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美国妈妈那样保护孩子的想象力
2009-05-12刘克梅
刘克梅
中国儿童的想象力状况令科学界陷入忧虑。教育进展国际评估组织对世界21个国家的调查显示,虽然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世界第一,但创造力在所有参加调查的国家中排名倒数第五。在被调查的中小学生中,认为自己有好奇心和想象力的只占4.7%。“想象力的缺乏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青少年的创造力。”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副理事长孙云晓举例说,在国际科学组织评选的“2001年全球重要科学发现100项”中,中国仅有3项上榜,其中有两项还是与美国科学家合作完成的;中国学子每年在美国拿到博士学位的约2 000人,为非美裔学生之冠。美国专家评论说,虽然中国学子的成绩了得,想象力、创造力却是大大缺乏。
由此,让我们想到了一位美国妈妈“保卫想象力”的案例: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已经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很吃惊,问她是怎么认识的。伊迪丝告诉妈妈是她的幼儿园老师薇拉小姐教的。母亲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象力。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太阳、足球、鸟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识读了26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 000万美元。最后的结果出人意料:伊迪丝的母亲胜诉了。
很显然,西方教育将想象力的发展放到了神圣不容侵犯的重要位置。如果将知识比作一种交通工具,它就是汽车,让工作效率提高很多,而想象力就是宇宙飞船,可以带来开拓性甚至颠覆性的进步。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为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无论社会文化、教育文化和教育观念,都将想象力当作宝贵的教育资源,当作值得放大,值得尊重的能力和魅力象征。所以,法院才对看似荒诞的事情进行了“想象力至上”的判决。
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我们身上,法官和法院肯定会认为家长“有神经病”,人们会认为家长是“胡搅蛮缠”。因为无论在学校、家庭还是社会,教育目标更多是强化知识养成。特别是在高考需要模式化答案的今天,孩子们的思维发展不得不圈定在一个既定范围,进行奋斗拼搏。因为这种四平八稳的答案更容易得到高分。老师喜欢听话的孩子,反感“唱对台戏”的孩子。那些锋芒毕露、标新立异、奇思怪想、个性十足的答案总会被认为“荒诞不经”。鼓励顺从、听话,不鼓励独立见解;鼓励稳妥、可靠,不鼓励“异想天开”。我们的社会文化、教育文化为孩子制造了一个局限性很大的“思维铁房子”,使孩子们不敢逾越。孩子想象和梦想的嫩芽被“统一化”和“标准化”给“吃”掉了。殷切希望我们的老师和家长像美国妈妈那样保护孩子的想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