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剧之“雅”与“花雅之争”另议
2009-04-29路应昆
路应昆
[摘要]主要由文人创作的昆剧,是中国戏曲中最“雅”的一种。但昆剧之“雅”主要是作品形式(文词、演唱等)文雅,作品内涵并非都属“雅正”。场上搬演的昆剧包含了昆班艺人的创造,这更为昆剧加入不少“俗”的成分。在清代,昆剧和乱弹的服务对象不尽相同。而且乱弹艺人常常努力学习昆剧,昆班(雅部)的所演所唱与乱弹班(花部)的所演所唱常常“交错”,故昆剧与乱弹并非不共戴天。近数十年来学界常将清代剧坛大势归结为“花雅之争”,但一个“争”字无法概括昆、乱之间的复杂关系。昆剧的衰落也需要从昆剧自身寻找原因,而不应简单归因于乱弹的强盛。
[关键词]昆剧(昆曲、昆腔);乱弹;雅部;花部;花雅之争
[中国分类号]12.07.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511X(z009)04-0093-09
昆剧是中国戏曲中最“雅”的一种,但“雅”的具体内涵还需要澄清。昆剧中也有“俗”的成分,而且昆剧与民间俗腔俗戏(清代常称乱弹)有密切关系,这方面的情形也需要进一步辨析。本文从昆剧之“雅”说起,主要围绕昆剧与乱弹的关系陈说己见,一些看法与此前习见的认识(如学界津津乐道的“花雅之争”等)有一定出入,故名“另议”。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文人与昆剧之“雅”
昆剧的“雅”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有一个逐步形成和演变的过程。这一“趋雅”的过程涉及昆剧自身发展演变的若干不同方面,包括剧本文学水平的提高,曲牌文词格律的加强,唱腔的“水磨”化,语音的逐步规范,场上表演的精益求精等,不同方面“趋雅”的进程也不尽一致。
昆剧的剧本文学之“雅”,要追溯到元明文人对宋元戏文的改造。其中具有奠基意义的作品,是元末高明在民间戏文《赵贞女》基础上翻改而成的《琵琶记》:“用清丽之词,一洗作者之陋,于是村坊小技进与古法部相参,卓乎不可及矣!”《琵琶记》之后,文人编撰传奇渐成风气,如明中叶已有邱漕《伍伦全备忠孝记》、邵璨《香囊记》、李开先《宝剑记》、梁辰鱼《浣纱记》、徐霖《绣襦记》、王济《连环记》、郑若庸《玉块记》等,它们的文学水准都远远超过了此前的民间戏文。明后期及清初,文人传奇更是“彩笔如林”,佳作成批涌现。文人传奇(后称昆剧)文词优雅,剧本形式端庄整饬,又多写才子佳人故事,风光旖旎,情境深邃。传奇的戏剧体式与戏文一脉相承,但其文学水准却与质朴简拙的戏文有天壤之别。无疑是对戏文大大“雅化”的结果。
文人撰写传奇时,将前代诗词格律移用于南北曲的填词,又导致曲牌格律大大强化,这是传奇之“雅”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宋元时代的南北曲曲牌(用于戏文、杂剧等)一般也有“格”可依,但字句格式常可灵活,音韵规范也不严。明清传奇中,曲牌格律却大大加强,典型体现便是当时一系列“曲谱”的编制和应用。“曲谱”细致规定了每支曲牌的字句格式和音韵平仄,以之作为曲牌范型,作者填词必须遵照“曲谱”所定之“律”,否则即为其他文人不齿。众所周知的一个事例是:汤显祖的“四梦”文采斐然,只因部分曲牌与“律”略有出入,便受到一些文人的指责,袁宏道甚至说汤的作品有“过江曲子”(指弋阳腔一类土俗之曲)的味道。
传奇“趋雅”的另一关键,是以优雅细腻的“水磨腔”作为正宗唱法。宋元戏文之唱(主要属南曲),据说最初是“即村坊小曲而为之,……徒取其畸农市女顺口可歌而已”。明前期流行的余姚腔、海盐腔、弋阳腔、昆山腔等,也分别带有浓厚的乡土特征。至嘉靖间,曲师魏良辅创成柔婉曼妙的“水磨”昆腔,很快被用于传奇演唱。该种唱法“调用水磨,拍捱冷板,演唱“全要闲雅整肃,清俊温润”;所唱曲文均为文人手笔(主要取自传奇),行腔和唱法强调准确体现字音。这种“水磨”昆腔最能体现文人的追求,并成为中国歌乐史上最“阳春白雪”的唱法(其后用昆腔演唱的传奇即常称昆剧)。
在曲牌注重格律和唱腔成为“水磨雅调”的同时,昆剧(昆曲)的语音也加强了规范。南北曲的语音问题,在魏良辅之前已为文人关注。如徐渭《南词叙录》云:“凡唱,最忌乡音。……皆先正之而后唱可也。”昆腔起于吴地,苏州语音成分较多,魏良辅及其后的很多文人曲家却都强调“正音”,即去掉吴地乡土之音,而以“中州韵”为标准。如魏良辅《南词引正》曾特别说到苏州等地的一些“土音”应予改正。李渔《闲情偶寄》亦云:“正音维何?察其所生之地,禁为乡土之言,使归《中原音韵》之正者是已。乡音一转而即合昆调者,惟姑苏一郡。”李渔也认为昆剧演唱宜禁乡音,服从《中原音韵》的规范,只是他也说到苏州语音比其他地区的方音更容易“转”为“正音”。昆腔在明万历时已被取得“官腔”地位(按曲集《群音类选》的分类),故其语音不可能不用“正音”。
除了文词和曲腔之“雅”而外,传奇(昆剧)的场上搬演也大力求精求雅,其典型便是明后期士大夫所豢家乐的演出。当时不少嗜好剧曲的士大夫自己置办家乐,他们大都精于鉴赏,通常亲自物色艺人(艺童),专聘教习进行训练,甚至亲临歌场指点。演出地点常是私家厅堂庭园或其他清雅场所,观赏者则是家乐主人及其亲朋好友,搬演的作品必定为文人(有时便是家乐主人)手笔。这种小圈子演出常以“红氍毹”为代称,略似于今天所说的“沙龙艺术”,体现于场上的作品常常十分精美优雅。张岱《陶庵梦忆》曾这样形容阮大铖家乐的演出:“讲关目、讲情理、讲筋节,与他班孟浪不同。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制,笔笔勾勒,苦心尽出,与他班鲁莽者又不同。故所搬演,本本出色,脚脚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余在其家,看《十错认》、《摩尼珠》、《燕子笺》三剧,其串架斗笋,插科打诨,意色眼目,主人细细与之讲明,知其义味,知其指归,故咬嚼吞吐,寻味不尽。”张岱本人艺术品味极高,对剧艺很在行(张家养过若干批家乐),他对阮氏家乐的推举决非虚言。李渔《闲情偶寄》中有不少调教家伎和排演剧曲作品的内容,从中也可以看出文人在剧曲方面的欣赏要求。王骥德《曲律》曾列举数十种宜于唱曲演剧的场所和场合,诸如“华堂”、“青楼”、“名园”、“水亭”、“雪阁”、“画舫”、“清宵”、“皎月”、“玉卮”、“美酝”、“佳茗”、“好香”、“美人歌”、“名士集”、“座有丽人”、“闺人绣幕中听”等等,同时列举了一系列“杀风景”的情景作为对照,如“赛社”、“酬愿”、“酒楼”、“村落”、“老丑伶人”、“弋阳调”、“穷行头”、“演恶剧”、“唱猥词”、“闹锣鼓”、“村妇列座”、“村人喝彩”等等——文人士大夫醉心的“雅集清歌”,与普通民众观看的俗腔俗戏,品位何其悬殊!
“雅化”又与昆剧一定程度的“官方化”有关。明万历时,昆剧已进入宫廷。清代宫廷更抬举昆剧。如康熙帝曾有谕旨:“昆山腔,当勉声依咏,律和声察,板眼明出,调分南北,宫商不相混乱,丝竹与曲律相合而为一家,手足与举止睛转而成自然,可称梨园
之美何如也。”这俨然是昆剧行家的口气。康乾时期宫廷编演的一系列“承应大戏”(如《鼎峙春秋》、《升平宝筏》、《忠义璇图》、《阐道除邪》等),都主要用昆腔演唱。宫廷在南北曲和昆腔的规范上也不遗余力,先后编成《钦定曲谱》、《新编南词定律》、《新定九官大成南北词官谱》等格律谱,这批“钦定”曲谱成为昆腔曲牌最权威的格范。
从上述情形来看,昆剧“趋雅”的进程,实际上是文人越来越深地介入昆剧创作,他们的美学追求越来越大地制约昆剧的艺术方向的过程。因而昆剧之“雅”,实际上是文人的艺术情趣的集中体现。廖景文《清绮集》卷三云:“凡传奇,……其文精,其律细,加以老梨园排场之妙,遂而超群绝伦。若所谓乱弹,则词多鄙俚,系若辈随口胡诌,不经文人手笔,宜其无当大雅矣。”没有文人的深度介入,原本处于民间状态的戏曲形式根本无法登上文艺的大雅之堂(故廖景文一类文人对乱弹持鄙弃态度,也不奇怪)。归结起来说,昆剧之“雅”的主要体现,是形式文雅细腻(涉及文词、音乐、表演等),制作精益求精,艺术提炼水准高,并注重格律,不提倡形式的自由变化,情感表达也往往蕴藉含蓄,意趣幽深。民间戏曲之“俗”与之相反,主要体现为形式粗朴质拙,缺乏文采,语音、腔调等常带乡土特征,又灵活善变,不拘一格(无格律约束,故清代常称“乱弹”),内涵也大都浅显直露,表意简洁明快。战国时代宋玉在《对楚王问》中,曾说到当时歌曲的“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之分,明清时代戏曲的雅、俗之分,情形正与之相似。
不过也需要看到,昆剧也从未高雅到百分之百的地步。尤其是作品内涵方面,“俗”的成分在昆剧中并不少见。中国传统文化一向有“雅即正”的理念。在思想和道德领域,“正”便是礼义廉耻、忠孝节义,但不少文人的昆剧作品立意并不在此。倡导正统礼义的作品也有,如《琵琶记》、《鸣凤记》、《精忠记》、《千忠戮》、《桃花扇》等等,但总体看数量不多。在文人传奇中数量最大,影响也最大的,是歌颂自由婚恋和冲决“礼教大防”一类作品(所谓“传奇十部九相思”),这类作品的主要倾向已明显脱离礼义原则,故一直受到正统文人的斥责,不少作品还被列为禁书(近数十年来则一直被视为“反封建”)。此外还有一些表达“退隐”思想的作品,也是文人创作的典型路数之一,但也离开了正统的“忠君”原则。再从作品的内容格调来看,文人之作尽管遣词用语很文雅,但描写的内容却往往不离人之常情,甚至不时流露“俗情俗趣”。例如文人最热衷描写的男女情爱,其本身便说不上什么“雅”,而且作品中涉及性事的“秽笔”时有所见。文人传奇中还有阮大铖“石巢四种”、李渔“十种曲”之类,也早有“格调不高”的定评。作品内涵的上述倾向,加上文学创作水准的一定局限,导致文人的戏曲创作一直不能跻身于艺文“正统”,其地位不仅远低于文人向来看重的诗文,甚至不能与文人雅嗜的“琴棋书画”相提并论。《四库全书总目》对文人词、曲(后者包括传奇)有一段评语,可以代表明清时期正统文人的看法:“词、曲二体在文章、技艺之间,厥品颇卑,作者弗贵,特才华之士以绮语相高耳。然三百篇变而古诗,古诗变而近体,近体变而词,词变而曲,层累而降,莫知其然。究厥渊源,实亦乐府之余音,风人之末派。其于文苑,同属附庸,亦未可全斥为俳优也。”按照正统“文章”的尺度,文人词、曲的品位并不高,成就也主要是在文词(“绮语”之类),而不在思想境界。尽管该类作品与艺人(俳优)编演的东西不能等同,但在文人创作的范畴内,只能算是“末派”和“附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这一评判,不能说都是偏见。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提到:有些文人一定情况下会为民间的昆剧戏班写戏,这类“营业戏”因为要照顾演艺市场上“广大观众”的需求,也不能完全定位于“雅”。如清初李玉等“苏州作家群”的作品,即有明显的市场取向,实际上是文人作者与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妥协的产物。此类作品的水准高下不等,但总体看和文人专为自我表现而作的“阳春白雪”不在同一档次上。沈德符《顾曲杂言》曾记述这样的情形:“年来俚儒之稍通音律者,伶人之稍习文墨者,动辄编一传奇,自谓得沈吏部九宫正音之秘;然悠谬粗浅,登场闻之,秽溢广座,亦传奇之一厄也。”这表明,一些下层文人所写的昆剧,已和艺人中“稍习文墨者”写出来的东西没有多少差别。
当然,尽管昆剧中也有“俗”的成分,但在戏曲范畴内,尤其主要从艺术形式来看,“高雅”是昆剧的独有品性,在这一点上戏曲的其他任何种类都无法与昆剧相比。
二、“花”、“雅”之分与昆、乱交错
上面主要是从文人的角度来分析昆剧之“雅”,接下来还有必要看看昆剧艺人对昆剧之“雅”的影响。
士大夫之家豢养的家乐艺人(家伎),自身无独立地位,只能唯主人之命是从,故他们的演唱必定在最大程度上体现文人(常常就是家乐主人)的“雅”的要求。但从昆剧的整个历史来看,家乐的演唱并不占主导地位,更多情况下,昆剧的场上搬演还是由民间的职业昆班承担(尤其在清代,文人家乐逐渐减少,直至绝迹)。民间昆班艺人靠市场营业为生,对文人没有直接的依附关系,他们必定会更多考虑更大范围的观众的好恶和需求,因而他们的演唱必然会“俗化”文人的作品。孔尚任曾批评艺人在场上对文人的剧作随意增改发挥,“往往点金成铁”。并声明自己的写作态度是“宁不通俗,不肯伤雅”。这表明,昆班艺人“俗化”文人之作的情形曾经普遍存在。
艺人扮演离开文人原作的程度有大有小,视戏班和市场等方面的具体情形而定。民间昆班的档次有高有低,实际演唱的风貌可以有很大的差异。大体而言,当昆班档次低,观众也主要是普通民众时,场上的“点金成铁”是难以避免的,甚至会让文人的作品面目全非。但如果艺人技艺水准高,戏班经济状况也过得去,文人原作的优雅韵致仍可能较多体现。后一类情形如清中叶出自苏州的集秀班:“苏班之最著者。其人皆梨园父老,不事艳冶,而声律之细,体状之工,令人神移目往,如与古会。非第一流不能人此。”如果文人成为这类戏班的重要主顾(如戏班受雇到士大夫家中演唱,或在其他文人聚宴的场合演唱),艺人更会尽力遵守各种演唱规范,追求细婉优雅的风格。
不过场上观演的局面毕竟大不同于案头阅读,现场呈现的声色感染力和戏剧性效果直接决定着一部戏的演出成败,而这些因素文人在写剧本时常常不能很好驾驭。因此即便是技艺和格调都很高的昆班,也会根据演出的实际需要对文人的剧本作一定程度的灵活处理。上世纪30年代卢前曾分析一批昆剧艺人的钞本(舞台演出本),得出的认识是:“有案头之曲焉,有场头之曲焉。(文人)作者重视声律与文章之美,固矣。洎乎传奇渐人民间,顾曲者不尽为文士。于是梨园爨弄,迁就坐客,不复遵守原本面目,所谓场上之曲者,不必尽为案头之曲矣。……其
于铺张本事,贯穿线索,安置脚色,均劳逸,调官商,合词情,别有机杼,不同作者。”钞本中不同于文人原作的做法包括:“套数之结构,决非一曲所能成,而钞本中有以[桂枝香]一支为一套者”;“牌调竞有不在六宫十一调内者:如[姑娘腔]、[破窑]之类,必皆当时流行之小曲”;“钞本有径书(人物)姓名,不注脚色名者:盖以利便排演,自由伸缩,俾不致为脚色所限,此亦不合程式者也”。对文人原作的这类改造,显然都属于“俗化”。卢前分析的该类昆剧演出本,在近年出版的《清车王府藏曲本》(学苑出版社)、《俗文学丛刊》(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中都能看到。
文人的创作路数总体较窄,民间昆班为了应付市场,不能不拓宽戏路,丰富自己的演唱。在昆剧处于上升阶段的明末和清前期,民间昆班颇为开放,演唱的作品既有典雅的文人传奇,也有不少“近俗”之戏——后一类作品的作者往往“佚名”,大体应为前引沈德符《顾曲杂言》所说的“俚儒之稍通音律者”或“伶人之稍习文墨者”。举两部神怪戏为例。一部是《钵中莲》,主人公之一殷氏是早魃化身,后来被天兵天将捉拿;主要唱昆腔,但也吸收了“四平腔”、“诰猖腔”、“西秦腔”等俗调,有学者认为“多半是一个雅俗共存的‘大拼盘”。后来几乎演遍全国的《大补缸》(又名《百草山》、《王大娘钉缸》等,已是典型俗戏),即出自该剧。另一部是《混元盒》,主要演张天师斗法降妖故事;全唱昆腔,“乾嘉以前,梨园甚为流行”②,后来被梆子和皮黄移植,也很流行。这类戏的题材与一般文人传奇迥异,也谈不上什么格调品位,但情节有吸引力,演来有声有色,因此很有市场。又如乾隆时叶堂所编《纳书楹曲谱》“外集”和“补遗”,收入《思凡》、《罗梦》、《僧尼会》、《醉杨妃》、《夏得海》、《借靴》、《花鼓》等“时剧”,也和文人传奇无关,应是昆班艺人自行吸收的通俗小戏,后来也一直流行于民间戏场。
民间昆班的演出趋近于“俗”,和昆剧所处的大环境有直接关系。尤其清中叶以后,被统称为“乱弹”的俗腔俗戏成为剧坛主流,这对昆剧的“俗化”是一个极大的推动。这里可从当时戏班的“雅部”、“花部”之分说起。
乾隆后期,记载中已有“雅部”、“花部”之称,有两条重要材料。一条见于吴长元《燕兰小谱》(《例言》):“元时院本,凡旦色之涂抹、科诨、取妍者为花,不傅粉而工歌唱者为正,即唐雅乐部之意也。今以弋腔、梆子等日花部,昆腔日雅部,使彼此擅长。各不相掩。”这是对书中所录旦脚艺人的一种划分:演唱俗腔俗戏(弋腔、梆子等)的艺人归于花部,演唱昆剧的艺人归于雅部。另一条见于李斗《扬州画舫录》:“两淮盐务例蓄花、雅两部,以备大戏。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统谓之乱弹。”花、雅两部这里又是两淮盐商对所蓄戏班的划分:演唱乱弹的戏班为花部,演唱昆剧的戏班为雅部,划分的目的,是为了在迎接南巡的乾隆皇帝时“分类进呈”。在这两条材料中,划分雅部、花部的依据当然还是昆剧与乱弹在品质上的显著差异:昆剧品位高,主要体现文人旨趣,故昆班为雅部;乱弹档次低,形式灵活,种类繁多。主要为普通民众欣赏,故乱弹班为花部。
吴长元以“雅部”、“花部”划分北京旦脚艺人,和两淮盐商以“雅部”、“花部”划分他们在扬州办的戏班,,都有很具体的目的;近数十年来学界常将“雅部”、“花部”两个概念无限放大,用来统称整个清代全国各地的昆剧和乱弹(常常不是指昆剧戏班和乱弹戏班,而是指昆剧和乱弹本身),其实不大合适。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便将清代全国的两类戏班统统划为花、雅两部,也并不等于乱弹和昆剧处于绝然对立的状态。从剧坛的实际情形看,戏班的花、雅之分与腔戏种类的昆、乱之分常形成交叉,情形颇为复杂;昆剧也正是在这样的局面中,无可避免地融入了更多“俗”的成分。
花部戏班为了丰富演唱内容,提高自身档次,总要尽可能学习和吸收昆剧。蒋士铨杂剧《升平瑞》(作于乾隆前期)第二出写到一个戏班,自称“昆腔、汉腔、弋阳、乱弹、广东摸鱼歌、山东姑娘腔、山西卷戏、河南锣戏,连福建的乌腔都会唱,江湖十八本,本本皆全”③。艺人的这番话也许有自夸成分,但对靠市场存活的民间戏班来说,“货色”总是越多越好。昆剧档次高,艺术积累深厚,故很长时间内一直是乱弹艺人尊崇和学习的对象(甚至被尊为“百戏之祖”)。如乾隆、嘉庆时陆续从南方进入北京的徽班,演出戏目中便有很多昆剧。直到清末民初,北京的皮黄班仍然保持着这种昆、乱兼演的做法,以致北京梨园行评价“好角儿”始终有一条标准:“昆、乱不挡”。如有人记述清末的情形:“老伶工未有不习昆曲者,如(程)长庚之《钗钏大审》,(徐)小湘之《游园惊梦》《前后亲》,谭鑫培之《别母乱箭》,何九(即何桂山)之《嫁妹》《山门》,未易更仆数。即后来之陈德霖、钱金福诸伶,皆系科班出身,于文武昆乱无不熟习。内行中谓必先学昆曲,后习二黄,自然字正腔圆,板槽结实,无荒腔走板之弊。亦如习字之家之先学篆隶,再习真草,方得门径也。”“该期内北京皮黄(后称京剧)迅速成长,唱念做打之精妙远远超过其他地区的皮黄,并最终取代昆剧成为剧坛宗主,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从昆剧汲取养分,包括学习昆剧的唱法、身段和移植改编昆剧的作品。北京之外,各地乱弹班兼演昆剧的情形也很普遍。后来各地的“多声腔剧种”,几乎都包含昆腔(如川剧、湘剧、祁剧、粤剧、赣剧、婺剧、瓯剧、绍剧、柳子戏等等)。当然乱弹艺人唱昆腔、演昆剧,很难中规中矩和保持高雅格调。乱弹学习昆剧的目的本来就是为我所用,因此还常对昆剧进行“改造”。如前面说到的昆剧《混元盒》,同治以后被北京的徽班和皮黄班移植:“同治间旧京四大徽班之春台班,尝取《混元盒》传奇与《阐道除邪》大戏,复增入《封神传》小说之碧游宫、翻天印诸事,改编而成,仍名《混元盒》。既非纯昆曲,亦不尽为皮黄,乃一昆、黄兼奏之乱弹。”民国十一年斌庆社再演此戏,“拆分割裂,竞演至十一日之久,延长演期,全为牟利,而旧规于是荡然尽失矣!”乱弹班兼唱的昆腔,因与其他乱弹腔杂然相处,难免近朱者赤,常常成了“乱弹诸腔”中的一员,可以说是“乱弹化”了(一些地区还将乱弹班唱的昆腔称为“吹腔”、“昆调乱弹”等)。
在乱弹班兼演昆剧的同时,昆班也会向乱弹靠拢,其做法包括吸收乱弹的唱腔、表演和作品等。这当然也是为了对付市场。举乾隆时北京的昆班保和部为例:“本昆曲,去年杂演乱弹、跌扑等剧。因购苏伶之佳者,分文、武两部。于是梁溪音节,得聆干呕哑谑浪之间……”(卷四雅部《张发官》题注)。其中“武部”尤富乱弹色彩。如旦脚郑三官:“昆曲中之花旦也。癸卯冬入京,虽近而立之年,淫冶妖娆如壮妓迎欢,令人酣悦。台下好声鸦乱,不减畹卿初至时。尝演《吃醋》《打门》,摹写姑妇春情亵语,觉委鬼之《滚楼》不过阳台幻景,未若是之既雌亦荡
也。”⑦又如陆萼庭《昆剧演出史稿》第五章专有一节“昆剧活动的新基地——上海”,记述清后期上海昆班的情形,其中如“新编”灯彩戏、吸收水路武班戏和玩笑色情小戏、越来越多与京戏合演等,也都是趋近乱弹的做法。该章后附“清末上海昆剧演出剧目志”,其中所列小本戏、新戏、灯戏、时剧(包括高腔、吹腔、武班戏)和从京戏班吸收的戏,都和正路昆剧大不相同,其中不少就是乱弹。
清后期,不少地区还有一类低档昆班,常演出于庙台、草台,多演武戏、情节戏、神怪戏等,唱腔自由,表演粗朴,一些地区称为“草昆”——“草”自然意味着靠近乱弹。此类昆剧从性质上看,实为清前期的《钵中莲》、《混元盒》那类昆剧的延续。如浙江宁波、金华、温州等地的昆剧,和湖南桂阳的昆剧等,大体都属此类。举金华昆剧(俗称“金昆”、“草昆”)为例:“因长期流动演出于农村的草台和庙台,以农民为主要观众对象,故语言较通俗,追求情节曲折,唱腔也不拘泥于四声格腔,以演武戏、做工戏、大戏为主。……以‘麒、铁、倒、翻(即《麒麟阁》、《铁冠图》、《倒精忠》、《翻天印》)为‘娘戏(即常演的基本戏),其中大戏除少数几本文戏如《摘桂记》、《风筝误》、《翡翠园》、《荆钗记》等外,大多是武戏,如出自《西游记》的《火焰山》、《九曲珠》、《通天河》、《无底洞》;出自《封神传》的《鹿台》、《兴周图》和《翻天印》;以及《飞龙传》(演赵匡胤故事)、《金棋盘》(演樊梨花故事)、《取金刀》(演杨家将故事)和出自《三国演义》的《三闯》、《败悖》、《负荆》、《训子》、《刀会》、《芦花荡》等。这类昆班后来多与乱弹“合班”(昆班艺人搭入乱弹班),由此带到乱弹班中的昆剧,更与乱弹混为一片了。
上述情形表明,民间昆班的演唱常常雅、俗混杂,不同情况下“俗化”的程度不尽一致,但总体看它们不可能“雅”到文人士大夫的家乐那样的境地(有的技艺高超的昆班艺人可以充任文人家乐的教师,但他们并不代表民间昆班的普遍水准)。到后来“草昆”和乱弹班演唱的昆剧,实际上已和乱弹是同一个档次。
总之,不论在作为腔戏种类的昆剧与乱弹之间,还是在作为戏班的昆班与乱弹班之间,都存在种种“交错”,因而很难在它们之间简单,绝对地划分雅、俗。一方面,腔戏种类与戏班常常不能简单对应,民间昆班的演唱常常包含乱弹一类东西,乱弹班吸收昆剧的做法更为普遍,因此并不是“昆班只演唱昆剧,乱弹班只演唱乱弹”。另一方面,既然文人传奇中也有“俗”的成分(上一节说到),民间昆班搬演的昆剧更常常“俗化”,甚至可以是“草昆”,而且乱弹班也会兼演昆剧,因此也不能说昆剧一概都“雅”——我们在说昆剧“高雅”时,只是专指以文人传奇作为“一剧之本”,场上的演唱也力求体现优雅风范的那类昆剧。明清时代摆弄戏曲的文人常常很强调雅、俗之分。剧集《群音类选》、《缀白裘》和曲谱集《纳书楹曲谱》都是以收录雅剧为主,略及俗戏(这其实已很难得),而俗戏也总是与昆剧(昆曲)分别编排,井水不犯河水。但在民间戏场上,乱弹班几乎总要积极靠拢昆剧,昆班也常常“被迫”走近乱弹,结果便是昆剧与乱弹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的雅、俗界限,都无法简单、绝对地“一刀切”。
三、昆、乱之“争”与“不争”
近数十年中学界常将清代剧坛大势归结为“花雅之争”,其实昆、乱之间的关系无法用一个“争”字概括。一个戏班常常昆、乱艺人混处,一台演出常常昆、乱折出搭配,一部戏常常昆、乱兼唱,一名艺人常常“昆、乱不挡”,一个剧坛上一直是昆、乱并行……昆、乱二者不仅不是“不共戴天”,反而常常形成互补。《燕兰小谱》和《扬州画舫录》划分“花部”、“雅部”。目的也是为了让昆、乱两方的艺人和戏班各得其所,“各不相掩”,而不是将它们置于你死我活的敌对状态。当然,不同戏班置身于同一个市场,营业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乱弹班与昆腔班在同一市场中遭遇,彼此也会“争”,该种情势下乱弹班势力的膨胀,也会挤压昆班的市场份额,但那样的“此消彼长”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这里有三种情况需要辨析。
其一,营业竞争在置身同一市场的任何戏班之间都会发生,花部、雅部之间固然会有竞争,但花部内部的不同戏班之间,和雅部内部的不同戏班之间,同样也有竞争。而且从实际情形看,最激烈的竞争是发生在不同的乱弹戏班之间,而不是发生在昆班与乱弹班之间。因此不能说乱弹都是一家人,乱弹与昆剧则互为“天敌”。
其二,昆班(尤其大城市的昆班)多服务于上流社会,乱弹则主要是面向中下层社会,它们各有不同的营业重点,因此并不一定总要在同一个市场上短兵相接。例如在北京,宫廷和王府豢养的昆班(或昆弋班),一般不会在市井戏园里与乱弹班打对台。又如小说《歧路灯》第七十八回写谭府办喜事:一个昆班在府内厅堂上演唱,一个“梆锣卷”乱弹班在府外街心台上演唱,二者“互济其美,各擅其妙”,它们之间也不是“争”的关系。当然,假如一场堂会戏是在昆班和乱弹班之间二择一,那便是昆班与乱弹班狭路相逢了,但那样的冲突未必是昆、乱关系的主要方面。
其三,戏班之间的竞争与声腔之间的起落消长不是同一件事,不宜混为一谈。对于一个戏班乃至一个艺人来说,不论什么时候观众喜欢的腔多唱,观众不喜欢的腔少唱,这很正常,无需视为声腔之间的“争”。又如在清官编演的“大戏”中昆腔、弋腔各占多少比例,类似于一个乱弹班的演出戏码中西皮、二黄各占多少比例,都主要不是“争”的问题(正如一个人的左手、右手不会“争”一样)。不论乱弹诸腔之间,还是昆剧与乱弹之间,此类“你多我少”都属于正常的艺术选择,说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的观赏需求变化的反映,如此而已。
反过来说,乱弹的快速发展——既包括占领更大市场,也包括艺术上的不断提高——靠的是艺术上的广采博纳和努力创造,也不是靠和昆剧“争”。乱弹总体上不会把昆剧当作敌人,这既是因为乱弹在上升阶段需要努力学习昆剧,也是因为在市场上昆班完全不能构成对乱弹班的威胁。清中叶以后剧坛日益繁荣,也主要不是靠“花雅之争”,而是靠乱弹内部的艺术竞争和营业竞争。虽然市场严酷无情,实力不足的戏班、艺人和腔戏种类难免会被淘汰,但“丛林法则”也大大促进了乱弹的总体发展。
这里不能不提到:前数十年对“花雅之争”的强调,与某些“意识形态”在艺术领域的深度介入(包括“斗争哲学”的盛行)有一定关联。当时讲“花雅之争”总要与“政治背景”挂钩,似乎是清代最高统治者的“崇雅抑花”政策左右着“花雅之争”的动向和结果。时至今日,“花”是否代表“反封建”、“雅”是否代表“封建”之类问题,应已无需讨论。清代最高统治者对不同戏曲种类的态度——康熙时昆、弋兼蓄,乾隆时花、雅并赏,同光时帝后转嗜皮黄,慈禧晚年又喜欢花鼓戏等等,显然不能都归结到什么“阶级属
性”。
尽管昆、乱关系不宜简单归结到一个“争”字,但剧坛盟主易位是大事,戏曲史研究应该重视,昆曲由盛转衰的原因也很需要反思。下面再就这方面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昆剧之“衰”,兼涉社会和艺术两种层面:社会层面指营业地盘(势力范围和社会影响)缩小,艺术层面指作品艺术品质滑坡(包括已有作品的演唱水准低劣,新作品的数量、质量下降等)。下面分别从这两种层面看昆剧之“衰”与“花雅之争”的关联。
在社会层面,“曲高和寡”四字已可概括昆剧的处境。昆剧本来主要是高人雅士把玩的东西,其存活也必然以文人阶层为主要依托,但在清代,康熙以后文人不再热衷传奇创作,家乐也逐渐绝迹,这意味着昆剧失去了最重要的生存基础。大众娱乐市场对文人创作的昆剧来说,是一种“异己”的环境,因为高雅艺术欣赏不易(所谓“其曲弥高,其和弥寡”),创作更难,故“阳春白雪”从来不是市场的宠儿——在市场上如鱼得水的,只能是形式明快、制作便捷、欣赏者众多的通俗艺术。民间昆班虽然对文人的作品有种种“俗化”式改造(前已说到),但该类做法受拘束较多,总体力度也有限,不足以让昆剧真正适应市场。由此而言,昆剧的“地盘缩小”虽然和乱弹的兴盛有一定关系,但乱弹只是一种外因,并不起决定作用。
社会处境的不利,也会对艺术本身有不良影响,甚至与艺术生产的滑坡形成恶性循环。昆剧在清中叶以下几乎完全丧失创新活力——在乱弹积极学习昆剧、努力提高和创新的同时,昆剧一味我行我素,艺术上不作新的开拓进取,便是这种恶性循环的一种表现。举北京集芳班的情形为例:“道光初年,京师有集芳班,仿乾隆间吴中集秀班之例,非昆曲高手不得与。一时都人士争先听睹为快。而曲高和寡,不半载竞散。其中固大半四喜部中人也。近年来,部中人又多转徙入他部,以故吹律不竞。然所存多白发父老,不屑为新声以悦人。笙、笛、三弦,拍板声中,按度寸lJ节。韵三字七,新生故死。吐纳之间,犹是先辈法度。若二簧、梆子,靡靡之音,《燕兰小谱》所云‘台下“好”声鸦乱,四喜部无此也。每茶楼度曲,楼上下列坐者落落如晨星可数。而西园雅集,酒座征歌,听者侧耳会心,点头微笑,以视春台、三庆登场,四座笑语喧阗,其情况大不相侔。部中人每言:我侪升歌,座上固无长须奴、大腹贾。……虽未敢高拟阳春白雪,然即欲自贬如巴人下里固不可得矣。”“昆班这种恪守“先辈法度”、不愿迈出新步的做法,和乱弹四面八方吸取、全力创新扩张的势头,形成强烈对比。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自康熙年间《长生殿》和《桃花扇》问世后,昆剧一直极少推出新作。陆萼庭《昆剧演出史稿》说道:“一个剧种兴旺发达的鲜明标志是,随时有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创作作为新血液补充进来。……但昆剧后期近二百年的历史,基本上是折子戏演出方式的历史,新的剧目积累简直等于零……”当然新戏也可以举出《雷峰塔》等,但从数量到质量都实在有限。康乾时期宫廷“内部编演”的一系列“承应大戏”,主要唱昆腔,应属昆剧新戏,但它们不可能对昆剧有全局性推动。道光咸丰年间宫廷有一批昆腔“轴子戏”,包括《棋盘会》、《铁笼山》、《青石山》、《挑华车》、《盘丝洞》、《射红灯》等,后来由北京的徽班和皮黄班演唱,也是昆剧新戏。但该类戏注重情节和武打,路数近于乱弹,与以文人传奇为基础的雅唱昆剧相去甚远。同治间“昆乱不挡”的梅巧龄曾率四喜班演出《盘丝洞》,唱的是昆腔,同时却有众蛛精赤裸上身沐浴河中的情景。这类戏当然也不可能为昆剧带来新的局面——以“花雅之争”的视点看,它们更像是为乱弹阵营添助声势。
显然,昆剧“不屑为新声”(视创新为“自贬”),也推不出像样的新戏,这与其说是“争”不过乱弹,不如说是弃而不争,即未真正在艺术创作上与乱弹展开竞争。这种自我放弃既是“地盘”缩小带来的一种结果,也使得昆剧衰而愈甚。昆剧的这种消极状态,原因也不能归结到乱弹方面。至于向乱弹靠拢的做法,更离开了昆剧自己的独特品性,不是昆剧应有的振拔之道。
这里再看前人对昆剧之衰的一些论述。王梦生《梨园佳话》云:“嘉道之后,海内宴安,仕绅蒜会,非音不樽。而郡邑城乡,岁时祭赛,亦无不有剧。用日以多,故日以下。伶人苟图射利,但求窃似,已足充场,故从无新声新曲出乎其间。《缀白裘》之集,犹乾隆时本也。道光之季,洪杨事起,苏昆沦陷,苏人至京者无多。京师最重‘苏班,一时技师名伶,以南人占大多数。自南北隔绝,旧者老死,后至无人,北人度曲,究难合拍,‘昆曲于是乎衰微矣。””这也是从社会和艺人的状况来说明昆剧之衰,并同时说到“地盘缩小”和艺术滑坡。陆萼庭《昆剧演出史稿》曾归纳三条“昆剧衰败的原因”。第一是昆剧的主要支持者(官僚、文人和其他方面的“戏迷”)的变化:乾嘉以后,“‘戏迷中出现了兼好层,即兼好昆乱之美,无所轩轵”;同光以后,“‘文人与昆剧的关系日益疏远,真正的昆迷很少见了”。第二是昆班“单声腔不敌(乱弹)多声腔”,花部舞台丰富多彩、新鲜热闹、生动活泼,昆剧则显得保守陈旧。第三是“曲文过于典雅,排场过于冷静,与世纪交替的时代精神不相适应”,昆班“经营方式极为落后,因此要作一些较大的改革也觉无能为力。……主力、骨干经常处于动荡之中,昆班力量日见削弱。旧戏迷群早已老化、瓦解,新观众队伍始终不能凝聚集结起来。这里也说到社会层面和艺术层面的若干重要问题,但其中有些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思考。
当初曾是昆剧的主要缔造者的文人,为何后来与昆剧日渐疏远,当然最值得注意。乱弹初兴时很多文人曾十分不屑,但随着乱弹不断成长提高(包括努力学习昆剧),越来越多的文人又被乱弹“争取”过去。清末民初,不少文人甚至不遗余力投身乱弹创作。如果怀疑热衷乱弹的文人不懂昆剧、不懂艺术,最好去读读吴长元、杨懋建、罗瘿公、齐如山、陈墨香等人的著作,包括小说《品花宝鉴》等。其实众所周知,当时督促程砚秋、梅兰芳等皮黄艺人努力学习昆剧的,正是罗瘿公、齐如山等。罗瘿公、齐如山、陈墨香等为何大写乱弹剧本,却不去创作昆剧呢?应该是因为他们觉得乱弹在艺术上还大有可为,昆剧则已难措手。陈墨香《观剧生活素描》曾说到这一点。乱弹曾大量翻改昆剧作品(参与其事的有不少文人),引来了一些人的批评,对此陈墨香回应道:“凡事人毁不如自毁。昆腔不自己毁坏,乱弹毁昆腔不动。总而言之,酸甜都是可吃的,馊饭可不能下咽。提倡昆曲的朋友不可不明白这个道理。与其反对乱弹翻改,莫若先把昆腔详细审正,去伪存真,才提的起梁伯龙、魏良辅真正的精神。”“昆腔本是国粹,自然能够长起势力,那乱弹越翻昆曲,越能给昆曲宣传,……讲昆腔不真实,何如翻成乱弹直捷痛快!”陈的言辞有过激之处,但他深知昆剧是国粹,同时也深感当时的昆剧真、伪混杂(譬如前引《梨园佳话》说到的“但求窃似”)。陈并不是
以昆剧为“敌”——在他的小说《梨园外史》中,一流艺人都是昆、乱不挡。只是作为站在创作一线的编剧者,从艺术施展和满足观众需求出发,陈认为乱弹更“直捷痛快”。
艺人的情形也需要注意。乱弹艺人努力学习昆剧,却不是在自己的戏里简单照搬昆剧的做法,而且随着羽翼逐渐丰满,乱弹艺人对昆剧的学习越来越少,自主创新越来越多。梅兰芳曾说道:“大概在咸丰年间,他们先要学会昆曲,然后再动皮黄。同光年问已经是昆、乱并学。到了光绪庚子以后,大家就专学皮黄,即使也有学昆曲的,那都是出自个人的爱好,仿佛大学里的选课似的了。”程砚秋则直接表达过乱弹艺人对昆剧的看法。程砚秋在唱法和唱腔创作方面成就很高,这与他对昆剧的学习借鉴有很大关系,但在此同时,他也指出了昆剧的局限:“昆腔因有牌谱的拘束,不能显‘人。京调(按指京剧)皮黄则最能显人。这是最大的分别。……不论何种戏曲,有一句词,必然有它的意思,把意思唱出来,便是‘人心的‘人声。但昆戏的词句。完全由填词的人写定,腔调则由打谱的人限定。唱的人的心和声,都被客观拘住,不但不能自动地增减词字,而且不能自动地把腔调提高或降低。至于轻重疾徐长短一切只能照谱唱出,不能自由伸缩。‘乱弹则不然,只要有‘心,就能生出各样音声。因为没有牌谱的拘束,都有创新腔出名角的可能。”昆腔是先由制曲者定了牌名,填了词,打了谱,然后每个艺人都须依照那些字句工尺唱。千篇一律(好比模型字体,虽然整齐,却没有个性,不算书法)。”程的话也不一定都准确(暂不辨析),但却道出了一位乱弹艺人在创作实践中的真实体会。自由创造(包括每一位创作者的个性发挥)无疑是乱弹的生命所在,如果乱弹艺人也“被客观拘住”,只能按照多年前的某种“定谱”去唱,乱弹的进步和繁荣便无从谈起。程的讲法也表明:乱弹艺人既要学习昆剧,又不会把自己局限在昆剧的框范之内,他们是在别人的止步之处找到了自己的发展空间。
再看昆班艺人。前面引到的若干条材料。都说到了昆班艺人的因循和消极。北京的情形最为典型:昆剧和乱弹同样是面对上至宫廷、下至市井的观众,艺人同样是卖艺为生,而且昆剧早已占据剧坛制高点(作为剧曲“正宗”得到文人赏识和宫廷抬爱),但乱弹(皮黄)却不断自我提升,大打翻身仗。赢得了上下各色人等(包括很多文人)的喜爱,昆剧却把上至帝后、下至黎庶的观众丢失殆尽,“社会资源”几乎统统拱手送给乱弹。同样是事在人为,人同样有选择的能动和自由,昆班艺人的做法为何与乱弹艺人如此相异?这一问题涉及诸多方面的复杂因素,无法一言蔽之,但至少在昆、乱艺人各自的艺术理念和昆剧、乱弹各自的艺术基质中,也能找到部分答案。程砚秋曾云:“戏曲的发展,可以说大半由于‘腔的竞赛勇进。”昆腔在魏良辅时代确曾“竞赛勇进”,并一举开创出“四方歌者皆宗吴门”的盛大局面。明后期及清初,昆剧也曾佳作迭出,推出了戏曲史上辉煌的“传奇时代”。但昆剧也很快转向自我封闭(清前期的“定腔定谱”是显著标志),其后便不再以开放的姿态投身竞赛,激流之中不是“勇进”而是“勇退”,这当然等于把前途让给了别人。“定腔定谱”之类做法,原有推崇经典、固守高雅品位的用意,这无可非议。但经典作品可以定型。一门艺术却不应该自我凝固。文人将经典转化为“格律”,以为经典只能经由逼仄的“格律”打造,这种“以为”本来包含误区①。文人不面对市场(除了陈墨香等),摆弄“格律”是小圈子中的一种雅兴;艺人却要靠市场活命,他们不能“被客观拘住”(其实是人为的“客观”),因为戏曲观众的主体总是希望得到更新、更美的耳目愉悦,希望作品能在他们的内心激发更多的共鸣。
昆剧最初主要是按照文人的意志打造,故以阳春白雪为主导倾向;后来昆剧越来越倚重市场,却未能在创作的理念和机制上“转轨”——几乎全吃老本,不能源源推出像样的新腔新戏,便是具体表现。不接受“市场规律”,如何能在市场上立足?
最终问题是,昆剧要摆脱“衰”的命运,就必须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借助包括市场在内的诸方面力量,不断打造出新的佳作。新的作品不应该降低品位,但最好能做到雅俗共赏(“转轨”是否会把阳春白雪变成下里巴人,这取决于实际的创作取向和当事人的艺术水准)。由此而言,丢掉“梁伯龙、魏良辅真正的精神”很不明智,以乱弹为“敌”也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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