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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农村新装电表 部分调查,全不合格

2009-04-28卞瑞鹤席德全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9年3期
关键词:太康县电业局电表

卞瑞鹤 席德全

电工收取村民每块电表检测费5元钱,新电表每块70元钱,新表箱每户收取35元(每个电表箱装4个电表)。这样下来,这次农村电网改造中,每户要交110元。如果不交钱就不给供电。

这种怪现象,就出现在太康县部分乡村。

电表有问题?

“村边的变压器是农村电网改造时装的,听说是国家拨款,但镇上让我们村每户交50元钱。”太康县马厂镇时窑村一位姓时的村民告诉记者。

“我们这里每盖一间房就要收取50元,说是电费,但用电还需另外交费,不交不给供电,这样是否合理?”

“我们家新装了电表,但感觉比以前快了许多,电表会不会有问题?”

在时窑村村头,记者看到了群众所说的变压器。整个变压器装置十分简陋,连最基本的安全设施配电柜都没有安装。

村民反映:“我们村约有人家100多户,每户交50元就5000多元钱,这样简单的变压器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况且,听说买变压器用的是农村电网改造专项资金,是国家拿的钱。再说了,没有安装配电柜,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篱笆集村,与时窑村相邻,村民所反映的问题更为严重。

据了解,2008年11月,该村实施了农村电网改造,全村80多户村民都换了电表,并且安装了新电表箱。

村民告诉记者,在电网改造中,除了三四家电表没换外,其他的电表全部被检测出有问题并要求必须更换。

而电工收取村民每块电表检测费5元钱,新电表每块70元钱,新表箱每户收取35元(每个电表箱装4个电表)。这样下来,这次农村电网改造中,每户要交110元。如果不交钱就不给供电。

“不知道怎么回事,换了新表后,家里的用电量比以前多了许多,我家现在就一台21英寸彩电,4个40瓦的电灯泡,前天我看了一下,从年前11月17日起到现在已经用了80多度电了。”村民王仓文对电表是否有问题提出了疑问。

说到新电表,在场的每一个村民也都觉得自家新装的电表走得快。难道电表真会有问题?

有关人士如是说

在太康县电业局,农电工作部王锦文表示:校表是不允许收费的,电工只负责把电表带到电业局指定的有关部门,电工本人无权校表;变压器没有安装配电柜确实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是不符合规定的,至于每户交50元安装变压器的事情和电表箱收费是否合理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落实;建造房屋按间收费的情况也是不允许的,这样的情况以前出现过,现在不会再有;至于电表快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年前农村电网改造所用的电表都是经县电业局专门校对过的。

在记者的要求下,中午时分,太康县电业局王锦文、李建党等三位同志与记者一道来到篱笆集村落实情况。

走访过程中,马厂镇供电所所长陈令超开着“无牌警车”赶了过来,他找来该村电工,电工向太康县电业局的工作人员交代了收费情况。他解释说:“表箱是村民让我代购的,电表都在电业局校过了。5元钱校表费主要用于自己去县里来回的路费和吃饭钱。”

“电表和电表箱在哪里买的?有没有发票?在哪里校的表?”

对于这样的提问,电工显得有些慌乱。

“在乡里统一买的,有发票……在县电业局校的表。”

“电表多少钱一块,能否看一下发票,在电业局哪个部门校的表?”记者接着问。

“我也记不清楚了,发票不知道放哪了……”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陈令超,他便不再说话。

对于这样的情况,陈令超也不置可否。

按照王锦文的建议,在篱笆集村随机拆卸了3块新表和1块旧表,在时窑村随机拆卸了1块新表,带回电业局检测。

在时窑村一处正在建造的两层楼前,电业局一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证实了建房屋每间收取50元供电费一事。

检验新表全不合格

“这4块新表全不合格。”看到带来的4块新表,太康县计量监督局负责检测电表的一位女同志肯定地说,“经过电业局批准的电表都带有这样的标志。”说着,她拿出合格电表让记者看。

从外观上看,不合格电表在颜色和样式上都与合格电表有很大的区别。

“表封都是假的。这样的电表通常情况下我们是不校的,因为它根本就不属于我们规定使用的。”她接着说。

“上面不是都标有‘太康县电能计量的字样吗?”站在一旁的王锦文走过来,看着红颜色的表封疑惑地说。

经测量,其中一块新表快8%,远远超过“±2%”的误差允许范围。所带来的5块电表中,只有那块旧电表是合格的,4块新表无一合格。

记者还了解到,合格电表的价格是70元一块。

而后,当记者打算将这一问题向太康县电业局主管领导反映时,却始终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

确保农民用电权益?

从农民的满脸吃惊和迷茫中可以看出,他们是被蒙蔽了,但“否则不给供电”这样的话更能说明他们的无奈。

“局里在各村许多电力设施上都写有举报电话,在电视上我们也就用电如何维权进行宣传。此外,局里也加大下乡监察力度,以确保农民用电权益。”采访中,王锦文和其他两位电业局工作人员曾信心十足地说。

调查的结果显然使电业局的同志感到尴尬。

“电是商品,偷电是犯罪行为。”这样的标语在农村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显然,这是告诫村民,用电要交费,偷电是犯罪。

从走进太康县电业局那一刻起,记者就感到了反映问题的艰难:电业局大门之难进且不必说,在百转千回之后得以与相关负责人相见才可谓难;事情调查清楚了,本想向有关领导进行反馈,但一句“领导走了,电话不通”让记者无可奈何。

可以想象,记者反映问题尚如此艰难,就算太康县电业局公布再多的举报电话,做再多的维权宣传,来自农民群众的声音恐怕也无法有效传达。

有群众对记者说:这些混乱现象在太康县是普遍存在的。但记者暂且还不能下这样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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