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之痼
2009-05-11王新玲
王新玲
我们现在的问题表面是煤炭价格问题,深层次是煤电问题,更深层次是改革问题。最关键的是要打破电网垄断。
2008年12月20-27日,在福州市召开的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大唐集团等五大电力公司结成煤炭价格同盟,未与全国供煤企业签订分毫合同。此轮价格博弈中,电力公司期望电煤价格下降,以减少2008年普遍持续的亏损,但煤炭企业普遍看好2009年煤炭市场。此前的12月4日,国家发改委分别向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下发《关于召开2009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视频会议》通知,明确表示将建立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
对此,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韩晓平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会(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本就不直该存在,它会形成买卖双方的价格联盟。国家发改委的这一措施很好,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和鼓励煤电之间建立长期协议机制,以解决多年来的煤电之痼。
其实,每年的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煤电双方都因价格而争执不休,每每由国家发改委出面调停,最终商定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折中价格。而今年,这一惯常行为没有继续,国家发改委决意不再做“和事佬”。面对此次煤炭价格谈判崩盘,坊间有传会后国家发改委将召集两方再行会谈,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无此方面的明确消息。专家表示,煤炭双轨制可能就此终结。
煤炭价格双轨由改革失误造成
计划煤与市场煤共同存在,人们称之为“煤炭价格双轨制”。计划煤是指每年年底的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电厂同煤炭企业签署的合同,这部分煤又被称为重点合同煤,与之相对应,市场煤即指非重点合同煤。早在2005年,国家已经放开煤炭价格,但由于电煤供应紧张和煤炭价格上涨,多年以来,重点电煤始终受到政府的多方保障和保护。
2005年的全国煤炭订货交易会上,煤炭与电力争执价格,最后,国家不得不实行“煤电联动”,允许煤炭电力价格一起涨价,双方皆大欢喜。
2006年,“煤炭订货交易会”更名为“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国家先定了“电价不能再涨,煤价双方协商”的原则,结果五大发电公司一单未签,理由是煤炭已经市场化,而电力还是计划经济。最后,同样交由国家发改委调停。
2008年,在煤炭价格的剧烈波动起伏下,国家发改委短期内两次限制电煤价格上涨。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出2008年第46号《关于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至12月31日(2008年),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等港口动力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6月19日价格水平”。公告发出后,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有所遏制,但出现了合同兑现率下降、部分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不同程度上涨的情况。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发出[2008]2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
叫停“煤炭价格双轨制”的呼声由来已久,但始终没能真正而彻底的实现。韩晓平告诉记者,煤炭价格双轨是改革失误造成的,改革失误破坏了煤电之间的长期协议机制。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针对煤炭价格下滑,认为煤炭应该放开市场,并下发相关文件。据此文件,所有电厂签订的有量有价的协议全部作废,电力和电煤成为现货交易,就连当时市场上有许多已经签署的长期协议都作废了。“那个文件是造成现在整个系统紊乱的根源。”
“现在,如果国家发改委完全不管,也会造成混乱,会形成大企业垄断,更会出现全国电力企业都去和山西省政府谈煤价的局面,毕竟国家发改委会站在全国立场考虑问题,但山西省政府只会更多地代表本省利益。”
长期协议机制非常重要
如果发电企业可以从电力用户那里获得长期协议,它会自然而然地将权益和责任延伸传递到煤炭和运输企业,实现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如果煤炭企业拥有20年一30年的长期供煤协议,并被承诺每年根据通货膨胀指数对价格进行调整,煤炭企业和矿主们就会加大安全投人,控制超产,确保自己的长期利益。而现在,我们的煤电企业之间,所缺乏的就是这样一个长期协议机制。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煤电之争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问题。除了电煤放开和电价管死这一制度矛盾外,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和管理部门也是重要原因。他认为,可以逐步放开电力产品的价格管制,对小的电力用户,电网向电厂采购电力产品后向小客户销售,电网获得差价利润,对大的电力用户,电厂直接签订供电合同,电价由电力供求企业自己决定,电网以“过路费”的形式收取过网费用,以解决煤一电厂。电网之间的矛盾。
价格是多年来煤电之争的顽疾之一,却远不是唯一。“中国的煤电问题不是放开价格管理就能够彻底解决的。导致煤电之争的根子还是因为电力改革的停滞不前和方向性失误所致。”韩晓平告诉本刊记者,煤炭的市场化取决于电力的市场化,如果用电者和发电者无法进行长线交易,煤炭市场就不可能形成长期协议。“解开这团乱麻的关键是在电力买卖双方建立长期协议机制,供电企业交给地方政府管理,价格根据用户用电特性和安全要求,由双方及燃料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共同协商。同时,国家发改委应该进一步明确和鼓励煤电之间建立长期协议机制。”
要从大的利益集团入手
对于煤电问题,建立长期协议机制和要对大的利益集团开刀是几年来韩晓平始终坚持的两个核心观点。
“我们现在的问题表面是煤炭价格问题,深层次是煤电问题,更深层次是改革问题。最关键的是要打破电网垄断。现在电网已经形成超级利益集团,很难打破。”
“我们目前面临的问题很像1929年时的美国。美国所以能走出1929年经济危机,最根本的是靠开放市场。当时的辛迪加作为纵向垄断利益集团,跨州经营着许多公共事业。美国100多家电力公司主要控制在三大集团手里,大量的电力公司跨州经营。这些垄断集团甚至可以控制州长和议员的选举。1935年明,罗斯福新政开始,政府签署《公共控股公司管理法》,不允许任何公司跨州经营,公司间的产权也不许相互持有。于是,州政府得以监控这些公司,新型发电技术也随之发展起来。起初的电话技术也由贝尔电话公司一家垄断,之后各州电话公司才得以发展起来,经济在新技术的带动下重新焕发活力。”
2002年,原国家电力公司分拆为两大电网和五大发电集团之后,电网公司和发电集团是分开核算的,完全是两类企业,据称,这几年煤炭涨价的压力一直由发电企业承担,电网不受影响。
美国用10年时间走出经济危机,得益于开放市场,而开放市场在很多时候都是被迫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就是要将被人为隔阻的买卖双方的联系纽带连接起来,使供需信息直接对接,让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并分享相关的利益。但多年的改革中,电力改革始终是个例外,从一开始就以行业特殊和供电安全为由,政府将配置资源的权利移交给电网公司,并允许电网通过隔阻供需交易获取经济利益。而“厂网分开”又进一步免除了电网保障供电的相关责任,“竞价上网”为电网创造了一个只赚不赔的盈利模式。电力改革的结果使电网公司既不需要为“拉闸限电”对用户进行赔偿,也不需要为电厂发不出电承接经济连带责任。电网对买卖双方都不履行责任,合理合法地挡在供需双方之间,成为唯一的“总买家”和“总卖家”。
大唐集团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傅国强在分析2008年发电集团运营形势时说,2008年以来,五大发电集团均出现了亏损。其中大唐集团1-10月份亏损将近60亿元,利润亏损每月呈现上升趋势。而截至10月份,火电企业的亏损面基本上在90%上下。即使2008年7月以后国家两次上调电价,也没能弥补电力企业的亏损局面。他建议国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电力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一句“调整电力企业消化煤价上涨比例”,似乎又进一步印证了“这几年煤炭涨价的压力一直由发电企业承担,电网不受影响”的说法。
“要想走出危机,就要从电力改革人手,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四川茂县电网采取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建起,之后一直亏损。国家电网公司想要无偿收购时,民营企业大陆希望集团以几千万元建网费的标准收购,调整之后当年就不再亏损。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该电网第一个恢复运营”
中国投资协会能源发展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也分析说,“五年来,南方电网资产只有国家电网公司的1/4,但利润却有国家电网公司的1/2,其净资产收益率为国家电网公司的一倍,事实证明,区域电网公司成为经营管理实体后,其经济收益将太大超过目前的国家电网公司。”此番论断再次指向电网的改革与市场开放。
深知煤电之痼改革艰难的同时,韩晓平坚持'“如果我们现在不能对大的利益集团动手,就不能真正走出危机”。
如果我们现在不能对大的利益集团动手,就不能真正走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