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就业难题
2009-04-27周方遒
周方遒
[摘要]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中,聚焦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探究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的成因,寻求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的对策,是当下应该着重思考并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关键词]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政府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4-0035-02
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求职高峰期已到来,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再一次牵动着整个社会和千千万万个家庭。据教育部统计,2009年高校毕业生611万人,比2008年增加了52万人。按照初次就业70%的比例计算,2008年有150万的大学毕业生尚未就业,加上2007年尚未就业的100万人,2009年将有超过860万的大学毕业生需要就业。今后几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量压力还将继续增加,预计到2011年,大学层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峰值,约758万人,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都不会减弱。不断出现的“毕业即失业”现象,对于投入大量金钱和时间求学的大学生及其家庭来说,已经成为沉重的压力和负担,如果这些毕业生在中短期内不能解决就业问题,不仅会对他们个人的心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还会波及到所有的在校大学生和他们的家庭,以至于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加剧我国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给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一、探究原因
1.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形成的大背景。从世界范围看,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1999年,我国总劳动人口为7.51亿,占世界总量的26%,相当于欧盟国家总劳动力人口(1.36亿)的5.5倍,相当于美国总劳动力人口(1.43亿)的5.3倍。从劳动力供给上看,在2001—2010年期间,我国平均每年的劳动力供给2000多万人,而劳动力需求仅为1000万人左右,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劳动力始终是供大于求。这种现状客观上决定了我国的就业问题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严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形成于这一大背景之下。
2.结构性矛盾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难题的主要症结。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在“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相当一部分大学毕业生求职面临一定的困难,很多需要人才的地方和岗位又招不到合适的人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的高等教育,没有适应大众化发展阶段的要求,依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精英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过分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培养,忽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学生实际能力和实践能力偏弱、适应性差,大学毕业生难以成为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区域间与城乡间经济发展的差异,服务西部和到基层就业的回报与大学生人力资本投入又不成比例,愿意主动到基层服务的大学生仍然很少。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诸如代偿助学贷款、考研考公务员加分、发放生活补贴、户档迁转、权益保障等优惠政策,但在编制、经费等关系到未来大学生的发展和成长问题,还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也制约了大学毕业生的基层就业取向。
3.就业市场不完善导致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不畅。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大学毕业生就业一般都是学校推荐、熟人介绍、校园和社会的招聘会、人才或就业网站、报考公务员、服务西部,等等。学校推荐多是学生干部或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报考公务员受专业、志趣和是否党员等条件的限制,只适用于特定人群,且人数有限;服务西部由于待遇、成长和发展等问题又制约大学毕业生就业取向。所以,对多数大学毕业生而言,招聘会和人才网站是就业的主渠道,但获得信息的方式又比较原始和低效,信息渠道比较窄,成功率比较低,难以完全满足毕业生的就业需求。
4.金融危机加剧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题。近两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已逐渐成为世界性难题,“毕业即失业”绝不只是中国大学生的担忧,世界各国的大学毕业生都在为找工作发愁。美国2008年适合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入门级”工作岗位比前年减少了8%,英国“今年将是20多年来最为严峻的毕业生就业年份”,而“全亚洲的大学毕业生都在遭受着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最糟糕的就业形势”。虽然金融危机给大学毕业生就业造成多大的影响目前还难以预测,但弥漫全球的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大衰退,不仅使经济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大大减弱,也直接影响许多企业的招聘计划被冻结或缩水,尤其是财经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大。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世界范围内的大学生就业都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二、寻找对策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通常有四个,即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保持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从理论上讲,四大目标应同时兼顾,但实际上,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往往各有侧重。面对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政府作为国家权力主体和公共管理资源的掌握者,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应该把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转向“就业优先”,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就业人口规模作为首要的发展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弥补市场缺失,整合各方资源与就业市场,强化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职能,把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放在各项就业工作的首位,并出台配套机制和具体措施,为大学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
1.各级政府要出台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解决大学毕业生的主要渠道,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予以相关的政策扶持,如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定额税收减免等政策。要在全国范围内取消阻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一切户口指标、人事指标等制度性障碍和各种行政限制,打破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行政分割,实施大学生自由就业制度。要建立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民政部门对无法就业的困难毕业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给以临时救助,在高校毕业生暂时未就业与实现就业之间建立起一座缓冲的桥梁,缓解由于暂时的失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2.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由国家有关部门或各专业委员会联合组建,大学毕业生的求职信息、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等都必须通过指定的网络系统发布,毕业生只有通过该系统才能应聘并得到就业指导部门的认可。毕业生和招聘单位在网上达成协议后,再面试、签约,已经签约的毕业生的信息也要在网上公布。这样既可以避免虚假的招聘行为、应聘双方违约行为,又可以使大学毕业生节省路费、报名费、考试费等求职成本。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多方挖掘就业信息,注意经常搜集、更换、发布各类人才信息,为大学生就业及时提供便捷的就业信息服务。
3.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网”,高校毕业生理应纳入其中。要把大学毕业生纳入到社会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中,特别是对当年未就业的大学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应纳入当地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免费接受各种适应就业市场需求和变化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其他就业服务,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要把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就业的大系统,形成失业、社会保障、就业的完整的“就业链”,并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方面提供保障。
4.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要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到乡村、到中西部地区、到最需要人才的地区就业,并在代偿助学贷款、考研和考公务员加分、生活补贴、户档迁移、职称评定、权益保障、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使各项待遇政策能够相互衔接,最大限度保证大学毕业生各方面的待遇。以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为前提,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就业观念转变的良好氛围,促使大学生适当调整就业期望,逐步转变择业观念,实现个人择业期望与社会需求互相契合。
5.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增长点,2008年发布的《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5》显示,发达国家选择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20%-30%,中国大学生创业比例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发展潜力非常大。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使他们有能力将所学到的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特别是那些经过专家论证的可行性创业方案,政府要给予财政资助、政策倾斜、与企业牵线搭桥等帮助,以便早日促成其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政府要加快建立大学、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相互支持与合作的毕业生就业援助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
6.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改革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有针对性地确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内容和指导方法,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观和与职业有关的知识、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在对自己的个性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养成积极主动地选择和决定自己未来发展的态度和能力,并尽量使每个毕业生某一方面的专业比较突出,打造大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大学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寻求企业的支持与合作,定期开展就业体验活动,培养大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业技能。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志愿服务等体验性的活动,缩小大学与社会的距离,使毕业生不仅仅是市场的求职者,而首先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实现从传统的就业教育向创业教育的转变。
7.保障大学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政府应充分发挥法制在保障和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防止出现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职能“缺位”。一是积极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促使《反就业歧视法》的制定尽早列入日程。二是政府要依法保障大学毕业生就业权益不被侵害,监管各类用人单位在用人上的公平性,防止和制裁各类就业歧视,如生源歧视、毕业院校歧视、性别歧视、身高相貌歧视等,使大学毕业生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责任编辑 宫秀芬