中一些精英感悟到了适当分担社会责任,有效表达社会公众利益需求,不仅可以赢得较高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而且还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当然,他们的积极性就更高,热情就更强烈了。久而久之,是否会形成一股社会公众与新社会阶层同兴衰的潜流而滋长,将来会如何发展,是难以预测的,但不可小觑。

从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以往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将完全由政府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共服务,分解为政府承担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承担,目的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能力、质量及效率,以更好地满足不同阶层的社会利益诉求。但是,近几年欧美国家深层次的社会调研证明,公共产品服务提供者大量私有化后,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利益诉求反倒更加难以实现了。公共产品服务垄断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公共服务水平持续下降成为不可扭转的事实,最终,政府成了民众怨愤的对象,其责任无法推卸。目前,我们从南通市新社会阶层分担社会责任、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表现中,虽然还无法判断其涉足公共服务领域后的发展趋势(政府买单个别公共服务后,私营主体的服务水平较政府部门提供的要高,社会各阶层利益实现较平稳,这种事实已经客观存在),但是,我们在认同、赞赏新社会阶层分担社会责任的同时,在支持、鼓励其有效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同时,还是要认识到,毕竟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才是新社会阶层的根本目的。所以,对新社会阶层所吸引的社会公众向心力,所涉足的公共服务领域广泛度,乃至日益鲜明的政治利益谋求,都要有适度的引导。

三、近期,民主治理的时常参与,激发了掌控政治话语权的欲求

就治理本身而言,是一种公共管理行为,是价值因素较少而技术因素较多的政治行为。民主治理,则表明国家政治体制在治理体制上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民主治理内涵比较丰富,给新社会阶层参政议政提供了较为宽阔的平台。其一,它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公民参与程度愈高,民主治理的程度也就愈高。衡量我国公民参与状况最重要的环节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其二,它最重要的目标是保护和扩大人权和公民权。国家的人权和公民权的实现状况,是民主治理的最终结果。它既体现在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中,更体现在政府和公民的实际政治生活中。其三,它的直接后果是合法性,即政府权威和政治秩序自觉被公民认可和接受的程度等。由此可知,新社会阶层能够参与民主治理、表达利益诉求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广,是前所未有、非同一般的,这反映在如重大决策的公众听证和协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公民对党和政府的认同等方面。以南通市重大决策的公众听证和协商为例,从决策草案的提出到听证代表人选的确定,从听证程序的制定到实施方案的协商,乃至重大决策落实效果的跟踪,新社会阶层代表都是全程参与、渗透其中的。

新社会阶层参与民主治理、表达利益诉求最常见的制度性渠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和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及职业自治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南通市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的新社会阶层队伍不断壮大,为此,南通市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期间,也不断扩大新社会阶层的安排面,为新社会阶层的民主诉求开辟了更广阔的渠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通市新社会阶层人士担任全国人大代表4名,省人大代表12名,省政协委员2名,南通市人大代表127名(占代表总数的23%),南通市政协委员86名(占委员总数的16%),县级人大代表490名(占代表总数的16.7%),县级政协委员626名(占委员总数的26.1%)。队伍的壮大,素质的提高,为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也充分体现了新社会阶层是光荣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政治地位。有了

这样的制度性政治安排,新社会阶层代表表达利益诉求,机会更多,也更有效了。但是,有时候也不尽然。由于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及政治协商会议自身履职过程中,或多或少所存在的局限性、滞后性、表面性,使得新社会阶层代表已不满足于现有的利益表达制度,想方设法欲开辟新的、更有影响办的渠道。

民主治理说到底,是属于政治权力的取得、使用及巩固。我国的民主治理内涵已经决定了新社会阶层可以享有的种种民主治理权力。这一方面提高了政府民主治理的水平,集中了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使新社会阶层强烈地意识到了民主治理权力的重要性。当然,在新社会阶层代表社会公众有效表达、实现利益的诉求中,也使社会公众对新社会阶层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信任、依赖与支持。不过,对于民主治理来说,政府才是凝聚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获得社会各阶层支持的主体。因此,在实施民主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应该适当听取、采纳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现代民主治理中政府不断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的重要趋势。政府不应该任由社会上某一个阶层成为各个阶层利益诉求的代言人。因为,完全由新社会阶层来表达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不仅不客观、不科学、不民主,而且,在梳理各阶层利益诉求的过程中,难免新社会阶层有时更多的是反映本阶层的利益诉求。毕竟,目前阶段,从整体上看,新社会阶层具有两重性:他们既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践者、受益者,而当某些人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时,又容易对党和政府产生不满情绪;他们既寻求法律保护,而某些成员又存在与法律相悖的行为;他们既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而某些成员却又漠视员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诉求中,重要的不是由新社会阶层成为代言人,而是要创新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合法有效的制度,让不同的阶层都能通过有效的渠道与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进行利益的平等博弈。

总之,“既然学者们已经形成共识——当前中国社会出现了新兴的社会阶层,那么如何使这个新兴阶层获得健康发展,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稳定作用,则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当新社会阶层表达其经济利益的追求时,是以行动进行的,其结果最主要的是改变了自身命运;当新社会阶层表达其对社会利益的重视时,是以分担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不同阶层利益代言人进行的,其结果是改善了周围许多人的处境;而当新社会阶层表达其政治利益愿望时,则是逐渐以组织化表达了。尽管其组织带有自发性,组织化程度还很低,但是,如果持续下去,其影响的将不是一个群体,有可能是整个社会了。因此,必须重视建立合理、合法的利益表达机制,用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容纳和规范不同阶层的利益表达。而一个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至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必须有相应的组织和机构去代表和维护某些社会阶层群众的利益;其二,必须从制度层面上规范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的职责,使相应阶层的团体和组织机构在法律制度的框架下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利益表达,维护和保障其代表的阶层的权利。

责任编辑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