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试点人体器官捐献系统
2009-05-11谌彦辉
谌彦辉
中国正计划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器官捐赠系统,以改变长期对死囚器官的依赖。这—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目前正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厦门、南京、武汉10个城市和省份试行。
据卫生部副部长董洁夫表示,这一捐献体系将独立于器官移植医疗服务机构以外,并由中国红十字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动员和组织器官移植与分配,包括发现潜在的捐献者、器官获取组织体系、资源其享网络等。为鼓励死后捐献,红十字会总会还将启动一项基金,为贫困患者和捐献者家属提供经济补贴。
此前,外界一直谴责中国的器官移植受到利益驱使且缺乏职业道德,国内医学专家呼吁尽快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人体器官来源途径。
10省市试点先行
8月31日,山东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报名电话正式开通。“从上班到现在,电话就没断过。”该省红十字会秘书长玄兴华说,打电话的人来自全省各地,涵盖了各个年龄段。“但现在能做的就是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等政策定了以后,我们再和大家联系。”
8月25日至26日,玄兴华去上海参加了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会议宣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CODC),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会长彭佩云任主任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马晓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任副主任委员。CODC在红十字会总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CODO),在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COPO)。各省设立相应的省级机构。
会议同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江西、山东、广东、福建(厦门)、江苏(南京)、湖北(武汉)10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玄兴华说,与会人员就国家关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草案进行了讨论,不久方案修改后将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
山东省红十字会此前开展了遗体捐献和角膜捐献的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省接受遗体捐献报名申请2083人次,实现捐献300余人,但省内尚未开展器官捐献的工作。玄兴华之前也完全没有接触过器官捐献,“现在文件没有下发,器官捐献工作无从做起”。玄兴华说,红十字会大部分工作^员对器官捐献很陌生。
江亦曼则称:“红十字会在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中的成功经验将对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发挥有益借鉴作用。”
据统计,截至2007年,中国红十字会在全国24个省(区、市)55个城市开展了遗体捐献工作,共设立877个登记站,81个接受站,承担遗体捐献的登记、接收等日常工作。各地红十字会登记捐献遗体累计为10万多人。
江亦曼表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将开展积极宣传,发掘潜在的捐献资源,参与器官捐献登记,参与器官分配,参与捐赠见证,并开展实现捐赠后的人文关怀、纪念等。
玄兴华打算接下来几个月开办培训班,并着重做好组织建立、表格印刷等准备,“今年年底前有可能提前开展试点工作”。
相比之下,福州市红十字会从2005年开始为器官捐献做了大量工作,并建立福建省第一家遗体器官捐献者的纪念园,出台了《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福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胡小强很诧异,厦门此前毫无器官捐献工作经验却被选为福建省试点城市,而福州却落选了。
实施捐献困难重重
其实早在2003年,中国已开始实行器官捐献志愿者申请,卫生部曾委托全国红十字会总会在深圳市红十字会成立全国第一家规范的“器官捐献办公室”。
深圳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陈忠华此前曾试图通过民政系统或卫生系统审批建立相对的独立性机构,但未获得批准。“深圳市红十字会很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在其内部成立了办公室”,义务从事器官捐献方面的协调工作。
陈忠华透露说,自器官捐献办公室成立以来,真正成功的器官移植案例很少,到目前只进行了5例此类肺移植,2例胰腺移植。
“130个心脏,只有20个派上用场,其他的都被浪费了!”陈忠华说,捐献系统和受体分流系统不对接导致供体浪费,由于匹配难度高,手头又无全国各地受体分流系统和名单,有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供体被浪费。此外,技术不成熟、免疫抑制剂不成功等也导致移植手术失败。
近日由深圳市政府投资130万元建设的全国首个器官捐献信息平台已投入使用,该信息平台内容主要包括器官捐献者及需要接受器官移植者的供求信息以及配选情况。深圳市医疗机构对器官捐献者及患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报送深圳市红十字会汇总。
然而半年过去了,该平台录入信息资料十分有限。据深圳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赵丽珍介绍,目前该平台有6000余名的器官捐献志愿者的信息正在录入当中,而人体器官医学、保存变动信息,以及符合资质医院医师信息录入几乎还是一穷二白。这导致目前现状与当初设想相距甚远。
目前,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启动在即,内地一些器官移植专家呼吁修改现有死亡标准,以提高捐献器官的质量标准。
目前医学界有两种死亡标准:心跳呼吸死亡标准和脑死亡标准。脑死亡时间通常早于心跳、呼吸死亡时间,因此能及时得到可以利用的器官,如肾、心脏、肝、肺等。
“心跳停止可利用的器官就只有限角膜了。”胡小强说,如果不把脑死亡作为法律认定标准,那么开展人体器官捐赠会面临很多绕不过去的问题。“器官捐献可以说是一句空话。”
此前《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草案已经拟订,正在征求各界意见,但如今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仍将坚持原来传统的死亡标准“心脏停止跳动”。玄兴华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并没有涉及“脑死亡”标准问题。
玄兴华认为,当前最紧迫的是转变公众的传统观念,让更多的人志愿捐献器官,而不是讨论死亡标准的修订。
但不管怎样,器官捐献涉及公民去世后的及时性器官捐献问题,“国家正式的判断脑死亡标准和技术规范一天不公布,医院便可以无法律依据为理由来拒绝配合”。陈忠华说,由于相关“脑死亡”的政策尚未出台,他们时常会面临当地医院不予以配合的尴尬。
器官分配难保“公平”
国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消息公布后,北京一些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对其如何分配捐献器官极为关注。
如今不少国家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与可操作性较强的执行标准,并成立独立的机构予以施行。在美国,负责全美器官捐献与移植信息采集、管理及器官配型的是器官获取与移植网络(OPTN)。
法律规定,OPTN组织在财务、人员等方面具有非营利性和独立性,美国各地的器官信息都可以在OPTN中查询,患者不会因为地域关系而影响器官信息的获取,患者的排序情况也是公开的,随时接受公众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
在器官分配过程中,该网络严格根据公认的医学标准,考虑患者等待时间、病情轻重缓急、年龄、血型等因素,并考虑已捐献器官者及其近亲属的优先地位,配型过程透明化。
此次借由红十字会建立的器官捐献体系,主要针对非活体、非血缘关系的心脏死亡捐献者。这是一个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人体器官捐献、分配系统。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目前研究拟定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框架和试点工作方案,红十字会此次将对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统筹管理,捐献器官的管理将完全透明,使用方向也将进行“跟踪”,根据患者病情的需求进行排名来决定等候顺序,防止暗箱操作。
胡小强说,按照《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赠条例》,凡接受器官移植者,需向红十字会申请,或者通过医疗机构向红十字会申请。然后,红十字会根据申请时间先后、危重程度、匹配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虑,保证申请的公平性。
但事实上,福州市红十字会与当地3家指定医院合作,一旦有器官捐献便通知医院前来接收。不过,患者名单是由每家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来审定并提供给红十字会,这并不能排除医院分配器官的过程中可能造成“关系户”先移植。
“红十字会也不可能作为第三方来监督器官移植。”胡小强认为,红十字会是一个社团机构,它没有执法权和监督权,“我们只有充分相信他们”。
编辑 王何畏 美编 黄静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程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