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国内外币清算业务亟待完善
2009-04-29王志萍
摘 要: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对国内银行间现行的混乱、落后、效率低下外币资金清算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国内外币清算管理办法,建立清算风险机制,健全外汇清算系统功能,提高清算效率,建立由中央银行来组织、全国统一的外汇清算系统势在必行。
关键词:国内 外币 清算 完善
一个国家对清算模式的选择及其发展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着一国经济活动的效率,尤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外向型经济长足发展,银行间外币清算需求愈来愈大,因此中国国内外汇汇路是否及时畅通,不仅事关银行外汇业务能否顺利开展,事关入关后国内银行也是否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更是外商投资十分关注的投资环境,对一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我国银行间外币清算业务的现状
(一)、外币清算管理缺位,清算秩序较为混乱。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外币清算的秩序和行为。现行的《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都没有对外币清算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无章可循,外币清算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受商业竞争的影响,各商业银行在清算业务上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性措施,导致在外币清算中有意压票、随意退票、无理拒付、收取高额手续费等行为时有发生,外币清算秩序较为混乱,纠纷繁杂,无人仲裁。
(二)、五种清算模式并存,清算周期长,人民银行的外币支付清算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由于传统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机制的限制,我国现行国内银行外币清算系统表现为“条块分割”。由于没有统一的清算系统和共同账户行,各商业银行自找门路,内部外汇联行重复建设,各自为阵、条块分割,为解决跨行之间的债务关系的清算,在境内、境外开立若干账户,有的竟多达几十个,造成资金的分割和信息的不完整。尤其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机构,机境内银行间外币清算的清算行的职能,使大量清算外汇资金沉淀在境外代理行,不仅增加了风险,而且由于事实上由境外代理行充当了国内外汇资金流量、流向的统计者,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国内商业银行机密。由于各商业银行银行之间缺乏一个吸纳所有银行参加、覆盖全国、业务品种齐全,即时、快捷、安全、方便、高效的外汇清算网。因此造成在没有外汇管理局外汇清算中心的地方,往往是在同一条街上门对门的两家银行,通汇可能要通过各自的省行、总行甚至境外代理行。由于通汇环节多、迂回曲折,导致通汇周期长、速度慢、差错多,银行间的通汇,同城一般需2-3天甚至一个星期才能到账,异地则一般需要5-7天甚至是半个月以上。
(三)、一家商业银行办理外币清算,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在银行外汇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让众多商业银行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外币清算业务,一家商业银行代替中央银行成为清算行,直接造成了各商业银行在竞争业务和客户上的不平等,也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环境,不利于我国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由于竞争的缘故,无论是由哪一家商业银行主办银行间外汇清算业务,当其既得利益受到竞争对手的威胁时,都会在清算业务上采取一定的保护性措施,一是清算费用较高;二是清算速度慢;三是清算行视各商业银行为一般客户,而且不允许各商业银行同城分支机构单独开户,各行分支机构代客户付款,必须将支票先换成市地分行支票才予受理,增加了环节,四是由于目前经济交易的日益频繁和交易的日趋多样化,一家商业银行代理清算业务不能满足各商业银行业务品种的汇划;五是商业银行之间是竞争对手,没有相互提供服务的义务。
(四)、 外币清算统计监测基础薄弱,预警能力差。由于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外汇清算系统,外币清算中各行的清算票据不一致,提供的信息标准不统一,一笔业务往往要经过多个环节,很容易混淆企业外汇收支的性质,导致国际收支统计的不准确,不利于加强对外汇出入境的监管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
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清算系统势在必行。
二、由中央银行来组织外汇清算、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清算系统的必要性
首先,由中央银行来组织外汇清算,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外汇清算秩序,为各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
其次,由中央银行来组织外汇清算,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做到外汇资金即时清算,避免在途损失,有利于加快外汇资金清算速度,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符合本外币合一监管的原则,
从根本上讲,它还是有利于将我国外汇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加快我国外汇市场建设的步伐,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缩小我国外汇市场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促进我国的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三、 建立全国统一外汇清算系统应具备的条件
(一)、要建立国内完善的外币清算管理办法。新型的外币清算系统应建立在严格的法规之上,要对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定义,对资金入账的时间及入账资金可运用的时隔,资金转移的不可撤回程度有统一的规定,对清算过程中的各方产生的风险有相应的管理。因此首先要研究制定既符合我国现代银行业需要,又满足中央银行管理要求的,科学、合理、公平的规则。制定相应的“国际清算业务操作规程”、“外币清算内控制度”等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并明确各级责任人业务操作和审批权限。坚持汇入款“先收妥、后解付”、汇出款“先扣账、后付款”的原则,要对有效凭证制定严格的使用和保管制度,清算中心每日与分中心自动对账,实时核对各商业银行清算账户的信息等。
(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健全外汇清算系统功能,提高清算效率。一是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外币清算系统收付操作格式应全部对应于国际上著名的清算系统如美国的CHIPS和FEDWIRE系统、CHAPS票据交换所自动收付系统及其他国家金融机构的清算系统的各种功能,并充分利用各商业银行现有的SWIFT系统,以减少成本,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实现自动处理,实时清算,并适应日益增加的网上交易的需要,能够包容网上交易的外币清算,建立安全、高效、快捷、低成本的外币清算系统。二是增加外币清算的币种,增加票据交换场次,拓宽业务领域,尽快做到实时清算,提高清算时效。三是强化业务查询功能,采取一事一查或归类查询查复等方法,能够帮助并解决付款行或收款行发来的各种业务查询;解决客户向银行发来电话或传真查询;解决并索偿收付款迟付、迟收或退款等各种费用。严格遵循各国当地查询查复理赔规则和CHIPS等系统的有关法规执行在处理收付往来中发生错收错付而引起的理赔事宜,做到查询电报无积压,当日查询当日答复。
(三)、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针对我国外币清算中普遍存在的人手紧,以及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等实际情况,重点在两个方面加大培训力度。一是着重加强基层行一线人员的英语、计算机、会计等三个基础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二是着重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理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能够对外币清算业务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对外币清算业务的发展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
作者简介:王志萍(1972—),女,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经济学学士,主要从事银行外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