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2009-04-29叶檀
叶 檀
央企红利该怎么解释
好消息是央企3月份环比经济指标有明显回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4%,但环比上升25%。利润同比上升26%,环比增长86%。坏消息是央企无论怎么赢利,也与出资人无关,国民无须激动。
这是古怪的数据,央企营业收入与利润有所背离不奇怪,但营业收入上涨如此之少而利润如此高涨,说明央企或者提价导致产品卖得少而赢利多,或者得到税收优惠,或者,得到了一笔飞来横财。
央企一直处于市场与行政的蝙蝠身份中无法自拔,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再次释疑央企身份。
第一,央企不是国有组织,更不是慈善基金会,首先得承认它是经济组织,所以企业高管薪酬要跟业绩挂钩。第二,央企上交红利要量力而行,作为我代表国家出资人,我要做到的就是这个企业要能持续不断地提供红利,而不是今天上交明天关张走人。
如果我们承认李荣融先生的判断,央企是纯粹的股份制经济组织,就应该按照投资比例享受收益。国民出资60%甚至80%,由政府代持,而政府决定只享有最高10%的红利,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
按照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有权力要求国企向政府分红。中央企业红利的上缴分三种类型: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3年内暂不上缴。
央企上缴红利已然是一大进步,但如此比例低到令人脸红。据报道,法国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50%,瑞典、丹麦、韩国等国家的国有企业至少要交税后利润的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
财政部企业司人士出来解围,表示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立初期,确定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宜坚持“合理、适度、从低”的原则,既要有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要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规范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秩序。这一串空话等于没说,为什么10%的比例就能有利于继续改革,而15%就不利?
央企低红利的另一个理由是央企的社会负担仍然很重,李荣融在博鳌论坛反问,现在有哪一个国家的企业像我们中国的国有企业这么养人的?没有。但我们不能因此说我大量裁员,这不对。
央企这次确实没有大量裁员,但不等于国企改革就没有付出裁员的成本,不然也就不会有庞大的下岗工人群体。让我们来看2006年年初的一则新闻,中石化集团本应在2005年完成的分流28万人的裁员计划已提前两年超额完成。自2001年起,中石化已累计裁员32万。此前,中石化集团员工总数达119万。裁员将近三分之一,也算够狠的了,不料企业的成本下降并不多。
国企内部员工三六九等,有体制内不会被裁、旱涝保收的贵族员工,也有风雨飘摇的聘用员工,拿得少而干得多,危机来了首先走人,反正不计入正式员工名单。央企没有大规模裁员是不假,但央企的用工制度同样有目共睹。
任何国家解决就业问题只能靠野火烧不尽的中小企业,我国中小企业只得到10%的银行信贷,却解决了绝大部分的新增就业人口。按照李荣融先生的逻辑,这些中小企业是否应该享受免税、融资的种种优惠呢?他们的股东是否应该免除他们的红利呢?
央企在上缴红利之前已经向政府要了一笔钱。由于央企遭遇寒冬,政府向央企注资隐性补贴层出不穷,第一轮政府注资投向亏损严重的航空公司,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向电力企业共注资126.7亿元,中国移动采购TDSCDMA设备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成品油价格逆势上涨给两大巨头隐性补贴。
央企上缴红利,不过是拐了一个弯,先用补贴拿走钱,再用红利的形式回到财政部,纳税者恐怕最终一毛红利都看不到。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则,实行预算、收支两条线,使用时由财政部从国库直接拨付给企业,国资委有建言权。红利从各央企利润中扣除,使用时国资委与财政部左口袋进右口袋出。如果不纳入公共预算,相关部门可以自说自话,建立国资经营预算意义何在?就是为了在央企内部建立逆向的激励机制,让赢利企业补贴亏损企业吗?
国资预算的公共财政本质,无论是从股份制企业的分红机制,还是从大中小经济结构发展的平衡而言,目前的央企分配机制可说得上是非驴非马,非市场非行政,怪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