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四限制”“八禁止”规范教学用书管理
2009-05-12
云南教育·视界 2009年8期
本刊讯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管理,罗平县教育局提出“四限制”、“八禁止”规定。
“四限制”即:一限目录版本,就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必须从省教育厅公布的目录中选用,版本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二限发行渠道,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发行渠道必须是新华书店和邮政局;三限教辅资料数量,义务教育阶段一至八年级学生除免费教科书和免费练习册外,不准征订和使用其他教辅资料,九年级、高一、高二学生按照学生自愿和新华书店发行的原则,可由学校在全省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帮助学生选用一套非免费的教辅资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两套;四限审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必须经过学校和县教育局教学用书审订委员会审定。
“八禁止”即:严禁任何学校、年级组或教师组织学生向个体书商购买教辅资料;严禁以班级为单位变相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严禁未经审定、未列入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辅资料进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严禁学校和教师用教辅资料布置学科作业和变相进行考试;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推荐、征订、使用非法出版的教辅资料;严禁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物进入校园;严禁教材管理工作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罗平县教育局表示,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管理,杜绝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是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公平有重要意义,更是云南省目前开展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重要内容。
(罗平县教育局 杨泽学)
◇责任编辑矣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