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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范畴的历史唯物主义提升

2009-04-29王峰明

教学与研究 2009年6期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马克思

王峰明

关键词生产力;思维抽象;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

摘要在马克思生产力范畴和理论的历史嬗变中,《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受英法社会主义经济学家思想的激发,马克思不仅赋予生产力以全新的思想内涵,而且由此出发,对人、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作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从而彻底翻转了旧哲学历史观的认识原则和理论逻辑。然而,作为一种“思维抽象”,虽然已不再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评李斯特》中那样,仅仅停留于“感性具体”的表面的直观,但也尚未达到对生产力在现实社会中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具体的历史的发展的理解和把握。实现向“思维具体”转变的任务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完成的。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09)06-0027-07

生产力范畴和理论在唯物史观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居于至关重要的位置,然而对它的研究至今是一个最为薄弱最为贫乏的环节,这严重地影响了认识和把握唯物史观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和高度。立足于马克思思想发展中具有代表性的文本,通过对其生产力范畴和理论嬗演的历史脉络和轨迹的梳理,笔者认为,马克思对生产力的认识和研究,先后经历了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评李斯特》为代表的“感性具体”阶段、以《德意志意识形态》和马克思写给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以下简称《致安年科夫的信》)为代表的“思维抽象”阶段和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代表的“思维具体”阶段。只有认清这些各具特点的发展阶段,才能分辨生产力范畴所具有的多个层面的指涉和多种形式的存在,从而为深入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奠定基础。本文论述的是其中的第二个阶段。

从1843年10月着手研究政治经济学开始,到1845年春写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思想受各种思想酵素的启发和作用,在艰苦卓绝的理论探索中,像“原子裂变”般地升腾飞跃着。1845年秋动笔1846年5月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在其中,马克思对生产力问题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第一,不再从抽象的“人”和“人的本质”出发审视、批判生产力,而是相反,从物质生产和生产力出发理解、解释现实的人和人的本质。

马克思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他还说:“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这就是说,人是由自己的物质生活决定的,是由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的条件和方式决定的,而物质生活的生产条件和方式又是由“现存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决定的。因此,马克思指出:“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自我意识和‘唯一者的身份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受到干扰”。生产力不仅决定着人的存在和本质,而且决定着人的发展和解放的程度。“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而这种转变又取决于生产方式、生产力和交往的发展。“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

第二,不再从抽象的“人”和“人的本质”出发审视、批判社会,而是从物质生产和生产力出发理解、阐述现实社会和社会的结构特征。

在总结自己的新的历史观时,马克思指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什么是“市民社会”?以马克思之见,“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市民社会”是整个历史的“基础”,是理解国家、政治活动和意识等的出发点,而市民社会及其发展又受到生产力及其发展的制约和决定。所以,从总体上看,是“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马克思认为,“分工的阶段依赖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从“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出发,马克思探讨了:(1)“所有制”问题。“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是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所有制的发展。(2)“阶级”问题。阶级的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同时,“分工也以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的分工的形式在统治阶级中间表现出来,因此在这个阶级内部,一部分人是作为该阶级的思想家出现的,他们是这一阶级的积极的、有概括能力的玄想家,他们把编造这一阶级关于自身的幻想当作主要的谋生之道,而另一些人对于这些思想和幻想则采取比较消极的态度,并且准备接受这些思想和幻想……这种分裂甚至可以发展成为这两部分人之间的某种程度的对立和敌视,但是一旦发生任何实际冲突,即当阶级本身受到威胁的时候……这种对立和敌视便会自行消失”。不同阶级的“划分”和同一阶级内部的“分裂”,都取决于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3)“国家”问题。“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4)“革命”问题。“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如冲突的总和,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5)“异化”问题。“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这种‘异化(用哲学家易懂的话来说)当然只有在具备

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

第三,不再从抽象的“人”和“人的本质”出发审视、批判历史,而是从物质生产和生产力出发理解、阐述现实历史和历史的发展规律。

马克思指出:“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不仅看到了生产关系的各种“表现形式”,而且揭示了生产关系的“本质规定”,即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的“权力关系”。(因此,依笔者之见,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提出了唯物史观的另一个核心范畴即“生产关系”。只不过,尚未达到把“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直接联系起来,并用两者之间的矛盾运动解释社会历史发展这样的深度,而只是停留在比生产关系更为宽泛和外在的“交往形式”和“交往关系”的层面。)以此为基础,马克思还分析了生产关系的各种历史的“存在形式”。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第四种是“以劳动和交换为基础的所有制”即资本主义所有制,第五种是“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的共产主义新型所有制。这样,马克思就首次提出了基于新历史观的历史分期理论。

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制”的各种历史的“存在形式”,包括不同形式的私有制的更迭和演进,是由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的。例如,罗马帝国的灭亡,就是由于“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农业衰落了,工业由于缺乏销路而一蹶不振,商业停滞或被迫中断。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并发展了的“封建的所有制”,虽然“起源于征服者在进行征服时军队的战时组织”,但“这种组织只是在征服之后,由于在被征服国家内遇到的生产力的影响才发展为真正的封建制度的”。又如,“在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必然会产生私有制”,同样,“只有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再如,未来的“共产主义”也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或者说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这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因此,历史发展的“动力”,并不在于“暴力、战争、掠夺、抢劫等等”,而在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展开过程是:“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这就是说,人的发展、交往形式的发展和历史的发展同生产力的发展是一致的,是同一个发展过程在不同方面的表现。

马克思的上述生产力理论,在1846年12月28日写给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得到了最为凝练和集中的阐释。第一,生产力是历史存在的客观基础。“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第二,前后相继的生产力的联系本身就构成了历史的内容。“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作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越益发展而越益成为人类的历史。”历史的发展就是“由于人们既得的生产力和他们的不再与此种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相互冲突而产生的伟大历史运动”。第三,生产力为历史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

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评李斯特》中将生产力置于接受审查和批判的对象的位置,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中把它作为解释社会、历史和人的本质的“阿基米德点”,马克思对待生产力的态度和认识的这种转变的真正动因是什么呢?

笔者非常赞成这样一种判断:它既不是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激发,更不是李斯特国民经济学的启示,而是威廉·汤普逊、布雷和托马斯·娄·艾德门兹这些既是社会主义者又是经济学家的思想的推动。1845年7—8月,马克思与恩格斯一道对资产阶级工业王国英国进行了首次考察访问。访问期间,马克思在曼彻斯特阅读了英法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著作,并写下了《曼彻斯特笔记》:在英法社会主义经济学家那里,不是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马克思那样,对劳动价值论持否定和批判态度,而是接受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则,并由此出发,确立物质生产和物质生产劳动(者)对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资本与劳动的交换,破坏了价值规律所要求的等价交换原则,是一种不公平的分配制度。他们也不是像马克思那样,将生产力看成是一个需要施以人本主义批判的对象,而是接受了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力概念,并由此出发,反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制度自然化永恒化绝对化的非历史态度,反思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论证其历史性和暂时性——由于资本主义制度阻碍和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必将为更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中有一些重要概念和表述,如:“物质生产”、“生产力”、“生产方式”、“上层建筑”和“社会形态”等,都频繁出现在这些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著作当中,甚至成了彰显其思想的核心概念。由此不难看出,英法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理论主张对马克思思想转变产生了巨大影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前者的思想已经达到唯物史观的高度。因为,他们虽然注重生产力的发展,但并没有把这种发展提升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的层面;他们虽然主张变革资本主义私有制,但并不反对私有制本身;或者虽然主张消

灭私有制,但只是局限于对交换媒介即货币、交换组织和交换关系的变革,也即局限于在交换和分配领域而不是在生产领域实行变革。

随着对生产力在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的转变,生产力本身的“含义”在马克思具有变革性意义的解释框架中也必然会发生相应改变。

从马克思与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关系来看,后者特别是在亚当·斯密和李嘉图那里,生产力是属于“物质生产”领域的,或者说是物质生产具有的“力量”。“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而其他领域的劳动则是“非生产劳动”。用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的解释,前者指的是“农业”、“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和“运输业”这五大产业部门中的生产活动;后者则包括纯粹的商业流通、国家和军队等政治活动、教育和科学研究等精神文化生产。当然,马克思的生产力范畴不是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生产力概念的直接“搬运”,不是仅仅作为一种“物量”指标而存在,而是在吸收英法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观点的基础上,对之进行了改造和提升:生产力是在物质生产中形成并体现出来的决定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一种“物质力量”和“物质结果”。生产力不再仅仅是处于次要位置的经济学概念,而是成为了极为重要的哲学社会历史观的范畴。

从马克思与李斯特国民经济学的关系来看,在后者那里,生产力概念居于经济学理论的核心位置。李斯特反对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同样也反对他们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从生产、创造价值和交换价值出发,斯密和李嘉图等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强调的是“物质生产”的重要性,而从“生产生产力”出发,李斯特的“国民经济学”则更为重视“国家,法律、政治制度,教育、科学研究”等的作用,认为这些部门才是“生产生产力”的部门。斯密和李嘉图从来没有讲过“国家生产力”或“政治生产力”这样的话,李斯特则专门探讨了这两个问题,而对于“物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力”却只字未提。这些都使李斯特在生产力问题上同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从根本上区别开来。而除了突出地强调生产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之外,李斯特与马克思也毫无共同之处。由此也不难看出,如果说,李斯特的生产力思想对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形成发挥了什么作用,那么,它至多是一种反面的提示作用,使马克思开始关注和思考生产力——自然是“物质生产力”而不是李斯特讲的“政治生产力”或“国家生产力”,甚至是“精神生产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

从马克思运用“生产力”概念的原初语境来看,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的前提和哲学思维的出发点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从事“物质生产”、“物质交往”、“物质活动”和“物质行动”的人,而不是从事“精神生产”、“精神交往”、“精神活动”和“精神行动”的人。相反,精神生产是物质生产的“直接产物”,“意识”甚至人们头脑中的“模糊幻象”也是他们“可以通过经验来确认的、与物质前提相联系的物质生活过程的必然升华物”,“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马克思总是把下列概念并列起来使用:“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条件”与“交往条件”、“生产方式”与“交往方式”、“生产关系”与“交往关系”、“生产”与“交往”、“生产”与“交换”、“工业”与“商业”,等等。这就说明,工业是生产的领域和生产活动,商业则是交往的领域和交换活动。由此联想《资本论》的基本结构:第一卷分析的是“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过程”,第二卷分析的则是“实现”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流通过程”或“交换过程”。生产活动是以人与人的关系为“前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交往活动则是以“物”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换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前者属于“人对自然”的改造,后者则属于“人对人”的改造。不难看出,马克思讲的作为社会存在“基础”和历史发展“动力”的“生产”,指的就是“农业”、“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和“运输业”这样的“物质生产”,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精神生产”;“生产力”指的就是人们在这些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并表现出来的一种“物质”的而不是“精神”的力量或能力,指的是“物质生产力”而不是“精神生产力”。以此来看,那种把历史唯物主义中对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生产力范畴,扩展到“精神文化”甚至是“政治军事”领域中的观点,严重背离了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根本精神,是一种典型的“泛生产力论”。

但是,至今被人们所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对生产力及其社会历史地位和作用的确认,在生产力基础上对社会存在和历史发展的阐释,都是非常抽象的,是对生产力的一般特征、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历史发展大致脉络所作的粗线条描述。对更为详细更为具体的问题的认识,例如:生产力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其内在结构是什么?生产力的发展经历了哪些不同的历史阶段?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怎样推动了所有制形式的发展?所有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又采取了哪些具体形式?等等,都是很模糊的。这从马克思留下的下列文本就可以看到:“土地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封建的所有制。现代的所有制。等级的所有制。手工工场所有制。工业资本。”显然,马克思对这些所有制形式,从具体历史内涵到演变的先后顺序,都还不能给以清晰的解释。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此时的马克思虽然对待劳动价值论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但也只是限于“没有对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采取否定性的评论”这样一种态度的转变,对劳动价值论本身的具体内容和深层本质,则缺乏科学研究和把握,更谈不上在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创建科学形态的劳动价值论,并进一步创立科学的剩余价值学说。这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哲学历史观尚缺乏科学的经济学的有力支撑。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理解价值规律,就无法弄清生产力发挥决定性作用和向前发展的具体机理和过程;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不理解剩余价值规律,同样无法弄清生产力发挥决定性作用和向前发展的内在机理和过程。由此决定,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只能停留在一般的、抽象的层面,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话说,它是包含着一些“最简单的规定”的越来越“简单的概念”,是一种“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话说,它好像是一种“先验的结构”。当然,这个先验的结构即将被用于解剖资本主义的生理结构,即将被用于剖析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具体的历史的发展。

《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中的生产力理论,之所以以一种“思维抽象”的面貌出现,是由这两个文本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以前一个文本为例,马克思

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宗旨和任务,在于批判和超越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和以布·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哲学的根本原则——执着于单纯的主体或客体的“抽象原则”和它的“非现实性”、“非历史性”和“非批判性”,从而彰显马克思哲学同旧哲学的原则性区别。旧哲学是“从天国降到人间”,其出发点是“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或者说是“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与此完全相反,马克思哲学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其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也即创造生产力的人)。马克思哲学和旧哲学的“考察方法”根本不同:“前一种考察方法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马克思哲学和旧哲学的“历史观”根本不同:“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现实基础(比如生产力),“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马克思的新哲学,既不同于“抽象的经验论者”的哲学,也有别于“唯心主义者”的哲学。显然,这是写于1845年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立场在新的语境中的重申和强调。这种重申和强调,使得马克思哲学的思维之脚牢牢地站立在大地(生产力是其基层)之上。至于在大地上如何建构起新哲学或“新唯物主义”的理论大厦,则绝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能完成的,需要继续进行理论探索。这种探索比起对旧哲学的原则性批判和对新哲学的原则性阐释来显得更为繁难复杂,也更为艰苦细微。可以说,这一任务耗费了马克思随后几乎所有的岁月,直至其晚年也没有停止这种探索。

其实,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哲学思想作为一种“思维抽象”的性质,马克思是有明确说明的。他说:“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实证科学”是马克思对新哲学特点的指认,它是一种“真正的知识”,这种知识描述的是“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这种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包括生产力理论,就是这样一种“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和公式。”这一段论述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思想是一致的。他认为,若停留于对生产一般——“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的认识,就不可能弄清任何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现实生产活动。要真正获得对现实生产活动的理解和把握,就必须在对一般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的基础上,实现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的升华,如要获得对现实的生产力和历史发展的认识,就必须借助于对生产力和历史发展的一般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对每个时代的个人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活动”加以具体的历史的“研究”。

如果说,作为“感性具体”,《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评李斯特》中的生产力仅仅是一种“现象性描述”;那么,作为“思维抽象”,《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科夫的信》中的生产力就是一种“本质性的描述”。接下来的任务,便是以“本质和规律性”认识为基础对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和阐释,把生产力理论推进到“思维具体”的崭新阶段。这一任务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完成的。

[责任编辑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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