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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成打假狂欢节?

2009-04-29时言平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09年3期
关键词:奸商消费市场狂欢节

时言平

又是一年的“3.15”,笔者近日粗略地浏览了一下网络上的新闻,“网络购物有潜规则”、“鸡精不含鸡”、“购物中奖骗局”、“黑心棉”、“染发剂含致癌物”、“香水有毒”、手机“警报”、“配镜猫腻”、“用儿童做药、酒广告”、“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虚高”,活脱脱就是一场打假的大狂欢。

笔者认为,尽管年年这个时候都在打假,但打假仅仅是在3.15吗?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每年的3.15,“喊”的声音要远远大于“打”的力度。

消费市场处处隐藏危机,消费者永远都处在弱势的地位,消费者似乎对于3.15有着一种特别的期待。为此,3.15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年一度的打假“狂欢节”,但是这一场打假狂欢能起到多大的效果?除了起到一点点警示效果之外,丝毫不能震慑造假商品登上货架,走进人们的生活。

每年都在打假,每年在3.15这一天都有触目惊心的案例刺激消费者的神经,很多造假商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奸商每年都很害怕“3.15”,就像过一年一度的“关”,这一关过去了,只要不出人命,基本上就可以保全年的平安。为此,每年消费者打假的“狂欢节”,也正是奸商们在评选“年度最倒霉奸商”的时候。

3.15的“战果”让消费者有一丝的欣慰,但是也埋下了更大的隐忧,狂欢节这一天一过,剩下的364天怎么办?现在奸商的欺骗手段越来越高明,消费者上当受骗几乎成为家常便饭的事情,不知道每年相关部门在展示自己“累累战果”的同时,有没有想过,消费者的掌声为啥仅仅是那短暂的一刹那,而不能长久。有没有想过,狂欢过后,消费者还得面对那些充斥市场的假货和猖獗的奸商。

2008年,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给整个消费品市场监督体制敲响了警钟,打假不是非得等到3.15或者出了人命时,魔高一尺,就必须道高一丈,只要有了常规化的监管监察体制。常怀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责任心,奸商再奸,也注定难逃法眼。3.15不是“一劳永逸”的策略,缺乏日常体制监督的管理吓不倒奸商,应该“永劳”才能保消费市场的一方平安。

3.15不是打假的狂欢节,政府监督部门应该建立长效并且常规的监察体制,改变目前靠消费者上当受骗后采取行动的被动做法,改变依靠消费者举报作为发现侵权奸商行踪的做法,应该主动出击,努力使得自己成为打假的专业队伍,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奸商无所遁形,这样天天有3.15,老百姓的权益才能够真正实现365天都有保障,而不是仅仅是停留在3.15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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