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配乐之我见
2009-04-27李晶
李 晶
【摘 要】本文通过对作为“配角”的配乐在电视新闻中的运用方法、表现技巧与应用中所需注意的问题几方面分析,指出配乐编辑在制作节目中找到体现配乐价值的最佳途径。
【关键词】电视新闻 配乐
生活中,音乐是人们消解情绪和陶冶情操的重要手段。配乐诗朗诵,配乐广播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而对当前“视听兼备,声画结合”特点的电视新闻来说大量音乐的加盟也是释放节目创作灵感,唤起观众新闻兴趣的重要制作手段。配乐不是新闻中事件或人物的内在环境因素,通常是在后期制作时根据电视新闻的需要附加配上去的,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为电视新闻节目片头、片花、片尾配置的主题曲;一类是从现有的音响资料中选择与报道某一主题电视新闻的表现内容和结构相吻合的音乐。在此,就第二种配乐方式进行探讨。
一、电视新闻配乐的功用
1.增强电视新闻的可读性
一条电视新闻里,画面、解说词是主要的叙事符号。音乐以它优美的旋律,轻扬的曲调,如泣如诉的情感体验同样也参与着电视新闻的叙事,并且以其高雅性强化了新闻的“叙事性”,使新闻在单调枯燥的画面叙述中变得活跃、富有色彩。比如,北京电视台《日 7频道》播出过一条《大战美猴王》的新闻,讲的是一只不知从哪里来的猴子进入了一户居民家,很调皮在屋子里乱折腾。制作者选择了京剧中的一段锣鼓点作为背景音乐,有节奏的鼓点声配合着猴子淘气的举动,加强了画面的表现力和叙述力,让观众忍俊不禁。这正如乔·柯恩所言:“在某种情况下,画面的‘原来涵义是非常薄弱的,人们便能改为注意音乐;只要音乐真正地同画面相配,那么画面就能真正从音乐中获得它最好的表现甚至是它最好的启示力。”
2.突破电视新闻的画面局限,扩展表现空间
音乐是时间艺术,在单位时间内以线状的波形传递着信息,而画面则是图像化的视野,把空间之外的存在形式还原为空间。在图像构成的纬度里,电视画面虽然具有强效的形象性和直观性,但画面本身包含的容量是有限的,尤其是对于一些具有深刻内涵的画面,在寓意表达上有点力不从心。音乐的响起恰恰可以弥补画面的这种不足,突破画面容量,扩大画面的表现空间,延伸画面内容,在画面空间的理解上增加时间的因素。它们的结合,首先是建立在时间的延长性这一共性上的,进而建立在纵向发展的延长性与横向发展的伸展性的交叉组合上,由此形成的时空互补性,构成了立体的视听空间。
3.渲染情绪、创造意境
类似于电影和电视剧音乐通过节奏的变化,音调的高低去渲染情绪深化主题、描绘意境、激发联想。此类音乐不在多,而在恰到好处。比如,“美国的火星探测器发回火星表面照片”的一则新闻就很好地运用了音乐的手段:图像经过电脑处理,一个巨大的、快速旋转的、火红的星球美丽无比。这段持续20秒的画面配上了家喻户晓的电影音乐《星球大战》画面与音乐气势恢宏,震撼人心。
在电视新闻中,意境突出地表现在创作者的影像语言与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融合为一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不过这种境界是建立在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的。与文学作品中人们能够体会的文字意境不同,电视新闻的意境更多的是“声画合一”创造的抽象式的情景交融,而这里的情是采访者和被采访者的真情,景是新闻现场的真实的景。配乐是电视新闻真情实感的外化物,它在震撼人的心灵和感染人的情绪上有一种其他艺术难以比拟的强有力的穿透力。不论是兴奋的、激动的、欢乐的音乐,还是悲伤的、惆怅的、凄婉的、恐怖的音乐,都能与人声和画面产生出某种意境,深化新闻主题。
在各种不同节目类型的电视新闻中,音乐发挥的作用各异,除了上述的功能之外,还有概括提示主题烘托气氛、转场、推动情节等,表现力就小,不够突出,属于从属地位,在此不再
赘述。
二、为电视新闻配乐应注意的问题
配乐已经在电视新闻中得到广泛应用。在新闻制作过程中,配乐是否合理和得当,直接影响着电视新闻的含金量。换句话说,配乐虽然有多种表现功能,但是它必须服从电视新闻的叙事内容,服从电视新闻的主题,服从电视新闻的表现风格。这样,在工作实践中,配乐工作就受到音乐素材的内容、形式、音调、旋律、节奏等方面的诸多限制,很难发挥音乐本身具有的立意。为避免出现配乐的错位,使配乐与电视新闻结合得完美、和谐,笔者认为,在配乐的选择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1.目的明确
首先明确在电视新闻什么地方使用音乐,选择什么样的音乐。要明确音乐在电视新闻中是衬底,是转场,是强化气氛还是兼而有之。只有明确的目的才能做到心中有数。
注意音乐的意蕴和新闻内容要一致。配乐的编辑要有基本的乐理知识,找到音乐与电视镜头画面切换和解说词错落有致的契合点,让观众减轻视觉疲劳并享受到听觉上的惬意、韵味。并且音乐风格与新闻制作风格大体相当。不同的音乐表现的形式不同,形成的风格也就不同,比如,管弦乐的演奏给人厚重、磅礴、大气之感,民乐则给人细腻、轻快、哀伤之意。在选取配乐时,如果电视新闻表现的风格是抒情型,而选择由振奋、热烈、欢腾的民间乐器演奏的音乐,观众便会觉得视听协调不一、极为不适。
2.配乐适度,整体统一
电视是以“视”为词根,表明画面形象符号是其首要元素,也就是没有画面就没有“电视”可言。所以,配乐只能依托画面而存在,不能喧宾夺主。如果画面传递的信息是残缺的,需要配乐来延伸意义表现功能,那么配乐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同时,要处理好主信号与副信号的强弱对比,也就是解说词和音乐之间的声音强度比。关于他们之间的比例以多少合适,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通常情况下4.5:1至 3:1较为合适。4.5:1至 3:1之间有一个宽容度,编者可以根据电视新闻的内容需要来调整。
3.注意衔接的流畅性
流畅,应该说是每个电视画面和声音剪辑师都十分明确的追求目标。在电影方面,好莱坞更是把流畅视为剪辑至高无上的标准。电视新闻犹如一个电影短片,流畅是节目制作必须尊奉的原则。配乐在电视新闻的剪辑中是突然出现、慢慢消退的,音乐的断与续、声音强度的消逝、器乐的变奏与常奏,都要自然、流畅,“清浊通流,口吻调利”,切忌随意调配,任意停顿。还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电视新闻的配乐应该是新颖的、多样的,不能墨守成规,恪守“音画合一”法,“只是听从各种生理或心理反应的事件或动作,那就毁了音乐;将它贬低成一种无机的原始因素——音响。因此,很明显,音乐必须拒绝刻板地追随画面”。在实际应用中,配乐的路子要拓宽,要从创新的角度合理地运用“音画对位”方式,加强音乐的讽刺、诙谐、反传统、反模式化效果。笔者认为,这是一种进步,是配乐精益求精的标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意识的提高,电视传播理念已从以传播者为中心转向了以受众为中心。我们要很好把握配乐的运用,充分调动各种电视元素,如画面、解说词、同期声、音乐等,使这些元素能在不同的新闻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并得以充分的运用,使电视新闻在表现形式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参考文献:
[1][法]胡经之,张首映.热·热奈特.叙事的界限[A].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344.
[2]边月波.影视音乐浅论[J].中国电视,1998,(3).
(作者单位:辽宁省阜新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