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镇化与就业问题探讨
2009-04-29谢娟娟
谢娟娟
摘要:本文从农村城镇化与就业的相关概念出发。对我国农村城镇化与就业的发展状况及相互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对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我国农村城镇化与就业问题的若干路径。明确指出,坚持因地制宜的城镇化战略,使城镇化与农村就业有效的结合起来。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根本。
关键词:城镇化就业
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有近9亿的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0%,呈现劳动力过剩状态。曾有专家指出:2005年后,农村劳动力已开始“活化”为公开的失业大军。从此意义分析,我国失业问题潜在的、更大的危机在农村而非城市。
农村城镇化是植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发展过程中所独有的现象,这是因为中国走的是一条特殊的工业化道路,城镇化的核心就是要从总量上减少农民及农村人口。2004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指出:“中国政府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扩大农村就业容量,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逐步消除不利于城市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这一白皮书的发布,更加说明农村城镇化建设是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依赖途径。
一、相关概念分析
1、农民就业: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人,从事某种社会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或经营收入的行为。农民就业即指社会为农村有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工作岗位,使劳动者能有效地和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以充分发挥劳动者的效能。
2、农村城镇化:是指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它是现代文明的历史现象,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农村城镇化作为一个具有科学内涵的概念,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农村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的综合过程;是一系列农村产业结构变动和资源重组的过程;是城乡资源与要素双向流动的过程和结果;也是农村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步走向现代化的过程。
二、我国农村城镇化与就业的现状
1、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状况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城镇化水平处于整个城镇化进程中的初级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非农产业异军突起,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农村非农业的发展,一方面优化了农村就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和农民收入构成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城镇化水平由1989年的26.2%提高到2001年的37.7%。同时,农村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国家逐年加大对农业投资的力度,农村交通、通讯、水电等公用事业有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小城镇,把发展小城镇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战略举措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发展小城镇,推进城镇化,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基本经验,也是我国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进城就业状况
客观地讲,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已迈出了很大的一步。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掀起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又一高潮,非国有部门迅速发展,同时乡镇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大发展,各种开发区建设出现热潮。这些非国有部门快速增长产生了对廉价农村劳动力的强烈需求,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了一个高潮期。由于中国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渐被打破,人口流动规模逐渐增大,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另一方面大量农民向城市转移,改革以来累计约6000多万人到1亿人之间。此外,加入WTO之后,农业竞争加剧,低层次农产品大幅减少,农业劳动力的剩余时间将大幅度上升,大约要有960万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其他部门,这也将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三、农村城镇化与就业的关系
农村城镇化与农民就业之间存在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不仅表现为城镇化改变着农村劳动力供求状态,而且表现为农村就业对城镇化的反作用。首先,实施城镇化战略有利于减轻农村就业压力,增加就业岗位。不断推进城镇化进程,使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合理地流动与重新结合,引导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经济效益较高的非农业部门,促进人口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转变城镇化的过程,就是减轻农村就业压力,提升农业结构的过程。同时也应注意到农村城镇化与农民就业的相互关系中后者对前者的影响。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打破城乡壁垒,极大地促进城市产业分工的发展。农民进城就业不仅能有效解决我国需求不足的问题,也是目前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合理、有序引导农民进城就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二者的良性互动过程,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四、我国农村城镇化与就业存在的问题
1、城乡结构、城镇布局与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存在着二元经济结构,严重地阻碍了城乡人口正常流动和协调发展。由于农村劳动生产率低下,大量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被束缚在有限的土地上,从事单纯的种植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等小农业生产,农业规模经营无法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增长乏力,城乡结构不协调。
2、城镇化制度落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正常流动。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是城乡分割的社会就业制度,为农村人口在城市就业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固化了农村劳动力的工作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农民在城镇公平就业的机会,农民在城镇就业受到歧视。比如说,城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只面向城市居民招工,很少从农村招工。
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目前小城镇的就业、养老、保险、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明显滞后,农民利益屡受侵犯,雇佣方常常故意克扣和拖延工人工资。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不仅直接影响了打工农民的收入,更糟糕的是为农村人口在城市就业增添了顾虑。
4、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劳动技能只能适应简单的体力劳动,然而,城市工业的结构变化非常快,因此在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的质量方面存在矛盾,在相当时期内社会上仍将存在职位空缺和失业同时并存的局面。
5、农村人口快速增长。中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的比重较大,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明显高于城镇人口自然增长率。根据马尔萨斯在1821年的冷酷断言,除非人口问题得到解决,一切改进穷人生活状况的企图都是徒劳的。因为即使
穷人得到更多的食物,其唯一的结果是生育更多的子女。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实际是软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这样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扩大。
五、农村城镇化与就业问题的解决路径
1、思想上应高度重视。政府首先应制定有效政策。如制定个人创办农民就业中介机构的政策,以此来引导农民进城创业就业;并有效实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观念,控制人口增长,降低农村劳动力供给数量。其次,正确认识农民工问题。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城镇化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也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文明辐射农村的重要途径。我们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看问题,善待农民工。
2、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经济的增长与就业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因此要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创造更多的就业选择,就应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城镇第三产业,增强第三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度。民营经济,是一个经济新增量,可为农民创造非农就业岗位,二十年内每年吸纳八百万到一千万人,减少农民数量,富裕农民。
3、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实行开放式管理,实行户籍登记制,实现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然而,我们也不能进入这样一种误区,认为这一制度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理论上或许如此但现实并不那么简单。因为,城市的市场机制与生态机制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和规范性,这种竞争性与规范性必然对大量涌入的农民实行资格审查(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对农民移民提出要求:如有固定住所、固定住所等)。在资格审查下,城市不可能解决大量农民的就业问题,而另一方面却造成农村精英人才和农业资本大规模流向城市,进一步加速中国农村和农业的衰落。这种严峻的形式目前已在部分农村呈现出来。因此,改革户籍制度既要从农业劳动力的角度考虑,也要从全局的角度考虑,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4、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仍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之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重点是小城镇。通过小城镇来转移,可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创业与就业环境。并且,小城镇与农村的地缘关系紧密,农民进入小城镇不仅比进人大、中城市付出的经济成本要低,而且心理负担也轻。
5、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不能以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为借口,随意征用农民的农业资源。在必须征用的地方,应该尊重农民的权益,给农民以实实在在的补偿。
6、加强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授之以鱼,莫若授之以渔”,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劳务经济。因此,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加强财政投入和组织领导,为失业农民提供就业信息、就业辅导等服务,成为解决农村就业问题的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