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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界划的若干问题研究

2009-04-29

理论月刊 2009年11期
关键词:层次宏观微观

鲁 杰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学长期处于“微观”理论现状之中,这种现状与时代变革不相适应,这就需以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主体为标准,重新界划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层次,界划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学一个平面层次的框架,构成面向实践的、理论与实践互相支持发展的丰富层次,形成宏观层次与微观层次。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宏观;微观;界划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09)11-0176-03

长期以来,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的研究、思想品德的个体发生发展研究和意识形态的社会发生发展研究,以及基于这两个方面的研究而进一步推进的思想政治教育本体论、目的论和方法论的研究,这被一些学者称之为“微观思想政治教育学”。这种“微观”理论现状,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代变革不相适应。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要求不相适应。针对这种现状,有些学者已经明确提出要重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层次界划。以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范式与新形态。但是,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界划的必要性,如何进行层次界划,界划的标准是什么等等问题,学界大都语焉不详。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相关问题予以思考。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界划的必要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全部工作,其直接目的和专门任务,都是为了把本阶级、本社会对人们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变成人们实际的思想品德,使人们实现从“现有”向“应有”的转变。为了达到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学目的和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侧重于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面对具体对象进行思想的改造,于是,在长期实践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微观效果取向,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内涵缩小,这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以小规模的传播为主,尤其强调一对一的人际沟通,一般为直接的交流;思想政治教育往往以具体的某一单位,如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为载体开展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是通过说理和解决实际问题来解决思想认识和思想意识问题等等。而这种微观效果取向,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研究领域关注的是作为一种具体教育活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的是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之间的矛盾运动,关注的是个体如何内化社会的思想政治要求,成为具有相应思想政治品格的人。这种研究领域的窄化,挤压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拓展空间,桎梏了学科创新范围,有信息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创新发展的可能。

在思想政治教育新形态中,主导性思想政治教育形态也对打破现有单一性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要求,它“坚持主导性的前提下强调主导性和多样性相统一的思想政治教育形态”。主导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认为“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个体主体性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一元与多元并存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充分尊重在教育对象、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的多样性,又要在多样性基础上加强主导性建设,从而形成以主导性为前提的多样性与主导性统一”,这事实上是对传统的片面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而忽视社会个体需求和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导致的思想政治教育无法介入到社会多个层面的一种反拨。在这种背景下,主导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的需求与社会的多样性反映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不再是单一性的学科层次,而必须用不同的学科层次把这种多样性全面覆盖。

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回到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研究领域,把这种思想政治教育从单一的微观效果研究取向中解脱出来,开拓更广阔的研究视域。但是,已有的研究领域仍然是重要理论空间,我们只有在其研究领域之上进行理论拓展,这就需要我们重新界划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领域,反映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结构上则是对学科层次的重新界划。

“微观思想政治教育学”为我们深刻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具体进程及其矛盾运动,提供了丰富而细腻的理论准备。但是却缺乏对这种教育活动的社会性、整体性的宏观把握,而宏观把握的缺失,则必然反过来影响我们对具体教育活动微观把握的精确性。因此,在肯定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微观建构的同时,我们必然面临着拓建“宏观思想政治教育学”的任务。“宏观思想政治教育学”关注的是作为一种社会运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关注社会意识形态发生发展的阶段、过程和规律,关注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建构及其主导性的确立与维护、发展,关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对多样化社会思想的引领和调控。关注的是整个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建构及其运行。“宏观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建构,将助益于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把握,也助益于“微观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深化发展。问题在于,我们将以何种标准来划分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宏观层次与微观层次呢?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界划的标准确定

我们先回溯至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所谓思想政治教育,是对人们的思想意识、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施以影响的教育活动。它是一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为实现其政治目标,有目的地对人们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以期转变人们的思想,进而指导人们的行动的社会行为。从这个概念出发,我们可以直接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宏观与微观应以公权力是否参与为标准。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是指阶级或社会集团对人们有目的的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而施加意识形态的影响必须依靠各级公权力机构,只要运用了公共权力进行意识形态影响的可以认为是宏观思想政治教育,没有运用公权力的可以认为是微观思想政治教育。

但是,以公权力为标准进行划分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我国的公权力的边界在那里?如果不能明确公权力的边界,那么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与微观的标准自然就无法确定。另外,公权力本身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尤其在我们一党执政的国家中,执政党与政府对社会的权力运作机制和性质具有同构性,这也导致公权力作为划分标准不太妥当。此外,根据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公权力在微观思想政治教育中也可能被应用,这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的宏微观层次划分失去了意义。因此,以公权力为标准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宏微观的划分是有问题的。

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开始关注一些与本学科有关的学科领域,其中传播学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是比较有冲击力的,因为传播学研究是信息(包括意识形态信息)传播的过程与规律,对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强的借鉴。在传播学学科内存在着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传播方式的划分。所谓人际传播,一般是指人们相互之间面对面的亲身传播,它需要在一种相同相通或相似的经验范围内进行,否则就会导致传而不通。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基本上覆盖一切传播对象,而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对应的,我们是否可以以

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来对应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与微观体系呢?结果仍然是否定的。

根本问题就在于,完全借鉴传播学中的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划分来比照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与微观体系的划分不具有学科合法性,毕竟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领域,相互可以交叉和补充,却不能没有前后语境的交待而直接把一个学科标准放在另一个学科中作为划分标准,即使这样的层次划分边界清晰,也不具有学科科学性。事实上,传播学中的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划分本身就是很模糊的,而且它们相互之间的交叉过渡带比较宽泛,不存在清晰明确的界划,这也使直接用这两个概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与微观层次划分制造了模糊空白,不容易准确清楚的界划清晰。

那么。究竟什么才能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宏观与微观划分标准呢?我们认为可以以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主体为标准进行界划,即思想政治教育的微观层次为学校、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层次为国家整体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行为主体的标准,可以把所有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全部覆盖,并且边界清晰明确。没有任何模糊空白的领域。现在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样的划分存不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我们认为不存在学科合法性方面的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实践活动,自身必须要有相关的行为主体,即应存在思想政治活动的教育者,思想政治的教育者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学校和企业,也可以是国家,这种行为主体的划分完全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学科内部的认识。如果以主体为思想政治学科层次的划分标准来判定,那么对于不同的宏微观主体,我们可以直接纳入到不同层次的研究框架中,可以非常简洁有效地解决长期以来模糊不清的、宏微观层次混同的一些相关概念。此外,思想政治教育以行为主体作为划分标准以符合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逻辑,原来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范围一般定界为学校、企业,这是微观层次的行为主体。而在此基础上扩大为宏观层次的国家行为主体,既保留原有的传统研究领域,同时对宏观的层面研究拓展出新领域,是符合学科发展逻辑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学层次界划的意义

思想政治教育学存在以行为主体为标准界划的宏观微观两个层次,即微观层次的学校、企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宏观层次的国家整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学一个平面层次的框架,构成面向实践的、理论与实践互相支持发展的丰富层次,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种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的建构,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新范式的建构。所谓范式,托马斯·库恩在1962年出版其《科学革命的结构》时,“范式”这概念实际上包含有三个方面:(1)科学理论体系;(2)运用这一理论体系的心理认识因素;(3)指导和联系理论体系和心理认识的自然观。这种“三位一体,”的范式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正在逐步确立。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与微观层次的界划,使得其整个学科结构体系更加精准和完备,催化范式的奠定。这表现在设立思想政治教育范畴时。能有意识的认识到范畴的内涵和外延,能把范畴有效地划归于不同的宏微层次中,使范畴更科学化和精确化。范畴是一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只有范畴在理论上科学而严谨,才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存有范式。

宏观思想政治教育与微观思想政治教育的界划只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看待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不同视角,宏观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从上而下考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微观思想政治教育则是从下而上考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作为一个总体行为是不可分割的,但是我们在理论考察时,可以更详尽全面和周密细致,这促使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范式更快确立形成。

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宏观微观界划将能尽快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学界形成学术共同体。在这一结构的支持下,能迅速地使思想政治教育纷繁各异的话语融合在这一大的框架之中,由分散走向整体,构成一个可以进行深入交流的学科结构平台,把思想政治教育学界整合为具有共同问题域、相通学术话语、具有通用学科范畴的学术共同体。

其次,思想政治教育的宏微观层次界划有助于廓清一些模糊的问题。例如,长期以来,对于国家宏观层面的思想宣传工作大家都习惯于称之为思想政治工作,并且,思想政治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经常被混淆使用。对于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众说纷纭,一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界争论的焦点。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关于它们两者概念的区别,张耀灿等人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一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这两个概念含义相同,可以通用。但仔细辨别,仍有区别,即思想政治工作含义要宽些,它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外,还包括许多组织工作、实践活动,尽管其中也不乏教育的意义,但终究不能简单称之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认为两个概念存在包含关系,有显著差别。比如余仰涛等人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认为两个概念隶属于不同的知识系统。比如许启贤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系统,表明它与党的各项工作的关系,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更侧重和突出的是学科体系和科学理论的建设方面”。尽管学者们列出很多观点来论证,但这两个概念的分别仍然很难清晰的界定。

如果把这个问题放置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宏观与微观层次中,我们对这两个概念的不同之处就一目了然了,即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简单地被称为思想政治教育。而应是宽泛的思想政治教育,这即我们所言的宏观层面的思想政治教育。

最后,这种层次划分也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操作,微观层次与宏观层次的界划可以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受众群体更有实践内容和手段的针对性。从微观层次上,在实践上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贴近生活,与社会群体建立广泛的交流,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予以引导。这既能避免思想政治教育被抽空为完美的道德条目,又能避免成为无主导性的泛生活化。从宏观层次上,在实践上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式的生活化,以社会生活中的现实资源为教育内容和载体,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施以多内容、多途径的影响,吸引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

责任编辑杨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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